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淼法学部 从顶层设计“依法治国”整体方略 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
从顶层设计“依法治国”整体方略 胡建淼: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
“四中全会公报中有三个关键词非常重要:全面、道路、体系。”第一个关键词是“全面”,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国家、政府、社会、政党,甚至包括军事等领域全面推开;第二个关键词是“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党的文件提出来这是第一次,它显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提出,就是强调中国的法治要符合本国国情,走自己的法治道路;第三个关键词是“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其核心,在于高度强调体系建设;其目的,是要求把这些与治国理政密切相关的体系、制度构建好,让这些制度更加定形、更加成熟,为最终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贡献。
比如说,如何实现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备”?现在的很多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这需要废止、制定、修订一批法律,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做努力。
再比如说,法治实施体系要“高效”。法治的实施问题是四中全会要重点解决的。法治的实施最终是落实在生活中,内化成人们的意识,形成大家共同遵守的基本规则。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对不能依法办事和违法执法、违法行政、滥用公权的行为加以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要形成法治建设的评价、考核体系,形成有效的法治实施的激励体系和问责机制,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
公报阐释依法治国总目标时同时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是对社会全体成员的要求。不管是公权力主体,还是普通公民个人,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遵守法律规则。
依法执政是对党治国理政方式的要求。严格按照宪法法律领导各项事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这是依法执政的核心。当然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同时要保证各个政法机关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的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照法律的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相互关联,又有各自的适用范围。不管怎么说都是宏观上的法治,都是属于需要强调的法治内涵。”
梁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
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公报中提到的多项任务,是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更是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改革的方略部署。很多举措都是改革,对过去的一些做法、体制机制的重大的、根本性的改革。
四中全会与三中全会一脉相承。要保障三中全会的改革任务全部落实到位,首先是法治上要进行改革。唯有法治改革的举措到位了、落实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举措才能到位,这体现了我们党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公报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规范”是法治的一项基本功能;而“引领”的核心和要害是法治决策和改革决策的相互促进,要以法治来引领改革、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政治决策等等各个方面的结合。过去,我们的法治总是滞后于改革。现在,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来思考和把握法治建设,把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法治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理清楚了,以法治的引领来统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认识的深刻,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创新的意义。
再具体来看,围绕六大任务,公报中提到的许多具体的改革步骤都非常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