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胜利广西 广西公安厅长梁胜利夜路亲自查酒驾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左)正在对一名驾驶警车的民警进行检查
人民网南宁3月23日电 3月22日晚,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亲临一线,率警上路对南宁市进行严查酒驾,重点检查了公安民警执行“五条禁令”和驾驶警用车辆的有关情况。梁胜利要求,要以铁的决心、纪律和手段,全面整治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行为,充分发挥全民监督作用,迅速在全社会形成拒绝酒驾的浓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氛围。
2003年,公安部针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自“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广西公安机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维护和树立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今年初,公安部又部署了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公安部的有关部署,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决定,全面开展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当晚8时,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梁胜利一行抵达南宁市南湖桥头检查点,立即开展检查酒驾工作。一辆路过的桂A牌警车停下接受检查,梁胜利双手端起驾车民警的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和警官证仔细翻阅,一一对照检查,并询问民警:驾车主要是执行什么任务?在哪里吃的晚饭?对民警遵守“五条禁令”有何认识?驾驶该车的民警回答:今晚路过此处,是在执行公务,而且严格遵守警车使用规定,一贯自律,拒绝酒后驾车。
梁胜利听后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语重心长地说:很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群众还是公安民警,不管是领导还是一般民警,都要严格遵守。
梁胜利指出,要从对他人生命负责、对社会公共安全和良好秩序负责,对自己、对家人幸福安宁生活负责的角度着想,自觉做到拒绝酒后驾车。尤其是公安民警,作为执法者,更应该模范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严守纪律要求,特别是要贯彻执行好“五条禁令”,严格按规定使用警车。
我们要求老百姓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好。民警从严要求自己,以自身模范守法的行为做表率,才能取得人民群众对我们执法工作的支持。这样,公安队伍的形象才会良好,社会才会稳定,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才会提高。
当晚,自治区公安厅派出了“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无线图象传输车,启用了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视频信息管理系统。这些先进科技手段的应用,大大提高了路面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监督民警执法规范的效率和质量。
梁胜利走进“动中通”卫星通讯指挥车,专门点名查看了南宁市多个酒楼和娱乐场所,收索其门前的停车和车辆驾驶情况。在星夜蜜酒楼门前停放着一辆警车,梁胜利马上通过警用无线通讯系统发出指令,命令附近的检查组立即前往检查。梁胜利要求,一旦有违规行为,立即严肃处理。
梁胜利指出,酒后驾驶是一大社会陋习,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更是民警严重地违反了“五条禁令”,必须严厉查处,但要进一步改进过去的检查方式和方法;要由原来单一的上路检查、抓现行方式改为监督、检查、执法前移方式,把检查地点放在酒楼、娱乐场所门前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警示和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于未然,实现人性化的执法与监督。
要通过单位组织、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信息科技等多种手段,提早发现,及时教育,监督和劝阻群众酒后驾车,杜绝民警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
要通过媒体再进一步广泛宣传,尽可能地扩大“五条禁令”的社会知情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遵守和执行“五条禁令”的情况进行监督,迅速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拒绝酒后驾车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氛围。
梁胜利还特别对随行的纪委、督查、交警等部门负责人强调,“五条禁令”是抓好公安队伍建设的突破口,是从严治警、树立良好警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长期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整改,从严治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以一流的业绩来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此次检查活动,从公安厅督察总队、南宁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及交警支队抽调40人,组成3个督察组和1个机动组,在南宁市民族大道茶花园路口中、民族大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和长湖路滨湖路口设卡,共检查了106辆车辆,其中警车25辆。活动12时结束,结果显示情况良好,有7辆警车使用存在不够规范问题,均已现场纠正并通报给相关单位,没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行为。
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跃,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陈耀远, 厅党委委员、交警总队长韦宁贤以及南宁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参加了当晚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