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毓秀的评价 郑毓秀:从宝安西乡走出的民国侠女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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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郑毓秀拥有太多"

中国历史上第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女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两厅厅长……郑毓秀拥有太多“第一”的头衔,但是相较于这些光环,她刚正不阿的性格、血液里不怕死的基因、老天爷赏的“大胆”个性却响彻了半个世纪。

叛逆少年 挑战“权威”

1891年,郑毓秀出生于新安县西乡屋下村(现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一个官宦之家,六七岁搬离广东前往北京生活。祖父郑姚凭借精湛的木工活逐渐发家,为香港富甲一方的地产商人。父亲是当朝户部官吏郑文治,家境富裕。

虽然郑毓秀身处清朝末期,但保守的社会环境并没有浇灭她的叛逆与勇敢。5岁时,郑毓秀就拒绝绑脚,绷带缠上了拆,拆了又绑,最后,气得祖母大骂“她的脚会长得像大象一样大,长大后没人娶”;为了保护小佣人,捍卫正义,郑毓秀6岁便挑战家中“权威”,与祖母顶撞,对着打人的表姐放话“该打的是你”;13岁那年,家里安排郑毓秀与两广总督的儿子订婚,她却亲自写信要求退婚;到了15岁,为了寻找革命党,郑毓秀假借留学之名,远赴神户,随后在日本加入国民党,并担任情报员;16岁她参与策划暗杀袁世凯,炸死清朝重臣良弼……在郑毓秀的自传中,她用“从来没有大家闺秀会作出这种事”来形容自己的叛逆及对自由的向往。

在面对可能会为革命捐躯时,她唯一的想法是“终于有机会证明自己能为革命与中国牺牲奉献。”

在郑毓秀的自传《玫瑰与枪》一书中,《周刊巴尔干》发行人同时亦是作家的张桂越在序言中称,过去知道的跨朝代民国大女人不过秋瑾,而与郑毓秀“握手”后,他便又认识了一位鲜活的,为众生玩命的民国奇女子。

以玫瑰为枪 维护主权

1912年1月,郑毓秀参加了“敢死队”刺杀袁世凯行动。但暗杀行动临时生变,改为刺杀清朝重臣良弼,由于一组人安排周密,刺杀行动终于由彭家珍完成。

袁世凯上台之后,便盯上郑毓秀,下令通缉她,并迫使她不得不远走他乡。1914年,郑毓秀到了法国,进入巴黎大学的前身——索邦大学读书。

郑毓秀不仅有胆量,更有智谋。在巴黎期间,她曾以玫瑰代枪维护国家主权。在1919年,巴黎和会前夕,大会决议将德国在山东半岛的利益转让日本时,郑毓秀想尽办法找到躲在巴黎郊区的代表团主席陆徵祥,并逼他出面。在谈判时,束手无策的郑毓秀随手拔下一段玫瑰枝干,藏在衣袖里,伪装成枪,阻吓代表团签署《凡尔赛和约》。

1925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就此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留学法国的法学女博士,第一位在上海法租界的执业律师。在她律师执业期间,最具知名度的便是京剧大师梅兰芳与孟小冬的离婚案,郑毓秀作为孟小冬的辩护律师,最终让梅兰芳付出4万银元平息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