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瑶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就业情况
华东政法学院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管理、金融、外语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学校依托法学教育的优势,以培养法学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教育质量高,学生基础扎实。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因此,我校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就业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名列上海市高校前列。
我校长期以来,与社会各界用人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毕业生的就业领域日益拓展,不仅为公、检、法和其它政府部门所需要,其他各行各业也有大量需求。
当前,政法部门和政府机关仍是我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深入,各项事业的发展全面步入法制轨道,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各政法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在公务员岗位中招录大量法律及相关专业毕业生,这一切都为我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每年我校均有一定比例的毕业生通过国家和地方公务员考试,进入到国家、地方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海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海事、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
律师行业也是我校毕业生就业选择倾向集中的领域。我国现有律师的数量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对律师人才的需求,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律师队伍。同时,律师业是富有挑战性的行业,能为广大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创业天地。
近年来,随着我校专业向法学特色、学科结合的方向发展,毕业生除了到政府机关和律师行业就业外,就业格局趋向多元化,毕业生就业的单位有各事业单位,如公证处、劳动监察总队、社保中心;有金融行业,如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三井住友银行等;有国有大中型企业,如上海汽车工业总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宝钢集团、信宜药业、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有世界知名企业,如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强生公司;有管理咨询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如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等,这些行业和部门对我校“懂英语”、“懂经济”、“懂法律”的高质量的复合型人才越来越青睐。
学校非常重视学生就业工作,有专门的就业指导机构,全方位为学生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学校已形成一套符合本校特色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
由于我校具有较为雄厚的学科综合实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多年来毕业生就业已形成就业率高、就业面广和就业质量好的工作特点。
2004-2006届各专业就业率
2004-2006届毕业生各专业就业流向表
多管齐下 全面构建学生成才保障体系
多年来,华东政法大学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困难大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设有以主管副院长亲自任主任的学生资助中心以及下设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每年坚持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用于对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迄今已形成了“绿色通道”及“奖、贷、助、补、减”多元化的帮困助学体系,同时,还形成了校内广大教职工热情参与,校外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的帮困氛围。
学校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全面关心困难大学生的求学需求,帮助他们顺利成长,营造有充分保障的、安定而温馨的读书环境,确保被我校录取的每一位大学生绝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都能顺利完成学业。
“绿色通道”:我校认真贯彻教育部的规定,年年开辟“绿色通道”,即被我校录取的困难大学生在入学时,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等不同措施予以帮助,坚决履行“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停止学业”的承诺。
新生入学前,我校在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同时,随寄《华东政法大学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指导手册》以及帮困助学政策的相关宣传资料,方便学生在入学前掌握国家和学校的帮困助学政策,以便及时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提出资助申请。
奖:为鼓励学生发奋成才,全面提高综合素质,我校设立了学年奖、社会奖共20多种奖学金。近几年,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总额达500余万元,获奖学生总数达2200余人次。
(一)学年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一学年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以班级为单位,每学年评定一次,分设校一、二、三等综合奖及学习优秀奖等3项单项奖。综合奖学金是我校参评学生人数最多,获奖面最广,并全面反映学生素质的一个综合性奖项。
(二)社会奖学金、助学金。在综合素质测评的基础上,为奖励某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以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社会各界资助,我校现设有“段和段”、“黄平.杨芳”、“申银万国”、 “沼田.毅石”、“新华”、“校庆”、“恒泰”、“锦天城”、“国浩”、“辰巳”、“长江”、“富兰克林”、“绿地”、“富兰德林”、“鹿浩”、“曾平”、“东方明珠”、等社会奖学金和助学金。
一系列社会奖学金的设立,在鼓励学生学有所长、全面成长成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除以上两类奖学金外,我校还拓宽途径,积极组织学生参评国家和上海市政府以及某些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如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设立的专门授予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上海市政府设立的专门授予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的政府奖、助学金,另外如上海慈善基金会资助的 “晨兴”、“中华”、“鑫达(德贞)”等助学金;某些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设立的“陈三妹奖学金”、“松江新城助学金”、“福州商会助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
贷:我校认真贯彻、积极推行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助学贷款政策,并设立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困难学生的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和管理事宜。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双学位生、研究生由于家庭困难均可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规定: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一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无须担保,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补贴,毕业后自负;贷款期可自贷款之日起至毕业后六年组成;学生可一次合同将四年款贷足。国家助学贷款已成为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主要帮困助学方式,我校要求困难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培养自立意识和信用意识,并以此作为学校进一步资助的依据。
助:为了让困难学生通过课余勤工助学获取一定的经济报酬,同时培养他们的自立、自强意识和社会实践能力,我校专门成立了“勤工助学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和管理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我校现每年向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从院长办公室到图书馆的各级教学、行政岗位助理以及校外的家教、派送、咨询服务等岗位,这些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均公开招聘,并鼓励和优先满足贫困学生勤工助学的需求。
补:为关心和切实解决学生中、特别是贫困学生中突发的困难事件,我校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假期返乡路费补助”、“冬衣补助”、“献血补助”以及春节、国庆、中秋送温暖和“迎新上海一日游”等帮困活动,并使之成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让困难学生随时随地感受到学校给予的关心和帮助,积极面对困难和挫折,全力投入到学业和个人成长中去。
减:根据上海市《上海高校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每年受理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申请。凡孤儿、烈属、残疾和因灾害等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单亲、父母下岗、老少边穷地区的困难学生均可凭住所地区乡、镇、街道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证明申请学费减免。此项工作在每年第一学期开学后开展。
此外,我校的各教学、行政部门以及教职工还自发地开展“结对帮困、助学育人”的活动,不少部门和个人,从院长到普通职工,都积极“认领”一个或几个困难学生,给他们以学习上的指导、思想上的解惑和生活上的帮助,让学生真切地感受到“爱满华政园”的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