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峰打人 被告人黄海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

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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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被告人黄海峰.因本案于2016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逮捕.辩护人麻宗钦,浙江双塔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检察院以温检公

被告人黄海峰。因本案于2016年1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逮捕。

辩护人麻宗钦,浙江双塔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省◑◑◑◑◑检察院以温检公诉一处刑诉(2016)7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海峰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于2016年7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晓节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海峰及辩护人麻宗钦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底,被告人黄海峰与付某电话联系商定以16万元的价格贩卖2000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给付某。2016年1月6日,黄海峰到广东省陆丰市购买甲基苯丙胺带回福建省泉州市,并于同月8日17时多,按照约定乘坐汽车将上述甲基苯丙胺从泉州市运至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高速出口处贩卖给付某后被公安人员抓获,现场交易毒品亦被查获。

经鉴定,交易的两包毒品共重1963.36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中重979克的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5.

8%;重984.36克的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8.5%)。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讯问了被告人黄海峰,并出示了相关的证据。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海峰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海峰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黄海峰当庭辩解,其只是帮助黄伟华运输毒品,不是贩卖毒品。其辩护人辩称,黄海峰在本案中起居间介绍作用,系从犯;公安机关存在特情引诱,毒品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下交易,毒品没有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黄海峰平时表现良好,请求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底,被告人黄海峰与付某电话联系商定以16万元的价格贩卖2000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给付某。2016年1月6日,黄海峰到广东省陆丰市购买甲基苯丙胺带回福建省泉州市,并于同月8日17时许,按照约定乘坐汽车将上述甲基苯丙胺从泉州市运至浙江省瑞安市飞云街道高速出口处贩卖给付某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现场查获毒品两包。

经鉴定,交易的两包毒品共重1963.36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其中重979克的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5.8%;重984.36克的甲基苯丙胺含量为78.5%)。

上述事实,有公诉人列举的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一)被告人供述。

被告人黄海峰的供述,供认2015年12月底,因老乡黄伟华欠其20多万元钱,其从老家江西省新余市到福建省泉州市找黄伟华要钱。同月27、28日左右,其接到付某的电话,问其能不能弄到冰毒,当时黄伟华正好在身边,说能搞到冰毒,让其告诉付某每克80元,每套(10……(本文书还有328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