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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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菲格雷斯今年54岁,是一位具有国际声誉的气候变化问题领导人.自1995年开始,她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等一系列谈判.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宣布任命哥斯达黎加外交官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女士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 潘基文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菲格雷斯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战略的领导者之一,具有为公共部门.非盈利和私营机构工作过的宝贵经验,对气候变化的各利益攸关方也有很深的了解. 菲格雷斯自1995年起一直参与有

菲格雷斯今年54岁,是一位具有国际声誉的气候变化问题领导人。自1995年开始,她参加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等一系列谈判。

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宣布任命哥斯达黎加外交官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女士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 潘基文当天在一份声明中说,菲格雷斯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战略的领导者之一,具有为公共部门、非盈利和私营机构工作过的宝贵经验,对气候变化的各利益攸关方也有很深的了解。 

菲格雷斯自1995年起一直参与有关气候变化问题的国际谈判,曾代表哥斯达黎加参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谈判工作。她还曾在许多涉及气候变化领域的非政府组织中担任要职,并就气候变化问题为一些私营机构提供过咨询服务。 

现年54岁的菲格雷斯将从2010年7月1日开始上任,接替已于2月宣布辞职的伊福·德布尔。[1]

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 -个人观点

菲格雷斯在总结当前气候谈判复杂而充满动态的现状时指出,哥本哈根会议产生的协议作为由主权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而言是迈出了一大步,但对于应对地球的气候变化而言是一小步;今年年底于墨西哥坎昆举行的气候变化大会必须在哥本哈根会议的基础上以创新的方式,大步推进谈判。

菲格雷斯同时强调,联合国是主办气候谈判的恰当论坛。

菲格雷斯:“我们面前的挑战是,在过去几年中,谈判是在一种缺乏信任的气氛中进行,由此而受到了负面影响。对气候科学缺乏信任、对在多边框架下谈判如此复杂的问题缺乏信任、对是否应由政府而不是私营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牵头应对气候变化缺乏信任、南方国家和北方国家之间缺乏信任等等。建立信任需要时间,信任不会奇迹般地在坎昆出现,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挑战,但我认为这是在坎昆及将来达成任何协议的必经之路。” [2]

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 -来华访问

2010年9月10日下午4点,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会见了联合国最高气候官员克里斯蒂安娜·菲格雷斯 (Christiana Figueres)。

这是菲格雷斯就任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UNFCCC)秘书处执行秘书后的首次来华。一位陪同的联合国官员对本报说,菲格雷斯还与外交部和发改委官员会面,为10月初将在中国天津举行的今年第三轮气候谈判做好准备。

这位联合国官员评论说,中国举办此轮会议,“就是为了推进国际气候谈判的”。天津会议是今年年底墨西哥坎昆气候谈判前的最后一轮。

来自发展中国家哥斯达黎加的菲格雷斯今年7月接替前任伊夫·德波尔(Yvo de Boer)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今年5月宣布了此项任命。

菲格雷斯在10日表示,“发达国家必须担当起气候谈判的领导者”,面对气候谈判的艰难局面,也“不希望中国做出让步,不希望任何国家做出让步”;各国在坚持强硬的同时,还需要保持灵活性,找到共同立场推进谈判。

对于外界要求改革进程缓慢的联合国多边谈判方式的问题,菲格雷斯承认“多边谈判不可避免的会比较复杂”,但是UNFCCC是唯一一个经过“授权”的、可以让各国表达立场和做出气候决定的平台。

菲格雷斯是一位气候谈判专家。从1995年起,她成为哥斯达黎加气候变化谈判代表团成员。2007年,菲格里斯代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在UNFCCC的CDM执行理事会任职,2008-2009年当选公约缔约方大会(COP)副主席。她还是哥斯达黎加前总统的女儿。其父何塞·菲格里斯(Jose Figueres)是哥斯达黎加三任总统,领导了1948年革命,并且建立了现代民主制度。

针对媒体采访菲格雷斯说:我们希望中国实践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做出的承诺,我们也不希望中国做出让步;我们不期待任何国家做出让步。

事实上,哥本哈根会议得到的最后结果是,《哥本哈根协议》的条款并没有取得所有国家的一致认同。至今九个月来发生的是,《协议》的诸多要素逐渐协调和集中,并导入至正式的谈判进程。我们期望所有国家都兑现《协议》的这些要素。

需要强调的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协议》中做出的减排承诺,不足以满足全球升温不超过2摄氏度的目标。很明显,各国需要做出更有力的减排承诺,以保证实现温控目标。

菲格雷斯:多边的气候谈判不可避免的会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世界上所有国家和所有利益集团。 因为需要将所有国家不同的利益取向考虑在内,所以谈判过程会比较缓慢。

当然也会有在其他场合进行的气候磋商,比如G20,MEF(世界经济论坛)。这些场合组织(的参与者范围)比较小;只是有利于非正式的磋商,不同国家在那里可以说得更加开放,也会带来新建议和意见。

但是因为这些场合没有经过(联合国会议的)授权(mandate),所以没有一个可以确定的做出气候问题的决定。UNFCCC是唯一一个可以做出决定的机构。

所有国家都知道其他不同场合是非常有用的选择,是交换信息和观点的机会,但是他们也清楚只有UNFCCC才是唯一可以集中所有国家意见的场合;第二他们也清楚,要做出气候决定,只有将讨论带回UNFCCC的平台上。

菲格雷斯说:我们希望所有国家都尽到自己的努力,因为(应对气候变化)是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所有国家都竭力控制排放,并对气候变化做出适应。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不负这个责任。

我们期望,所有发达国家都必须担当领导者角色、尽到自己的责任。当然这并不是说只有发达国家需要负责。事实是,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需要负责,当然这是在(符合)自身国家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语境下。

对于自己的角色菲格雷斯说:我们知道这是联合国秘书长的决定:任命一位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官员担任这个职务。同时我们也很清楚,UNFCCC秘书处的角色,是在气候谈判过程中为所有政府提供服务,提供一个组织良好的谈判平台,以便所有缔约方在一个非常具有建设性和透明的氛围中推进气候谈判。

菲格雷斯认为,每个国家都需要对其他国家保持强硬和灵活性。保持强硬的原因是,很明显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单独解决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灾难,所有国家都需对气候灾难保持敬畏。

但是也需要保持灵活性。需要理解每个国家都会有自身的国家和政治情况。这就需要国家间的微妙平衡,每个国家都受到来自自身和其他国家的高度期望,同时也要保持灵活性,如此才能找到共同立场来推进气候谈判。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