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犯罪心理分析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导读:他的犯罪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最终导致犯罪,邱兴华犯罪的目的只是为了报复,因此其犯罪的根源是心理问题,案例12【偏执型人格犯罪心理】,其犯罪危害的严重、形式的惨烈和影响的恶劣引起人们共怒,1、分析偏执型人格障碍导致犯罪的原因,2、思考偏执型人格犯罪的预防措施,三、犯罪心理分析,(一)犯罪人特点,1、犯罪人多是生活、工作的“失意者”,2、犯罪目的不明确,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偏执型人格者常常没有明确的犯
康水平。
从邱兴华案来看,他的犯罪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不良心理的长期累积,心理能量空前膨胀,无法得到正常的排泄,最终导致犯罪。邱兴华犯罪的目的只是为了报复,并不存在物欲,因此其犯罪的根源是心理问题。如果他能够有一个正常途径来宣泄其心中的郁闷,也许就不会有“7.16”汉阴特大杀人案的发生了。
案例12 【偏执型人格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2013 年6 月7 日18 时,厦门人陈水总因社保问题无法解决,携带汽油等易燃物,致使厦门一辆BRT 公交车在行驶中突然发生爆炸起火,导致47 人死亡、34 人受伤、8 名学生下落不明,其本人被当场烧死。
该案致多人死伤,毁坏重大公私财物,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犯罪危害的严重、形式的惨烈和影响的恶劣引起人们共怒。陈水总现年60 岁,初小文化程度。1970 年因家庭生活来源被切断,随全家下乡,历尽艰辛于1983 年回城。但没有安排住房,没有安排工作,自谋出路直至1994 年勉强娶妻生女,后又摆摊卖麻糍为生。但摊位遭到取缔,数十年一直挣扎在贫困线上。
二、思考问题
1、分析偏执型人格障碍导致犯罪的原因。
2、思考偏执型人格犯罪的预防措施。
三、犯罪心理分析
该案件属于偏执型人格引发的案件。
(一)犯罪人特点
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个体表现为对他人极端的不信任,对发生的社会事件经常做出错误的解释,哪怕是和别人发生了非常小的摩擦,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个体也会对别人表现出一种愤恨的反应。他们易形成一种病态的妒忌,对他人容易形成敌意和攻击。
偏执型人格的人在生活中通常表现为: 遇事固执己见,常认为自己是对的,听不得不同意见; 敏感,易对别人的言行产生敌意,习惯指责和攻击; 对遭受挫折和失败的原因归咎于他人,无法容忍外界的拒绝、侮辱和伤害,有暴力倾向的人遵守“以牙还牙”的人生信条; 人际关系疏远,对外界缺乏信任度,因为过度关注自我,导致极强的自负情绪;个性强,易暴怒,好与人争辩,追求个
人利益或权利最大化,经常怀疑和猜忌别人。
1、犯罪人多是生活、工作的“失意者”。他们的抗挫折能力差,自我调节和自我消化的能力也差。陈水总的邻居们曾告诉记者,陈家日子并不好过,常年没有稳定的收入,陈偶尔会去打零工,但大多数时间待在家中不干活。陈家生活的来源,都在陈水总妻子身上,除此之外,还要负担女儿的学费。
2、犯罪目的不明确,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偏执型人格者常常没有明确的犯罪目的,他们只注重犯罪过程,而不计后果。如陈水总案中,死伤的人既不是与其有矛盾的人,也不是其直系亲戚,而是跟他没有任何恩怨的、容易下手的无辜百姓。他的犯罪行为更多的是发泄犯罪人对社会的一种不满和愤怒,作案手段简单且极其残忍。
3、一般是单独作案。由于偏执型人格者性格孤僻,自私偏执而不善跟人交往,加上其性格怪异,作案前没有预谋。他们很难有合谋者,因此单独作案居多。陈水总案中,犯罪嫌疑人和周围的人基本不相往来,很难与人建立深度的亲密关系。
陈水总的种种行为、思维模式正是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特征表现: 不信任他人,无端猜测别人对自己心怀不轨,敏感多疑,办事心存过多疑虑,稍受侮辱和伤害则耿耿于怀,难以忘却。
(二)犯罪原因
1、社会关系处理不好。生活中的陈水总除了做过几次短期的小摊贩,基本待在家中靠妻子养家糊口。在对外界的关系上,陈基本和邻居不相往来,因为“张口10 次,有9 次都是和别人吵架”。在处理和自己家人的关系上,也与自己的兄弟姐妹保持着疏远的距离。
