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荣之妻已被中纪委带走 被举报干预土地交易达10亿

201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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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2005年,姚敏建与前夫.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办理了离婚.如果不是2013年2月的一天,她晚上回家时,在院子内捡到一张写满字的锡箔纸,她与周建华的交集会

2005年,姚敏建与前夫、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建华办理了离婚。如果不是2013年2月的一天,她晚上回家时,在院子内捡到一张写满字的锡箔纸,她与周建华的交集会仅止于一对儿女身上。

锡箔纸来自烟盒,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周建华入狱的整个过程以及入狱前举报的内容。“之前应该也有这样的材料被扔进院子,只不过我一直没有注意过。”今年6月12日,姚敏建对《财经》记者说,她认出纸上的字迹属于周建华。

至发现纸片时,周建华已被侦查一年后被提起诉讼,这期间其子周德昊和周家的多名亲友亦被调查。目前,周德昊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仍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审理中,尚未宣判。

在姚敏建受访两天后,66岁的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成为十八大以来第一位被调查的副国级官员。早前,江西多名官场人士向《财经》记者证实,苏荣之妻于丽芳已被中央纪委带走调查。

周建华案正与举报于丽芳有关。三年前,时任新余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华在系统内部实名举报于丽芳和时任新余市委主要领导,涉嫌在新余市高专土地出让中严重腐败,致使国有资产损失达10亿元。

举报半年后,周建华因涉嫌贪腐,先后被“双规”和逮捕。今年1月,59岁的周建华因受贿罪被宜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周建华不服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在历时三个月、先后五次、共计16天的开庭审理后,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新余高专老校区土地的问题,在当地早已沸沸扬扬。不过,这一转让背后的价格、过程以及现状等,尚少有人知。《财经》记者的调查,揭开罩在这桩秘密生意上的面纱一角。

从捡到写满字的锡箔纸的第一天起,姚敏建便陆续在院子内捡到一些小纸条,有的写在锡箔纸上,有的写在香烟盒上。“已经离婚了,他也成家了,本不打算过问,但看到这些传递出来的材料,加上以我对他的了解,觉得他受到迫害被冤枉了。在征求已经被取保候审的儿子意见后,决定为周建华申冤。”

至此,姚敏建走上了举报的道路,甚至不惜让周德昊被检方取消取保候审,再次收押。

综合传出的信息,姚敏建拼出了一封举报信,主要内容是举报和反映于丽芳以及时任新余市委主要领导的严重腐败问题、周建华如何受到刑讯逼供和威胁才承认犯罪事实的问题以及家人受到迫害的过程。

周建华在信中称,2011年4月,他开始以匿名的方式向监察部举报,不过并未提及于丽芳。直至2011年7月,新余“四套班子”换届前夕,江西省委巡视组找他谈话时,他才说出于丽芳插手新余高专老校区土地出让,致使国家受到损失的问题。

在这次举报后,江西省纪委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对周建华未婚同居、在人大私设小金库、私自占用两辆公车、工作作风不好等内容进行了举报。两种举报的遭遇截然不同:周建华的举报石沉大海,对他的举报却迅速获得重视。江西省高层在匿名举报信上签字批复后,针对周建华的立案调查很快开始。

2012年1月4日,元旦假期的最后一天,周建华被江西省纪委“双规”,随后是长达半年的调查。2013年2月5日,宜春市检察院向法院起诉周建华涉及26项受贿事项,涉嫌受贿1400余万元。

被起诉后,2013年3月,周建华终于见到律师。此时,姚敏建才知道周建华利用看守所中登记用的圆珠笔的笔芯和同所人员的烟盒纸、锡箔纸偷偷写信,再找人传出来的经过。

2013年全国“两会”时,姚敏建专程前往北京举报;当年4月,苏荣离赣进京履新后,姚敏建才敢把这些材料寄给江西省政府、省委和政法机关领导。

一个月后,中央巡视组第八组进驻江西。当月底,姚敏建向巡视组邮寄了申诉信和举报信。同一天,曾在周建华之前被带走调查半年、亦是周德昊好友的杨鹏,也向中央纪委递交了举报材料。

举报效力似乎并未显现。2013年7月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法院对周建华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周建华当庭翻供,只承认收取财物五六十万元,并称其中有一部分还是过年过节收的“红包”。他自称在“双规”期间遭到“刑讯逼供”和威胁,不敢不承认相关事实。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周建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000余万元;同时认定周建华认罪态度不好,毫无悔罪表现。今年1月,周建华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周建华对这一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二审期间,周建华亲属委托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和山东成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担任周建华的辩护人,并得到周建华的同意。

二审庭审共有五次,2月26日至3月4日开庭6天、4月11日至4月17日开庭7天、5月8日和5月23日各开庭1天、5月26日开庭半天。其中前15天律师都在为保障周建华的诉讼权利与法庭抗争,庭审根本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二审开庭前,两位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100余位证人出庭作证。周泽律师给出的理由是,这些证人对核实周建华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相当关键。另外,他还要求复制包括纪检部门调查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等。

