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雨花台区张一新 南京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李世峰为代区长
3月18日举行的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决定,任命李世峰同志为区人民政府代区长。会上,区委书记、区长张一新同志提请人事任命议案,并介绍有关情况。 经过表决,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李世峰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一新同志因工作需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一新同志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根据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提请决定李世峰同志代理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李世峰在讲话中表示,会切实做到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守纪律、站好位,科学有效的开展好各项工作;倾听代表意见,接受人大监督;恪尽职守,加快转变角色,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清正廉洁,做好百姓的服务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多为老百姓干好事、干实事。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部分工作委员会委员调整名单;审议通过区人大及法检两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