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南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张光南副教授做客财税青年学者论坛
10月14日下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财税青年论坛第24期在经济学院N301举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的张光南副教授应邀进行了题为“Risk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Traffic Violations and Accident Severity in China”的讲座。
讲座由厦门大学财政系王艺明教授主持。
张老师首先介绍了中国交通违法和事故严重程度的研究背景。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汽车工业领域的发展,国内机动车的数量急剧上升,因此交通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显著提高。
2010年,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已达到65225人,带来的直接财产损失为143万美元。目前,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死亡率较高的重要原因。由此,引出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什么因素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简要阐述了研究背景之后,张老师对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由于广东省是发生交通事故最多的省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选取了广东省2006——2010年的样本数据,这些数据来源于广东省公安部。
由于这些数据是由到达事故现场的交警记录,并在24小时之内录入数据库,所以数据真实可靠。为了能够确保实证分析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分别从2006——2010年的数据库选取了7722、7511、7459、7261和7387个样本数据。
张老师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的方法,分别对影响交通违法和事故严重程度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对交通违法和事故严重程度造成影响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人的因素、车的因素、道路因素以及环境因素。
通过实证分析得出:在人的因素中,男性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及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要高于女性;在车的因素中,货车的交通违法倾向要显著高于摩托车,不合格车辆也有比较明显的交通违法倾向;在道路因素中,三级公路发生的交通违法及其引起的事故严重程度略高于一级公路;在环境因素中,晚上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及造成的严重事故的可能性要大于白天。
虽然这四个风险因素都会对交通违法和事故严重程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对两者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为了分析这一差异,张老师分别从这四个风险因素中选取了不同指标,并分析这些指标对交通违法和事故严重程度所产生的不同影响。
人的因素:分别选取了驾驶员的经验、职业、户口等指标,分析发现,驾龄小于两年的驾驶员容易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但造成的事故严重程度较低。军、警和农村户口的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的可能性较小,但其引发的事故通常比较严重;车的因素:车的种类、状况等指标,对交通违法和事故严重程度所产生的影响也有所差异,与私家车相比,运营车辆发生交通违法的行为较少,但一旦发生事故,其造成的事故严重程度要高于私家车;道路因素方面选取的指标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道路、高速公路和城市公路,这些指标会影响驾驶员的风险系数。
相对于城市公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违法的倾向较小,但其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较高;环境因素:白天和黑夜、有无路灯、天气、能见度、是否周末、时段等指标所引发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都有所不同。
最后,张老师简单介绍了正在进行的研究:超速和醉驾对交通违法的影响、事故逃逸或报警的影响因素、行人和机动车发生事故的风险因素及导致严重事故伤亡的因素、疲劳驾驶及城乡差异的风险因素等。
张光南副教授的报告严谨细致,对交通违法和事故严重程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实证分析。报告结束后,现场师生进行了踊跃提问和热烈讨论,与会者表示从本次讲座中获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