在家中,身为父亲的陈甚至经常为用电脑和女儿发生争执。正是他与人交谈沟通少,心理承受能力弱,遇事想法偏激,容易猜疑别人,走入认识和行动的极端。一些闹心的话、不顺心的事或者结下的怨恨埋在心里,不能有效地释放和解决,就引发心理疾病或干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来。
2、生活上的不如意。虽然陈水总案夺去了很多无辜者的生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从另一个方面讲,陈水总的“残忍”也建立在一种生存本能的驱动上。陈水总家庭贫困,生活中的任何一点希望都可能成为他的救命稻草。在陈水总的眼里,争取到有限的社保是他在家庭中存在的价值。但当这些自我认同的
生存希望找不到立足点,生活没有出路,多次上访无望时,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失败感和无助感。而偏执型人格障碍者的世界,就像小孩的世界,是一分为二、非白即黑的。
3、社会对弱势者的歧视和冷漠。随着社会的不断文明、发展和进步,人们的价值观、生活观理应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然而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不良倾向,即将“弱者”和“强者”绝对化,在“仇富”的同时,出现更多的是“仇穷”。
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强势位置的人与弱势群体接触过程中往往在言语态度上对他们予以蔑视,这必然导致“弱者”的心理不平衡发展,当这些影响因素达到临界点时,就可能导致“弱者”的总爆发,进而采取暴力手段报复他人、报复社会。
(三)偏执型人格犯罪预防
陈水总纵火案的发生与其自身心理素质低下、社会心理支持缺失、现实问题解决不如意有一定的关系。但不能简单的将责任归结于嫌疑人的素质问题等。为了避免类似悲剧的重演,需要个人、学校、社区、社会的共同努力。
1、要帮助偏执型人格个人加强心理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现实社会的每个人都需要努力提高对现实的认知能力、心理承受能力、情绪调适能力、行为控制能力、合理求助能力。以便在现实生活中遭遇不幸、挫折、打击、逆境时能正确认识、坦然面对、坚强承受、自我调适、理智行动、主动寻求心理帮助,以避免采取极端报复社会的方式来泄愤。
2、对偏执型人格缺陷者,学校、社区或单位要对其采取专门矫正措施。一方面,社会需要实施全民健心工程,为全体居民积极提供所需要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另一方面,对于处在逆境、遭遇挫折、社会支持缺乏、陷入悲观绝望境地的弱势群体以及存在某些心理缺陷的居民,在其客观上需要心理帮助又因各种原因没有主动寻求帮助时,单位和社区要主动送心理工作者与社会工作者主动送心理关怀、心理疏导与实际支持上门,给其尊重、安慰、鼓励、开导、理解、帮助,使其看到希望、树立信心,合理宣泄、理智应付。
3、有关部门要以工作对象为本,及时解决问题,尽力化解偏执型人格者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在重视管理法制化的同时也要注意特殊情况下的人性化,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灵活处理。有关工作人员真正以工作对象为本,要
懂点心理学,能够感同身受,设身处地地为工作对象着想,关注弱者,在可能的条件下及时地解决求助者的实际问题,尽可能让每个人都能更好地生活下去,以避免或化解对其产生不良的心理刺激。设法让其化解心中的块垒,使其改变对社会和他人的不正常看法,扬起生活之帆。
偏执型人格犯罪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强烈社会影响已远远超乎了我们的想象,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社会问题。在强化打击这类恶性犯罪的同时,我们更应倾注更多的精力去关爱这部分人,用健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心理关怀机构给他们以温暖和关怀,以宽容的胸怀、科学的方法、文明的方式逐步改变他们对他人、对社会、对人生、对未来的认识,极力化解他们心中的瘤疾,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大众、融入社会,成为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