第一次庭审首日,刚站上被告人席的周建华直接要求合议庭全体成员和江西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全体成员回避,因为他申请证人出庭的要求得不到许可,要求复制录音录像资料也被拒绝。

听完辩护律师的发言,审判长宣布休庭。随后审判长驳回了周建华以及辩护律师的回避申请,辩护律师与法官之间因此发生争论,庭审也不得不在周建华的激烈反抗中草草收场。

之后的庭审基本上都围绕着是否回避、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以及复制同步录音录像等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内容展开,并大多以休庭告终。

4月8日,周泽接到江西省高级法院法官的通知,称第二次开庭时间定在4月11日。在此之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和广州市中级法院已通知周泽,他代理的两起案件分别要在4月11日和4月14日开庭。周泽向江西省高级法院申请延期,被告知“只负责通知,其余事情不管”。他只好向前述两个法院申请延期,均获批准。

第三次开庭类似,两位辩护律师要求延期时,得到江西省高级法院方面的答复是:“开庭时间是领导定的。”由于此时距离两人在广州中级法院代理的案件开庭只有两天,且案件涉及多名被告人,两人又都是同一名被告人的代理人,已无法再向法院申请延期,不得已缺席了5月8日周建华案的庭审。

因此缘由,法庭认为,两名辩护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视为拒绝为周建华辩护,周建华本人又拒绝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法庭将为周建华指定辩护人。

在此情况下,周建华的女儿找到了上海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朗。5月22日,马朗律师在看守所会见周建华时,周建华再次签署委托书,继续委托周泽为其辩护律师至二审结束。

次日上午,周泽带着新的委托书来到法院,坐上辩护席后,被法警告知因其被取消辩护资格,不能坐在辩护席上。周泽以重新获得委托资格为由,拒绝离开,最后被三名法警架出。下午,周泽以公民身份获得法院发放的旁听证进入法庭,被法警告知不能参加旁听,并被赶出法庭。

5月26日下午最后一次开庭时,法院为周建华指定了两名辩护人,尽管周建华本人表示拒绝,庭审仍继续进行。多名旁听者称,此次庭审,法庭仅用了24分钟就走完全部程序。同时,参与旁听的周建华的三名家人,也在庭审中先后被赶出法院。

庭审期间,周建华被多名法警摁在被告人席,一直高唱国际歌。

“从事司法工作十七八年,我还没见过这样的庭审,连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都保障不了,辩方申请检方的证人出庭作证也经多次争取才获得部分准许,但最后只有杨鹏一人出庭作证,其他人包括取保候审的证人,法庭均说通知不到。”一位旁听了九天庭审的检察官,对法庭的做法感到惋惜。

旁听者称,在一审和二审的所有庭审中,法庭均未允许周建华陈述其举报内容,“甚至一提到于丽芳,法庭就会选择休庭”。

周建华,1955年生,本科学历,1984年起先后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副区长、区长、区委书记;1997年任东湖区委书记;2001年起任南昌市政府秘书长、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2004年任新余市委副书记;2007年任新余市人大党组书记;2008年任新余市人大主任。

周建华不惜实名举报涉及的新余高专老校区坐落在市区繁华路段,占地面积300余亩,是新余市区“黄金地块”。这一地块上目前在建的是新余国际广场,其官方简介称,“这个地块是城北主城区的核心地段,是新余市政府规划中未来发展的经济中心。

项目北靠新市政府,东依北湖公园、市政公园,西临中国百强、高考状元学校新余四中和逸夫小学,周边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科技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政府单位与金融机构紧相依临,众多高端住宅楼盘围绕其中,配套设施一应齐全。北湖路、五一路、赣西大道、规划中的城市景观大道市府路等城市主干线交会贯穿,九条城区主公交路线汇集于此,交通网四通八达十分便捷。”

周建华在举报信中称,2007年,新余高专为了专升本,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择地新建,建设资金主要通过拍卖老校的300多亩土地筹集。

“2009年,新余高专老校区300多亩土地公开对外拍卖,浙江一个体户陈建男为了低价购得这块土地,将于丽芳请到新余,在后者干预下,时任新余市长擅自中止拍卖程序,以每亩70万元协议出让的名义低价卖给陈。当时新余市委党校与高专情况类似,在新余高专老校区的对面,有80多亩土地拍卖,且地理位置条件均不如高专老校址,卖出价是每亩320多万元。

因此,高专老校区当时的市价应该在每亩350万元以上,使国家损失了近10亿元!”

