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喆挑衅麦迪动粗怎么罚 篮协习惯性和稀泥不职业
体坛周报记者陈雄报道 吉喆挑衅麦迪动粗已经不仅是国内体育热门话题,事件发生过后不久,美国多家体育媒体纷纷刊登了相关的新闻,甚至包括SLAM杂志,雅虎体育在内的知名媒体都制作了特别报道。在美国的某些体育论坛上,这也成为当地球迷的讨论焦点。无论支持麦迪还是吉喆,有一点各方意见基本相同,如果在NBA,冲突双方都难逃罚款甚至停赛等追加处罚。
本报在上期报道时就已经特别指出:国际篮联规则里虽没有明令禁止摇手指,但也写明了戏弄对方球员的动作属于技术犯规;CBA竞赛处罚条例的第二章第十三条中规定,球员对对方球员、教练组成员或观众,做出挑衅性或侮辱性手势或扔掷物品,引起观众现场秩序混乱,对比赛正常进行造成一定影响的,将会对该球员做出停赛2到5场处罚,对所在球队罚款2万元,严重者将会整个赛季报销;而且2011年CBA总决赛期间,外籍裁判曾对新疆后卫西热力江对广东外援哈德森摇手指的动作,直接吹罚了技术犯规但中国篮协面对此次事件时,仍然摆出一副和稀泥的态度,完全无视法规和判例。
据篮协相关人士接受采访表示,由于CBA竞赛规则没有像NBA那样,明确禁止队员对对手摇手指的行为,所以无法即刻界定吉喆动作的性质,但肯定不鼓励这种行为。过后会就此事先给各球队下达口头说明,严禁此类事件,再进行细化形成正式文件传达下去。
那么,针对麦迪明确的肘击动作,还会有追加处罚吗?一位熟悉竞赛规则的业内人士介绍道,竞赛规则里的确有相关条款:凡故意用身体任何部位与对方运动员有顶、推、击打、踢、踩、绊等伤人行为并引起观众骚动者,不管临场裁判员是否对此进行了判罚,主办单位经调查认定属恶意行为犯规仍然可给予追加处罚,处以通报批评、罚款5万元、追加停赛2场的处罚。
但追罚措施并非一定要执行。此次篮协就已表示,裁判已经当场做出裁决,不会再对当事双方追罚。
有CBA裁判认为,赛季前的裁判培训上,并没有细化到摇手指等举动要不要处罚,所以当场裁判一时间就算看到,没有做出反应也可以理解。问题是,篮协每个赛季都要花钱聘请外籍裁判执法关键场次,仅仅是为了他们比本土裁判更容易得到参赛两队认可吗?难道外籍裁判做出的判罚,事后不用来进行学习,评判和解读吗?不能用来作为下次吹罚的范例吗?
记者本想就上述问题做进一步采访,但始终没有拨通篮协相关负责人士的电话。这次可以发口头通告、补充文件禁止球员摇手指,下次球员做扼喉咙的动作怎么判?再下次做开枪的动作管不管?这次篮协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北京和青岛都占到便宜,也不会表示反对,那么下次只有一方有违规动作时,还能如此和稀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