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原副部长张力军被判4年 系退休两年后被查(图)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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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见图)被控在15年间,为9家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收受财物共计242万余元.昨天,北京

环境保护部原副部长张力军(见图)被控在15年间,为9家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收受财物共计242万余元。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公开宣判,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力军有期徒刑4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3年,张力军先后利用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计划财务司司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2万余元。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今年64岁的张力军系退休两年后被查。此前检方指控称,张力军利用职务便利,为北京华龙环境工程公司等9个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项目审批、职务升迁、子女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

此前检方指控张力军共计受贿9笔,最多一笔收受现金59.7万元,最少1万美元,还收受一辆价值18.6万元的汽车。9起犯罪事实中,一起是为他人职务升迁提供帮助,两起是帮他人子女安排工作打招呼,这两笔贿赂款都由张力军妻子收取,但张力军知情。在此前的庭审中,张力军称认罪悔罪。庭审最后,张力军宣读了悔罪书,悔恨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其认罪悔罪,曾称无论怎么判都不会上诉。

昨天该案在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张力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力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对张力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张力军在任职环保部副部长时,分管包括污染防治与减排、环境执法等领域。2013年卸任退休后,张力军还就北京空气治理方面频频“发声”,引发舆论争议。

2014年11月至12月,中央巡视组对包括环保部在内的13个单位进行了专项巡视。反馈情况显示,环保部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红顶中介”现象突出、环评机构资质审批存在“花钱办证”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或者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谋利等问题。

2015年7月30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张力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张力军也为十八大以来环保领域首名落马的副部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