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强的歌 聆听天籁之音——访校园歌手大赛最佳男歌手闫旭
闫旭,建筑学院大四的学生,凭其天籁之音荣获本届校园歌手大赛最佳男歌手奖。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个爱唱歌的阳光男孩。
来清华四年,也关注了歌手大赛四年。大一时,还很稚气的闫旭就凭着优美的声音一路杀进决赛。“大一那年的复赛,是我最紧张的一回;那天刚跑完3000米,整个人疲惫不堪,声音沙哑了许多,那时对闯过复赛已经不抱有任何幻想了。
只是硬着头皮上。高潮时,声音干脆上不去,幸好音乐大得盖过去。真丢死人啊。可是出乎意料的是,竟然通过了。”大二,闫旭又杀入决赛。大三,他忙于学生工作,没能参加。但他初、复赛和决赛都认真看过;大四终于拿了奖,也算是众望所归。
在谈到取胜的原因时,他说:“唱功倒没什么长进,舞台经验丰富了,表现力更强了,人也变自信了。唱歌时,心如止水,能准确的判断唱到那里,该注意些什么了。”在问到这次为什么唱《吻别》时,闫旭天真的一笑:“其实不是因为要告别了!只是觉得过去唱过蛮多深情的慢歌,这次把老版和摇滚版的剪切在一起,尝试一种新歌路吧,算是一次自我挑战。”
闫旭并不是创作歌手,也从没有受过专业声音训练,能把歌唱得如此绝美,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台下十年功”。
“我小时候就很喜欢唱歌,没事就唱。”小学时,拿着从姥爷那弄到的一个简陋的小录音机,录下自己的声音,放给自己听,蛮有意思;在后来,有了可以放两个磁带的录音机,就跟着原声带唱,录下来还可以对比,一点点的模仿,一点点的进步;高中时,设备更先进了,有了VCD,可以有纯音乐伴唱了。还是给录下来,反复的听,反复的改,不断的进步。“现在,那些磁带还在,有时听听自己由幼稚走向成熟的声音,蛮有意思。”
说起第一次登台献艺,闫旭记忆犹新——“那时候唱歌只敢随便唱唱,给自己听。也曾练过颤音,有点僵硬,但还有那么点意思,因为大家都还不会,就觉得自己还不错了,可还是有点害怕,怕同学们并不认可,丢了面子。那年,班里的元旦联欢,同学哄我唱歌,于是壮着胆子唱了一首迈克·杰克逊的歌heal the world,还显示了一下颇有难度的颤音,结果产生轰动效应。
真是很幸运,第一次登台就得到了认可。”以后闫旭频繁参加艺术节、歌手大赛之类的活动,越来越自信了,唱歌渐渐成为他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通过唱歌,结识了很多朋友。课余时间,一起去吼吼歌,录录歌,还有各系学生活动,甚至外校的一些活动,常被请去唱歌,那些时光很难忘。
通过唱歌,更多的人认识甚至崇拜起闫旭,个人威望也大大提高。大二时,他做了建筑学院的文艺部长。大三则做了建筑学院学生会主席,工作还相当出色。不过唱歌确实也帮上很大忙。
大二时建筑学院举办学生节晚会,场间电脑突然有些小故障不能出声了,冷场了。怎么办?“闫旭救场”大家提议。于是闫旭清唱一首,赢得全场喝彩。电脑修好了,台下还在喊“闫旭再来一首!”此后,大家说:“以后有什么活动,就请闫旭做救火员。”
闫旭学习成绩非常棒,刚刚以学分积年级第二的成绩取得保研资格(很多学弟学妹们还有很多的机会聆听闫师兄的天籁之音哦)。
能做好一个方面很难,能做好三个方面更难。闫旭是怎么处理的呢?他的回答很简单“正确的定位,恰当的取舍。”唱歌完全是业余爱好,是出于兴趣,是内心发泄的很好形式。因此并不太影响学习。学习时,专心的投入,尤其在建筑学院,气氛比较活泼,同学都很有个性。
乐感对学习也是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至于工作,他的确付出了很多,有时甚至牺牲自己很多时间、精力来为大家做事。“大学生活应当是丰富多彩的,学生工作本身是一种财富,付出的同时,自己也在收获。”
对于获得最佳歌手奖,闫旭说:“心里真的很高兴,很激动,也有些遗憾,因为不能面面俱到的感谢那些给了我很多帮助的人。尤其是女朋友,她为我付出了很多。我自己忙于学习、工作,陪她时间不多,真的很抱歉。我要向她说声谢谢!”
对爱唱歌的朋友们,闫旭说:“唱歌是很自我的东西,不求名利,能在音乐中找到自我是很幸福的事。”“平时,用感情去唱,用心去享受;但在舞台表演时,要注意技巧,更多的强调舞台表现。”
对歌手大赛,“希望更多的人喜欢音乐,关注校园歌手大赛,希望歌手大赛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