王树声邓小平 邓小平为何指示“和平时期军衔设到上将为止”
办公室下面设了三个小组,即军衔小组、文职干部小组和预备役军官小组。小组成立之后,我们就研究新的军衔如何设置问题。20世纪50年代,我军的军官军衔制实行的是四等十四级,现在恢复军衔制该设多少,为此我们去请示邓小平,最后确定下来是三等十一级(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将军衔设为三等十级)。
三等就是将官、校官、尉官;十一级是将官四级(一级上将实际未授予),校官四级,尉官三级。
邓小平定下这个原则之后,我们按照这个原则分头展开工作。首先是进行学习。学习我们原来实行的军衔制,还有现在各国的军衔制,把中外关于军衔制的材料拿来对比,综合起来研究。
我具体负责授衔的条例编写工作,就反复研究思考:现在军委决定要实行军衔制,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条例来实行?我们以前有元帅、将军、校官、尉官四等,现在实行新的军衔制,怎样体现我军的特点,又要和世界接轨。
到底什么人可以授上将,什么人可以授大校,什么人可以授上尉,等等。为了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我们认真地搞了些调查研究。我们办公室的同志用了近两年的时间,跑遍了全军各大军区、各军(兵)种、省军区、野战军,听取、吸收了部队广大官兵的意见、建议。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三个组形成了三个材料,就是三个条例,《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条例》、《预备役军官条例》草案。编好条例,由上级批复之后,我们带着条例再到一些部队进行调查研究,同有关领导同志反复交换意见,回来讨论,再进行修改,修改后再向军委上报。
兼任军职的地方党委书记不授军衔
草案上报之后,当时就发生了一些问题,年轻些的干部要求同职同衔。对此,邓小平明确指示,军职以上干部可以一职三衔。对一些年轻干部,德才兼备,他的职务可以高一些,军衔可以低一些,这样便于培养接班人。总部的领导,正职是上将,副职可以是中将,也可以是少将。
大区级正职可以是上将,副职可以是中将,也可能是少将。这个原则对搞好内部团结,鼓励年轻干部成长发挥了很大作用。有一次,我们举行办公会议时,有两位较年轻的同志在会上提出,既然组织上想把年轻干部提拔起来,应该同老同志一样,享受同职同衔。
当时,会议是由杨尚昆主持的,我就用邓小平的话来说服他们。我说,一些年轻的同志提上来了,提到军级的岗位来,他还有机会晋级的。我们写条例遇到这个问题时,以及后来授衔时做思想工作时,都用这个原则。余秋里后来曾提出,是否将这个原则扩大些,放宽点儿,放到师一级。大家研究了一下,考虑到放到师一级,可能还是有问题,最后就没再提。
就在这个时候,又出现一个新问题,我们有一位离休的高级干部要求穿军装,但后勤部又没有军装可发,也没向他解释,这位同志就给中央发了电报。他在电报中提出,不仅仅是军队离休老同志要穿军装,连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军职的也应享受军队一样的待遇。
这个电报发了以后,胡耀邦和邓小平就召集北京地区副军以上干部在人民大会堂开会。会上,邓小平讲,有位老同志给中央发电报,说地方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县委书记兼军职的,要跟军队同等待遇的问题,这件事要慎重地考虑。
地方党委书记兼军职,一律不授衔,一律不穿军装,但是省委书记、地委书记、市委书记、县委书记可兼任各省军区、市警备区、军分区、人武部的党委第一书记,负责协调当地党政军的关系。
那时如果给地方兼军职的领导授了衔,让他穿了军装,以后他调到另外一个单位又不是军事单位的话,这件事怎么处理?所以,邓小平、胡耀邦在人民大会堂宣布:地方党委书记兼军职,一律不授衔、一律不穿军装,军区、军分区、武装部的党委书记要协调同当地有关的事情。
在军衔办紧张开展工作的同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明确提出实行新的军衔制。
毛主席拒受大元帅军衔
到1987年,我军经过几次大规模精简整编,裁军上百万之多,实行新的军衔制的条件基本成熟。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于9月23日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这两个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军新军衔制的诞生。1988年9月14日,中央军委在北京举行授予上将军官军衔仪式,洪学智等17人被授予上将军衔。10月1日,人民解放军正式实施新的军衔制度,共授尉官军衔40.5万人、校官军衔18万人、将官军衔1452人。军衔制的恢复和革新,标志着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我军这次新的军衔制同1955年的军衔制到底有什么区别?许多人都知道,1955年1月,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2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
根据条例规定,我军从1955年9月开始实行军衔制度。9月27日,授予元帅军衔及勋章典礼在北京隆重举行。毛主席亲自为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授元帅军衔。
同一天,国务院举行授予将官军衔和勋章典礼,周总理为在京的将官授衔,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萧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被授大将军衔。到1965年第一次军衔制终止,共授衔三批。
我军首次实行军衔制时元帅分两级,但在实际授衔时,应毛主席本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军衔空缺未授。听说周总理劝过毛主席,毛主席不要。在办新军装、新军衔展览时,陈列了大元帅、元帅的肩章和领章,我当时在军事博物馆当馆长和军人俱乐部主任,于是以组织活动的名义见了毛主席。
我见到毛主席后说:"军事博物馆的展览,元帅们都去看过了,您还没去啊?"他唉呀一声说:"你在大门口修了一个塑像,我为你们站岗,把它搬掉。"我说:"那个不能搬啊!"接着,我趁机说到第二个问题:"我们还陈列了一个大元帅的军衔,还没有名字的啊!"毛主席说:"这个军衔是封建的东西,但我们现在还需要用,对外还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