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波国画 【张晓波诺贝尔】中国媒体评刘晓波获诺贝尔和平奖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不顾中国政府坚决反对,执意将年度和平奖授予中国服刑人员刘晓波。诺贝尔的遗愿是将和平奖授予为促进民族和睦,增进各国友谊,推动裁军以及为召开和宣传和平会议而努力的人。刘晓波是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刑的罪犯,其所作所为与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完全背道而驰。把和平奖授予这样一个人完全违背了这一奖项的初衷,也是对这一奖项的亵渎。
诺贝尔和平奖挑战中国宪法
2010年10月8日,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把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因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剥夺政治权利2年的罪犯刘晓波,这一决定既挑战了中国的法律,也背离了诺贝尔先生设立和平奖的遗愿。
包括中国宪法和法律在内的中国主权应得到尊重和保护。中国的法院依据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审理刘晓波案,并依法做出判决,是保卫国家安全的正常司法行为。1982年《宪法》(2004年修订)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是承认中国国家主权的组织,基于国际法原则,应尊重包括中国宪法和法律在内的中国主权,服从中国法院依法做出的判决。刘晓波鼓动抵制中国现行法律,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其危害程度一点也不亚于物质危害,但是它更为隐蔽,难于测算。刘晓波的行为触犯了1997年《刑法》(2009年修订)第105条,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成立不要求实行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更不要求已经造成颠覆国家政权的结果。只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即构成本罪。
可以说,其行为与后果与挪威诺贝尔委员会的描述大相径庭。刘晓波本人及其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国,根据属人管辖和行为地管辖原则,应根据中国法律判断其行为和追究其法律责任,其他国家和组织无权依据其价值观进行评估并宣扬。
围绕人权的一切活动必须在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进行。我国政府一直积极推动人权事业的发展,如同物种多样化为维持生态稳定所必需一样,尊重和保障人权方式的不同,应被世界各国理解和包容。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在颁奖时谈到,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是因为他为“争取”基本人权所做的“努力”,而人权与和平有着密切的联系。
不过,围绕人权的一切活动都不能违反宪法和法律。维护和争取人权取决于各个国家和人民自身,而不是他国的灌输和强加。坚船利炮的霸权政策应该成为历史垃圾,普世价值也不应成为干涉中国法律,挑战中国司法权威的工具和借口。
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把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是西方国家对和平奖的亵渎,也是强行推广民主价值观和政治化和平奖的表现。根据诺贝尔先生的遗嘱,设立和平奖是为了鼓励在促进民族和睦,废除或者减少常备军以及召开和平会议方面做出最多或者最杰出贡献的人士。
刘晓波是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并正在服刑的罪犯,中国法院对其审理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整个过程对公众开放,两名律师为其进行了辩护,他的家属也出席旁听。刘晓波的所作所为不仅与设立诺贝尔和平奖的宗旨毫无关系,而且背道而驰。
正在服刑的罪犯不具有领取诺贝尔和平奖资格是一个法律常识,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却将该奖授予之,无疑是挑战中国宪法,干涉中国法律,公然质疑中国法院判决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为仇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势力撑腰打气,煽动某些人从事类似犯罪行为的活动以及对抗中国政府,给中国继续制造一些麻烦。
