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印台检察院杨玉清 陕西铜川印台检察院组织监督员监督自侦案件查办工作

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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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正义网陕西10月16日电(通讯员 刘继龙)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以来,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高检.省院有关人民监督

正义网陕西10月16日电(通讯员 刘继龙)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以来,铜川市印台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高检、省院有关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具体要求,聘任人民监督员上岗履职,人民监督员主要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撤案、不起诉等七类情形进行监督。

近日,三名人民监督员首次对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一起单位受贿案拟不起诉决定进行监督。在监督评议案件会上,三名人民监督员听取了印台区检察院公诉科案件承办人就郑某某、梁某某单位受贿一案拟不起诉决定的案情介绍和拟处理意见,案件承办人现场回答了人民监督员的提问,最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案进行了评议表决。

通过此次监督评议案件会议,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拓宽了检察机关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推进了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