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院张春和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黄埔区人民法院位于广州市东部新城区——黄埔区中心城区,大沙地东路363号。该院成立于1955年。因行政建制的变动,1956年、1962年曾两次撤销,1975年恢复建院。2004年迁入现址。我院新审判大楼占地面积27.
8亩,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大楼建筑风格简洁明快,圆顶方体,黑白分明,洁净素雅,体现了浓厚的法文化特色。大楼功能分区合理,人性化设计,智能化管理,彰显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人文关怀,以及对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追求。
该院下设机构16个,其中副处级机构2个,科级机构14个。该院干警编制有政法专项编制112名,事业编制11名。目前,该院有在编干警98人,职工10人。干警中有博士研究生2人,占2%,硕士研究生15人,占15%,大学学历75人,占76%。
干警中有法官56人,占57%。现任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春和同志,自2011年2月18日起担任代理院长, 3月12日在区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当选为院长。目前,院领导班子成员共6人,其中院长1 名、副院长3名,纪检组组长1 名,政工办主任1名。
近年来,该院在黄埔区委的正确领导、黄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黄埔区政府、黄埔区政协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在改革创新中奋进,年年取得新进步,先后荣记集体三等功三次、二等功一次,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等光荣称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