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镛书法出售 与王镛先生谈艺术书法概念的首次提出

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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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说明:本文是有关"艺术书法"概念的"首次提出"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与思考,旨在学术上的探赜索隐,就事论事,并非针对文内所涉及的人的其它问题,望阅者慎重,予以斧正为

说明:本文是有关“艺术书法”概念的“首次提出”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与思考,旨在学术上的探赜索隐,就事论事,并非针对文内所涉及的人的其它问题,望阅者慎重,予以斧正为要。

作者:杨牧青

时间:2005年8月15日

地点:甘肃·兰州

偶翻2005年7月21日第58期(总第1487期)的《中国书画报》时,在该报第一版右部题为《今日论坛》栏目的文章中发现了“艺术书法”概念的 “首次提出”文稿。

《今日论坛》编者原文如此:王镛在去年“北京·湖南艺术书法展”上首次提出“艺术书法”这个概念时,便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如今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举办的首个重要展事——2005·全国中青年名家百人艺术书法展上,这个概念再一次被作为主题正式推出,看来,作为中国书法院的院长,王镛正在运筹并尝试着一条关于书法的改革发展之路。

“艺术书法”与人们常说的“书法艺术”绝不是变化了的两个词组排列顺序的文字游戏。它究竟该做何解,这个解与王镛的书法发展之路有何关联,只有请王镛本人给出答案。——编者

很明显,《今日论坛》编者写按语的时候将“艺术书法”概念的“首次提出”归功于中国书法院院长王镛先生,并且《王镛自解“艺术书法”》一文中认为就是自己提出的,并且畅言“确立艺术书法概念的初衷”,“在今天,我以为这个提法有着特别的意义”,而且作为一个重要活动“艺术书法展”进行大力宣扬。对于“自解”一文中的其它问题就不必要多说了。

在我这里来说,或在我来看,“艺术书法”的概念并非王镛院长的“首次提出”,显然王镛院长的“艺术书法”概念 “首次提出”与事实不符,王镛先生和那位不知名姓的“编者”先生还有些寡闻、少见!怎么立言之前不注意事先调查呢?因此,我总觉得该文及其所谓的活动有冒用概念而名人自得意的感觉,或霸权之嫌,或名人脸上贴金永远都是正确的现象!

那么事实又如何呢?

“艺术书法”的概念早在1999年我探究、创始“中国书法率真派艺术理论”的时候就已经“首次”的“提出”了,并且将“书法名人、名人书法、书法艺术、艺术书法”确立为中国书法艺术的“十六字心传”,作为探悉“书法率真艺术理论”的阐微依据。

关于“艺术书法”这个概念,我在2004年2月29日已经在本人所创办的“牧青网络”中进行整理之后,公开发表,文稿为《中国书法率真派艺术理论初探系列——上编·一、由是起始章》及同年6月29日《中国书法率真派艺术理论初探系列——上编·二、十六字心传章·阐释书法名人、名人书法、艺术书法、书法艺术——确立中国书法艺术“十六字心传”的历史地位和价值》,然后又将此文稿通过网络形式在有关书法艺术的网站、论坛发表,并多有转载。

此前几年前,也将此文稿通过信件邮寄过有关书画报刊、杂志,也许人小言微,或许出道不深,无有名份之故,该文稿未见任何端倪。虽则如此,我平时也非常留神、留心有关“十六字心传”的文稿,也未曾发现有何雷同之处。

今天通过报刊发现了这个提法,我提出的“理论”与“微言”在5年后的今天才有人得以发现,道有传承,本是一件很令人欣慰的事情。可是,又发现“艺术书法”的概念“首次提出”要归于王镛院长一己之所有,而且王镛院长又谈了“确立艺术书法概念的初衷”一段话,越读越让人不得“与王镛先生”就有关“艺术书法概念首次提出”的“问题”作以探讨。

究竟谁是“首次提出”这个“艺术书法”概念的?

难道“艺术书法”关键是强调创造力吗?强调以审美为目的,与实用无关吗?是“书法院众位同仁拟议的众多选题中的一个”吗?

难道就要让“艺术书法”的含义与“流行书风”的宗旨相吻合吗?

要回答上面三层五个问题,在我说来,非常简单,为什么不注意事先调查呢?特别要立论、阐明一个问题,而且是关乎“书法的改革发展之路”这么重大的问题。现在的网络资源比较丰富,可以先通过网络搜寻、查找一下看有没有其它的资料,再立论不迟,特别对于一位具有相对知名度的专业书法研究人士来说应该慎重呀,这将关乎中国书法艺术的将来呀!

因此,向大家必须要说的是:

一、“艺术书法”的“首次提出”并不是王镛先生的先见之明,这个概念的“首次提出”应该是微不足道的“杨牧青”先生于1999年已经提出了。

二、如果“艺术书法”只一味“强调创造力、审美为目的”而脱离了“实用”,并且与“实用无关”,那么中国的书法自诞生以来就是错误的,因为它不应该以“实用”的面目出现,惹得后人如王镛先生之类的人士大加指评。

三、如果“艺术书法展”是建立在“艺术书法”这个主题和思路上通过“书法院众位同仁拟议的众多选题中的一个”的话,那么“众位同仁”也是才知道“艺术书法”的“首次提出”而趋之若鹜,还是有其它因素而烽烟四起呢?如果“艺术书法”的含义与“流行书风”的宗旨相吻合的话,那么是不是为“流行书风”昙花一现的“书法现象”再找理论依据而有违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大道呢?当然,大家可以搜阅2005年6月31日拙作《吊唁:启功逝后之乱弹》一文,回味“乌烟”之意蕴!

还有更多的,并非首次提出不提出的问题,留给更多的人去思考,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