周泽提供的一份土地买卖合同表明,“甲方新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筹集新校区建设资金,将高专老校区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泰耐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业与房地产开发;该土地面积为339.03亩,其中老校区住户、逸夫小学两块不计算地价;双方商定,该地块的出让价为人民币70万元每亩,总价为23732万元;逸夫小学用地给乙方进行商业开发,乙方必须在现有开发土地地块内另行规划、建筑好不少于现有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的校舍与运动场所。

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乙方为陈建男签名,甲方印章却是“新余高等专科学校”。

对比该地块同时间段的价格,中国土地市场网的公开资料表明,在2010年前后,高专老校区有43.75亩、128.08亩的两宗地成交价格分别为每亩160万元和80余万元;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官网数据亦显示,在2011年10月14日公示的一宗高专老校区土地,出让面积共计117余亩,每亩的价格为200余万元。

此地块对面的市委党校土地,在一份落款为“新余市土地交易中心”的“关于北湖西路附近几宗土地交易成交价格的说明”中显示,每亩的价格为325万元,交易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

知情者称,高专老校区土地最开始起拍价为每亩70万元,并流过一次拍,“实质上最后分割成几块挂牌拍卖了出去,有一亩200多万元的,也有一亩100多万元的,按照市里面的明文规定,多出来的钱将返还给开发商”。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该知情人也称,这几年一直有人反映,国土、纪检部门也曾经调查并约谈相关人员,相关领导也写了详细汇报材料,不过调查结果至今未见。

实际上,早在2004年3月,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经营性土地一律要公开竞价出让。

这意味着在2004年8月31日之后,各省区市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否则从严查处。

该文件规定,对规避招标拍卖挂牌或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和划拨,单位和个人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和先行确定地价,以假招标、假拍卖、假挂牌或陪标、串标等问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有关地方和部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的,将予以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新余高专老校区地块的出让价存在的问题,陈建男在电话中对《财经》记者称,“目前中央纪委已介入调查,其他不方便透露。”泰耐克公司董事长何某以及已履新江西省发改委的前述被举报的新余市委主要领导均未接听电话。在江西省发改委,后者秘书在电话中称,“领导已经出差,不知何时回来。”

购买高专老校区地块的泰耐克公司2009年10月注册成立,最初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均为陈建男,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实缴1200万元。公司住所地为北湖西路148号,即新余高专老校区内,许可经营的项目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销售代理及咨询。

现年51岁的陈建男是浙江诸暨人,占有泰耐克公司90%的初始股权,为实际出资人,另外一名股东为其老乡。

成立之后的五年时间内,泰耐克公司进行多次工商变更登记。2009年11月5日,成立不到两个月后,该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同时陈建男的持股也降为30%。一年后,2010年12月,陈建男从其所成立的公司中彻底抽离,将仅剩的30%股权转让给了浙江诸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至此,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变成了法人独资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浙江人何某。

目前,高专老校区南边大概五分之一的土地上已建起两栋高楼,名为新余国际广场,其他的土地均未开发,部分土地尚是菜地或者被抛荒。

据工作人员称,国际广场之外的土地,已被转手给其他开发商。知情人向《财经》记者透露,在陈建男完全退出泰耐克公司后,何某以联合开发的名义,向新余市的多名老板以楼面价每平方米1500元的价格转让出40万平方米,共计6亿元。这部分转让的价格已是拿地价格的3倍。

按照新余市国土资源局公示的该地块居住用地的容积率小于等于2.6计算,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共占地大于或等于230亩,每亩的价格为260余万元。

“这些老板以高价将地买下,但因为这块地一直被举报,所以住宅开发不了,钱也收不回来,目前也正在发愁。”上述知情人称,不仅如此,因为最开始出让高专老校区地块时的用途是商业用地,政府每年还要返还一部分钱给泰耐克公司,“今年因为情况特殊,本来要返还的钱,政府也不再返还了”。

在记者就上述情况向新余市国土局及相关政府部门求证时,对方只说“敏感”,未给出任何回复。

在苏荣被调查前,江西政坛已经地震。十八大以来,江西已有三名省部级官员被查处:2013年12月6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率先落马;今年3月22日,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6月3日,江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第一书记赵智勇也因涉嫌违纪而被免职。在周建华的举报信中,赵智勇多以“经办者”的角色出现。

同时,江西省德兴市、萍乡市、吉安市多位主要党政干部也被调查,包括德兴市委书记何金铭、萍乡市政协主席晏德文、萍乡市委常委秘书长张学民以及吉安市政协副主席林翘银等。另外,江西水利、交通、驻赣高校等系统也都传出领导干部落马消息。

接触过于丽芳的人士介绍,她年近60,人称“于姐”,与其“霸道”而纵容家人的当家人同为吉林人,柳叶眉、桃花眼,衣着素有品味,对外显得颇有素养,不过官气也不小。她曾长期供职于银行,退休后被民生银行聘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2012年11月,在民生银行赣州分行启动仪式上,她一袭纯白西服,立于江西省、民生银行和赣州市领导中间,颇受看重。

于丽芳被带走调查之后,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的还有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工委书记龚亚立,以及江西省国资委原主任李天鸥。截至目前,江西官场地震仍在持续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