对这种不尊重中国国家主权和法制尊严的挑衅行为,中国政府不能姑息纵容,应该采取行动,予以有力回击。▲(作者是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
诺委会,做一次史无前例的道歉吧
环球舆情调查中心上个周末所做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中国人反对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将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我们期待诺委会拿出道德勇气反思此前做出的错误决定,勇敢地向中国人民道歉。
和平奖授予刘晓波的决定本月8日公布后,西方一片叫好声,但这掩盖不了一个事实:刘晓波所在国家的中国人民对此很气愤。诺贝尔委员会不该认为他们五个人的感情比13亿人的感情更高贵,更不应以为他们可以代替13亿人做国家道路的选择,即使整个西方,也没有权力用他们的价值观否定中国人民价值判断的自由和尊严。
诺贝尔委员会想通过刺激中国的反弹,加强自己在西方社会的影响力,但他们这次选错了时间和对象。他们试图在中国的脸上刻上一个“罪十字”,但中国的脸上是整个世界新世纪的活力,以及向世界开放的真诚。诺贝尔委员会正在把这个“罪十字”刻在他们自己的脸上。
诺贝尔和平奖不是几个人在精英小圈子里做的游戏,诺委会把它授给中国人,表明这个委员会自认为它不仅是西方的奖,而且是“世界的奖”。既然这样,诺委会的胸怀就应走出西方,包容世界的多样。但诺委会的所作所为证明,它对西方意识采取了原教旨主义的态度,它的表现甚至像某个保守教会的幕僚。
诺贝尔和平奖是要授给那些对世界和平做出贡献的人,人类记忆中和平的最后一个大敌是冷战。地理上的冷战边界早已不复存在,但一些人正不遗余力地在西方与中国之间重筑冷战的思想边界。挪威诺委会应当痛斥这样的势力,但恰恰相反,他们本月激发了西方与中国近年最严重的一次意识形态冲突,他们为思想冷战挖了一道最深的战壕。
因为诺委会授予刘晓波和平奖,对世界和平是零效益的,甚至是负效益的,它加剧了中西之间的误解和敌意,使双方的相互防范变得更有理由。因此它哪里是和平奖,它完全是反和平的。
我们善意地想,人都难免犯错,挪威诺委会的五个人也很难在各种诱惑前免俗。我们在此呼吁的是,他们应当认真看看中国人民的反应,仔细想想如此错误地走下去,对世界和平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们应当有胸怀做这样的判定:究竟是他们那个小圈子的利益重要,还是中西之间彼此的善意更重要。他们至少应当比只认当前小利益的五个街头小贩看得更远。
所以,做一次史无前例的道歉吧。这样的道德勇气才会真正震动世界。这不会是出于中国政府的压力,只能来自诺委会良知的觉醒和对西方对华思想铁幕的反抗。迄今为止诺委会的选择从未表现出对西方内部的东西有过质疑和批判,他们一直是西方内部的乖孩子。我们确实期待看到一个真正属于世界的诺委会。
走入政治歧途的和平奖
几天前,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决定把今年的和平奖发给因触犯中国法律而被中国司法机关判处徒刑的刘晓波。这一无视中国法律、干涉中国内政的粗暴做法,立即引起西方一些学者对诺委会组成的合理性、执行诺贝尔遗嘱的忠实性以及诺委会实际运作的独立性不断提出质疑,更是让中国人民看到,诺贝尔和平奖是一个走入政治歧途的奖项。
100多年前,诺贝尔在遗嘱中对和平奖提了3条标准:获奖者应当是为增进国家友谊、民族和睦,推动裁军以及为和平会议的召开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这三条标准是一个整体,体现了诺贝尔先生对世界和平的渴望。在和平奖的奖章上,就刻有“为了人类的和平与情谊”几个字。
在过去100年里,尤其是近几十年来,诺贝尔和平奖引发的争议一直不断,受到的质疑和批评也越来越多。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诺委会把他们的政治观点塞进了评奖的标准,使这个奖项背离了诺贝尔的遗嘱。
挪威律师弗雷德里克·赫弗梅尔认真研究了诺贝尔遗嘱和100多年来和平奖的颁发,认为现在诺委会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确定适用范围,违背了诺贝尔为了鼓励削减或废除军备的意愿。
在过去21年的时间里,诺委会曾把和平奖授予了两个中国人,一个是达赖喇嘛,一个是刘晓波。前者是破坏民族团结、分裂中国的分裂分子;后者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在押罪犯。他们的所作所为与诺贝尔当年遗嘱中的哪一条也不沾边。
