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员洪学敏被诉欠债500万 曾获金配角称号(图)
王先生夫妇诉称,2005年他们在一次聚会中认识了洪学敏,随后他们经常有生意上的往来,并称洪学敏为“洪姐”。2006年年底至2007年6月,洪学敏以有事急需用钱为由,分三次向王先生借了500万元。
“出于朋友关系,还有洪学敏的公众人物身份,我们没让她打欠条。”王先生的妻子说,洪学敏不但没有还钱,也未提及此事。后来他们让洪学敏补了一张借条,并在借条中承诺去年12月31日前还清500万元。由于洪学敏至今没还钱,王先生夫妇将她告上法庭,要求还款500万元及利息8万余元。
法庭向洪学敏送达传票后,得知双方都有调解意向,于是通知他们在7月28日上午来南磨房法庭接受庭前调解,但是前天洪学敏没有到庭,理由是生病。
昨天上午,王先生一方来到法庭,洪学敏却迟迟未出庭。开庭时间已到,洪学敏没有向法庭说明不出庭的原因,法官电话联系她未果,于是缺席审理此案。庭审中,王先生的代理人出具了洪学敏写的两张借条。
庭后记者了解到,王先生已向法庭提交了对洪学敏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目前法院已将洪学敏名下包括房产、车辆在内的价值110万元的财产予以查封。
洪学敏现年51岁,于1974年在电影《***》中扮演配角出道,随后又在《喜盈门》等多部影片中扮演女配角,成为中国影坛的“金牌配角”。1986年,她又拍摄两部电影后,赴香港弃影从商。(记者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