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解振华:中国现阶段绝对减排不合理
备受各界关注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8次缔约方会议即将于11月26日在卡塔尔多哈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阐述了中国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多哈会议基本立场,并对备受瞩目的欧盟提议征收航空碳税等问题,表明了中国的主张。他强调,在现阶段要求中国绝对减排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但是中国在这个阶段里无约束地排放也是不对的,我们不愿意出现这种情况。
南方日报记者 龙金光 实习生 李旦 发自北京
中国政府代表团启程前往多哈前夕,国新办就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2年度报告举行新闻发布会。昨日,解振华阐述了中国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多哈会议基本立场主张。
希望更多发达国家加入执行第二承诺期
解振华说,中国认为,多哈会议应把落实各方已达成的共识放在优先位置,首先完成巴厘路线图的谈判,关键是确立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并确保其按期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开的《气候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国际性公约,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标准,即:在2008年至2012年间,全球主要工业国家的工业二氧化碳排放量比1990年的排放量平均要低5.2%。随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即将执行期满,众多的发达国家试图废弃它,直接进入讨论2020年以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
对此,解振华强调,多哈会议作为该承诺期内最后一次缔约方大会,各方必须在如何继续《京都议定书》问题上作清晰、可执行的规划和安排,也就是说,发达国家,参加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要做出减排的承诺;没有参加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这些国家,也要做出有可比性的减排承诺。
解振华说,按照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发展中国家在得到发达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前提之下,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国在没有得到发达国家资金、技术支持的情况下,我们已经作出了承诺,到2020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碳强度降低40-45%,我们已经在采取措施。
“十一五”期间,我们降低了20%。“十二五”期间,我们会降低17%。至于中国何时承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减排责任,是这次多哈会议上德班平台所要谈判解决的问题。
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一
解振华坦言,“中国现在的二氧化碳排放是世界第一,虽然我们国内采取了很多积极的措施,但我国的人均排放也接近于或者是相当于国际上的人均排放水平,应该说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在国内实行科学发展方面,中国确实面临着非常大的挑战。”
他说,国际上,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的排放有一个规律,也就是倒U字型的那条曲线,随着经济的增长,二氧化碳的排放或者温室气体的排放也在增加。当经济增长到一定的水平,二氧化碳的排放会出现稳定,然后出现拐点。解振华认为中国经过一个平稳期,最后随着经济的增长,二氧化碳的排放还会下降。所以,中国现在正处在这条曲线的爬坡阶段。
解振华进一步解释说:“纵观各国排放的情况,发达国家一般来说在人均GDP4万到5万美元的时候,大体上排放会比较平缓。有些国家现在开始有所下降,但有些国家还在增长。中国现在人均GDP只有5000多美元,我们人口多,所以我们排放总量大。但我们绝对不会沿袭发达国家过去传统的发展方式,到人均GDP5万美元这个拐点的时候才开始下降,中国必须走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
解振华最后表示:“我们能不能在人均比发达国家减一半甚至更低的时候出现这个拐点呢?我想,只要我们努力,还是有可能实现的。”不过,他强调,在现阶段要求中国绝对减排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但是中国在这个阶段里无约束地排放也是不对的,我们不愿意出现这种情况。
欧盟征碳税不符合气候变化公约基本原则
此前,欧盟和一些国家率先从航空领域开始,试图把航空以及航海的碳排放纳入到碳交易的体系当中,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欧盟考虑到这个法案实施的难度,近日表示将暂停一年,延迟到2013年的9月份之前,在国际航空组织这个平台上,通过多边的机制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对上述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解振华回答说,对于多边问题采取单边的措施显然是不合适的、是错误的,而且欧盟议会做的决定,让所有非欧盟国家来执行,这显然也违反了国际上的基本公约。欧盟确定的碳交易体系也存在着歧视性条款,比如说分配各国的排放额度,是以2004年到2006年的平均值。发达国家的航空业基本上已经饱和了,所以它发展得并不快。但中国的航空业,最近十年以每年17%的速度增长。
所以,如果以2004年到2006年的平均值作为排放额度,这个平均值的90%作为无偿分配的额度,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也影响了我国的发展,在这一点上我们是不能接受的。解振华表示:“我们同意通过多边的机制遵循气候变化公约和芝加哥公约的原则,在国际航空组织这个平台上找到一个妥善解决航空行业排放的方案。”
解振华介绍,在航空航海这个领域,完全可以通过节能提高能效解决减排问题。比如我们在长沙机场,对机场进行了节能改造,现在节能23%。在成都机场只是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改造,就节能10%。如果对航路进行优化,让飞机在机场上不使用自备动力而利用机场的电等等,那节能效果是非常明显的。所以主张在这个领域,采取多种措施实现这个行业的减排,而不单是通过税或者是交易的办法来解决。
中国太阳能开发潜力大
市场总量将达450亿元
目前全球光伏发电已经超过40GW,欧洲光伏发电的增长已经超过了风电,光伏发电已经成为仅次于水电、风电的第三大可再生能源发展电源。《绿皮书》指出,中国太阳能资源总量大,未来开发潜力大。未来的投资热点将会是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聚光太阳能(CPV)以及聚光光热发电。
《绿皮书》表示,从资源总量的角度而言,中国绝大部分地区都适合太阳能的开发利用。西藏南部和青海格尔木地区是中国水平面总辐射的两个高值中心,重庆地区是中国水平面总辐射的低值中心。就各省(区、市)的水平面太阳能资源理论总量而言,新疆最多,达到2855.23亿千瓦;就单位面积年总量而言,则是西藏最高,为1885.50千瓦时/平方米。
2011年国际能源署发布了聚光型太阳能热发电(CSP)发展路线图,预计到2050年CSP能够满足全球11.3%的电力需求,潜在产业规模约为3.2万亿美元。据统计,2015年前,中国的太阳能热发电装机容量将达3000兆瓦左右的规模,按照光伏系统可比成本计算,市场总量将达450亿元。杨春
相关
社科院发布2012年《气候变化绿皮书》
财政投入和补贴是推动低碳发展主力
中国已经在财政投入、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多个方面形成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然而由于基本国情和所处发展阶段的特征,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面临比发达国家更为严峻的挑战。
昨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2年《气候变化绿皮书》(以下简称《绿皮书》)。《绿皮书》指出,财政投入和财政补贴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是推动低碳发展的主力。要尽快制定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中长期财政规划,明确财政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
目前是中国实现低碳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然而碳市场建设是一项社会面广、技术要求高的系统工程,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国家,市场成熟度比较低,社会的低碳意识普遍不高,相关的基础能力还比较薄弱。
《绿皮书》建议构建绿色税制,进一步加快资源税改革,加快推出环境税和碳税,其他与低碳增长相关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等)仍需进一步绿化。碳交易的发展模式和思路并不能简单照搬欧盟碳市场,需通过引入银行、信托、评级、担保等金融机构,逐步探索基于碳市场的多层次投融资模式,实现碳市场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引导下,银行业在绿色信贷领域进行了积极尝试。从长远看,还要形成商业化模式,使银行投资低碳领域有逐利的动力。《绿皮书》提出,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要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通过联合贷款、银团转贷款等多种合作方式,为起步资金大、项目回收期长的重点低碳经济项目提供全程的金融服务。
商业银行可开展基于碳排放权的质押贷款、融资租赁、保理业务。还可积极探索发展碳基金等理财产品,开发信托类碳金融产品。
此外,要继续放宽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低碳产业的投融资活动;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采取合资、合作、联营、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进行建设和经营。节能项目则应向全社会资本完全放开,对民营企业的进入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