正如赫弗梅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重申自己的研究成果时认为,把和平奖发给刘晓波是不合适的。刘晓波宣扬“中国应再当三百年殖民地”、“中国应分裂为十八个国家”,刘晓波根本不是诺贝尔遗嘱中所说的“和平战士”,而是长期从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犯。
诺贝尔曾在遗嘱中要求挪威议会选举五位挪威人担任诺贝尔委员会委员,负责和平奖的评选和颁发。但挪威议会更看重的是诺贝尔奖的名气,以至于他们为了照顾各党派,干脆把诺委会委员的席位来了个派发,议会中的前五大政党一党一席,由五位资深政客“分享”。这样的席位派发,使得诺贝尔和平奖实际上也就成了“挪威议会奖”。
显而易见,诺委会的成员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他们大多是挪威政坛上的老牌政客,思想理念和价值观形成于东西方对抗的冷战时期,习惯于用政治的有色眼镜来观察世界。他们违背了诺贝尔所期望的用和平奖来推行和平理念,更对当前世界格局的变化,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新兴国家的迅速发展怀有深深的偏见。由这样一个班底组成的诺委会,决定了诺贝尔和平奖必然会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
21年前,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把和平奖发给达赖喇嘛时,其主席曾毫不掩饰地说要借此来影响中国。此番给在押犯刘晓波发奖,亦有同样的表白。近一两年来,一些对中国怀有敌意的西方政要、专家以及非政府组织,花费大量精力对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施加影响,而几位诺委会的成员更是对自己负有的“责任”心知肚明。
他们遥相呼应,配合默契。俄新社政治观察家尼古拉·特洛伊茨基在谈到今年的和平奖时,一针见血地指出:诺贝尔和平奖一贯被政治化到极致,该奖主宰者的取舍和好恶取决于西方一些国家的态度。只要看看和平奖公布后一些西方政要的表演,就会明白,他们在“影响中国”这个问题上是多么惊人的一致。
正因为诺奖在实际运作中并不具有独立性,于是乎,诺贝尔和平奖又一次沦为一些西方政客手中的工具,在政治歧途上越走越远。
诺贝尔和平奖为自救出怪招
在某些西方人看来,诺贝尔和平奖是一条很好用的“鞭子”,既可以用它来敲打他们不喜欢的国家(如中国),又可以用来“鞭策”他们喜欢的人(如奥巴马)。当然,为用好这条“鞭子”,就要给它冠以“神圣”之名。于是在一些西方政客和媒体鼓吹下,和平奖的评判结果似乎是“全世界人民的选择”。
事实上,这个被某些人神化的和平奖,在程序上是5个挪威人每年进行四、五次讨论之后做出的决定。他们是很少走出挪威,对世界,更对中国缺乏了解的5个人。根据现有的和平奖评委产生办法,挪威议会中的5个主要党派可各推荐一人担任评委,以表明他们各自不同的政治立场。
不过这5名评委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他们很少走出国门,并不了解外面的世界。他们在意识形态上是完全西方的。为体现和平奖所谓的“独立性”,防止被外界施加影响,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对和平奖评委出国、在国内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或会见外国人有着严格规定。
所以,评委们基本是通过书面或网络资料了解世界各地的候选人,换句话说,提名人说了多少,西方媒体报道了多少,那些评委就“知道多少”。
至于说到现任5名评委对中国的了解,就更可以用“一无所知”来形容。在他们当中,有的人几乎从未到过中国,就连评委会主席托尔比约恩•亚格兰,虽然出任过挪威首相、议长、外长等职,但访华次数寥寥无几,而他上一次到中国则几乎是十年前的事情了。其实不止是评委,在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工作的其他十几名所谓“研究人员”,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称得上是中国或亚洲问题专家。
与此同时,某些评委还有着比较另类的“名誉观”。据挪威媒体报道,亚格兰在2009年担任评委会主席时曾表示,他最忧虑的是和平奖在过去几年中因为做了“不痛不痒”的选择而逐渐被人忽视,所以为挽救这一奖项的“名誉”,他决定做出一些“有争议的选择”。于是,去年的和平奖给了正指挥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的美国总统,而今年的和平奖则给了中国的一名罪犯。在争议中,和平奖确实更受关注了,但距离创立它的宗旨正渐行渐远。
既然是“有争议的选择”,就一定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可问题是,在大体上五五开的支持与反对声音中,评委们犯起了“选择性失聪”的毛病。去年和平奖结果公布前,挪威电视2台曾预测奥巴马将获奖,当时就有批评者指出,奥巴马“连一颗子弹都没从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带走”,根本没资格获得和平奖,但评委们对此依然我行我素。
