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矿业大股东刘建民注资承诺生变
此前暂停上***达六年之久的建新矿业,2013年重新“摘帽”上市之后,从原先的*ST朝华摇身一变,全面转型成为了一家矿业公司。而在重新上市之后,大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建新集团”)也一度给出了注入12处资产的大手笔承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随后梳理了这12处资产,其中在收购书中指出的7处资产分别是,新洲矿业、金德成信矿业、皇台矿业、中西矿业、欧布拉格矿业、宝盛矿业、托里润新矿业,而计划注入的时间大多是在这些矿业建成投产之后1-2年的时间。而另外5家作为消除同业竞争而承诺注资的资产则分别是博海矿业、瑞峰铅冶炼、华峰氧化锌、甘肃建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都矿产,计划注入的时间也大多在1年左右。
事实上,由于东升庙矿业装入*ST朝华之后,公司2013年净利润达到2.9亿元,投资者也据此对公司未来注入的12项资产抱有极大的期待。一位投资者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时购买建新矿业,都是冲着他的12项资产注入的预期而来,认为随着资产注入,公司的业绩还将有很大提升的空间。
”“公司重新上市一年之后,原先承诺的注资,一项都没有落实,这是对投资者的一种欺骗,大家都是看好他的资产注入预期才来的,现在这样的情况让我们都没有想到,公司一定要给出一个说法。”上述投资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而且当初的重组公告中,也没进行任何风险提示。”
而面对投资者的质疑,建新矿业则认为,当时的注资承诺是一种可能性,是有前提条件的。“这并不算风险,当时(大股东)承诺的是一种可能性,是有前提条件的,包括探明储量以后注入,不是有矿就能赚钱,这是不可能的,有的矿也会亏损,探矿是有风险的。”建新矿业董秘熊为民日前公开对外表示。
不过,在前述投资者看来,这只是公司的一种“文字游戏”,认为建新矿业已经构成了对投资者的欺骗。部分投资者公开表示,要求建新矿业给出补偿。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注资项目并没有一项属于上市公司,即使要补偿,给谁补偿也同样是难以界定的问题,而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中也并没有对此有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