今年和平奖的争议更大,评委们“选择性失聪”的毛病也更重了。当中国官员指出把和平奖授予一名罪犯有违该奖宗旨时,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将之视为对其“施加压力”;可当美国国务卿希拉里等人为中国罪犯争奖时,该委员会又洗耳恭听起来。还有人透露,今年的和平奖得主起初另有其人,但一些人不断游说,终于使评委们在最后时刻改变了主意。
结果还会在最后出现变数?是的,根据和平奖的评审规则,这没什么大惊小怪,而且已在历史上多次发生。每年2月1日是和平奖提名截止日期,此后到10月初的几个月时间里,5名评委将召开四到五次会议讨论最终获奖者,每次淘汰至少一半的候选人,一般到最后一次会议前,最多只剩下5人留在候选名单中,以从中挑选出一名最终获奖者。
但是,由于只有5名评委,临时增加一次会议并讨论更改结果并非难事,而且在结果公布当天的上午,这些评委也会碰面,所以到结果最终宣布前,“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评委对外界缺乏了解,“名誉观”也很另类,并有“选择性失聪”的毛病,结果又会在最后一刻改变……,这就是被某些人神化的和平奖。倘若诺贝尔先生泉下有知,这一定不是他想要看到的结果。事实上,人们今天看到的和平奖,不过是5个人假和平之名做出的欺世盗名的选择。▲ (作者是旅居北欧的媒体工作者。)
想砸中国法院,诺委会应知耻
在中国监狱里服刑的刘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带动了西方舆论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起哄。诺贝尔委员会干这件事,跟纠集一群人砸中国法院没什么区别。他们应当知耻。
中国有13亿人口,这个超大型的国家内部有多少差异,这个巨人以人类从未见过的速度向前疾跑,同时又要保持平衡有多大难度,是挪威这样的“卡丁车”般的国家根本想像不出来的。挪威只有400万人,诺委会的5名投票者锦衣玉食,接受的是西方教育,他们根本不知道忙于解决重重问题的中国社会在关心什么,追求什么。
中国人最关心的是,已经持续了几十年的生活质量提升过程能不能持续下去,国家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局面会不会被内生或外来的动荡和干扰打断。这个国家待在那里一动不动都有解决不完的问题,经济快速发展与社会转型会在短期内让问题更多。而保持社会健康,加强法制是最重要的工程之一。
法律在中国的权威还远不如在西方世界,但中国建设法制国家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这些年来中国的变化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律的权威一步步加强的过程。就像中国街头的红绿灯越来越管用一样,“法制国家”已初步成为中国的现实。中国媒体总是激烈揭露并批判绕开法律徇私的富人及官员,声讨权大于法与钱大于法的任何表现。
现在,出了一个对中国法律的超级破坏者,它就是诺贝尔委员会。一群评奖者和他们幕后的操纵者公开把有国际影响力的诺贝尔和平奖给了中国的一名囚犯,无论从他们的价值观上,他们可以怎样同情这个人,但他们发出的信号,不是对他个人命运的同情(刘晓波的故事西方鲜有人知),而是对他抵制中国现行法律的鼓励。
这不是关于民主政治的一次争议,而是对“异见人士”们的一次煽动,怂恿他们违反中国法律,做值得在中国被关进监狱的事。诺贝尔奖的总体影响力使得它在世界范围内享有了某种舆论上的“公权力”,诺贝尔委员会将和平奖直接用来破坏中国的法律权威,是对这种“公权力”的滥用。
不得不说的是,享受中国法律成果的不仅是大陆中国人。在中国直接生活着数百万外籍人士,他们普遍受益于中国的秩序。中国现行法律保障了“世界工厂”的运转,维护了当今世界最大规模的对外贸易。帮助中国在依法治国的路上前行,而不是使脚绊,用上百万美元和整个西方媒体机器为一个中国囚犯叫阵,这是诺贝尔委员会和它的幕后人应有的起码道德。
冷战早就结束了,但冷战的污染却至今浸泡着一些人的心。诺贝尔委员会把破坏一个13亿巨大人群的法律当成快乐,引以为豪。他们竟然不知道这样做是对人类文明的罪过。
对华偏见,西方就像井底之蛙
西方对中国的许多偏见是根深蒂固的。这次把诺贝尔和平奖颁给“异议人士”刘晓波,无非又是这种偏见的一次表现,背后还有一种对中国崛起和中国模式崛起的极度恐惧。因为这种崛起已势不可挡,西方话语霸权也可能因此而走向终结。
中国是以西方不认可的模式而崛起的,过去数十年的发展也证明:如果中国当初没有自己的坚持,而是按着西方和“异议人士”的愿望行事的话,中国的命运可能不会比前苏联、前南斯拉夫好,国家大概也早就解体了。中国今后还会走自己的路,并继续以西方不认可的模式成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并深刻地影响世界的未来。正因如此,我们对此事不必太在乎,让偏见者继续生活在偏见无知中吧。
这还使我想起了去年在法兰克福国际书展时,一位德国汉学家对我叙述的一件事:他编译了一本中国作家的文集,想在德国一家主要报纸上发表评论文章,介绍这本书。但报社的编辑告诉他,除非是中国持不同政见者的作品,否则德国读者不会有兴趣。
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中国人说“孤掌难鸣”,也就是说理解是双向的事情,如果只有一方想解释,另一方根本不愿意听,那么理解之桥永远也不可能建成。这里的关键是西方有没有真正了解不同民族及其文化的意愿,然后是这种意愿的强度如何。依我之观察,西方希望了解中国的愿望长期以来远远低于中国希望了解西方的愿望。
但话又说回来,这对中国就一定是坏事吗?我想不,我甚至觉得如果西方愿意选择把自己蒙在鼓里,就让他们继续蒙在鼓里吧。由于我们对西方的了解远远大于西方对我们的了解,所以我们得以趋利避害,博取众长。而西方一直飘飘然,真以为历史发展到了终点,老子天下第一,结果却陷入了越来越多的政治和经济困境。
当然,随着中国的迅速崛起,西方人希望了解中国的愿望正在迅速上升,学习中文的人也越来越多,中国自己也越来越不在乎西方的偏见了。西方国家最终是承认实力的。你发展起来了,西方就会开始想方设法地了解你。随着中国的崛起,这种趋势开始显现。
比如,中国的汽车产销量已是世界第一,随之出现的就是世界汽车工业开始某种面向中国的转型。这一趋势正随着中国的崛起扩大到越来越多的领域,如旅游、教育、新能源、现代化模式等。以后还会扩大到政治领域,直至西方话语霸权彻底寿终正寝。
法国学者高大伟去年2月在《亚洲时报》曾发表一篇评论文章,把拒绝客观看待中国的西方势力比作是井底之蛙。他这样写道:“中国公民正在向世界公民转变。这一转变影响深远。……中国在向世界开放的同时,西方能不能也向中国的文艺复兴开放呢?如果西方认为自己没必要向中国学习,没必要学习中国古老的智慧、美学和价值观,如果面对中国模式的全面成功,西方还是拒绝质疑自己对经济和政治现代性的臆断,那么西方真可能成为最后一只井底之蛙。
”▲ (作者是张维为日内瓦外交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诺贝尔和平奖又砸自己的牌子
诺贝尔委员会8日将世人瞩目的诺贝尔和平奖给了正在中国监狱里服刑的刘晓波,这个奖项再次把自己摆在了中国人民以及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对立面。
诺贝尔奖总体上在中国是有威望的,但诺贝尔和平奖已成为借“诺贝尔”这个品牌强行塞给世界的西方意识形态的私货。上世纪的这个奖项多次颁给反对苏联的人,包括直接搞垮苏联的戈尔巴乔夫,这样的偏好并未随着冷战的结束而消融。
通过颁奖否定现代中国,成为诺贝尔和平奖新的偏执狂般的追求。中国迄今两人获奖,一人是达赖,一人就是刘晓波。前者是中国民族分离主义的代表人物,后者是鼓动把西方政治制度照搬到中国,并抵制中国现行法律的人。无论从外部看他们两人可以有多少个视角,但毫无疑问的是,两人都不是中国近年和平与发展的建设性力量,他们对中国社会的触动是通过示范对抗,他们没有在有着种种复杂问题的中国宣扬团结。
把以“和平”命名的奖项颁给他们,是对大多数中国人的不尊重,是西方意识形态在中国人面前的一次傲慢展示。
由于热比娅、胡佳、魏京生等“异见人士”也都进入过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人名单,更加剧了中国人对这个奖项的反感。善良的中国人有理由怀疑,诺贝尔和平奖已经沦为服务于西方利益的政治工具,评定及操纵这个奖项的人,不愿意看到中国的和平、团结,很希望中国社会因政治分歧陷入无穷无尽的纷争,直至走向苏联式的分裂。他们现在能做的就是用和平奖给中国社会撕开个口子。
刘晓波去年被中国司法当局判处11年监禁,西方多国政府曾因此出面干预,诺贝尔委员会8日的行为是这种干预的继续。西方对刘晓波案的争议不是对司法本身的探讨,而是希望中国现在就推行政治多元化,让中国的发展“西方化”。
诺贝尔委员会选在刘晓波服刑时给他这个奖,与其说是对他个人的鼓励,不如说是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蔑视和挑战。每一个中国人都能感觉到这种故作的恶意,西方的大多数公众也能一眼看出这是故意做给中国看的,中国社会与西方的感情隔阂将因此加剧。根据诺贝尔的遗嘱,和平奖应该颁给“为促进民族团结友好、取消或裁减常备军队以及为和平会议的组织和宣传尽到最大努力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和平奖委员会昨天却做了相反的事。
诺贝尔和平奖的反复非难,再次提醒了中国在世界上的处境。中国的发展要获得西方的掌声几乎是不可能的,中国在选择发展道路时需要足够的坚强,西方骚扰我们判断的手段经常比我们可以预见的更多,更出其不意。
值得一提的是,诺贝尔委员会及他们代表的那些人,终将拗不过中国发展的大势。他们只是让中国生了一回气,却同时又砸了一次自己的牌子,但世界生生不息。那几个少数人终究不能评判世界,过于傲慢的西方也一次次误判中国人民的意志,以及中国的走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诺贝尔奖也没有这个道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