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姜有为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姜有为李晋修为副省长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日下午在长春结束。
下午举行的第三次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龙熙主持。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车秀兰、周化辰、王云岫,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53人出席会议。副省长胡家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吉林省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吉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水土保持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姜有为、李晋修为吉林省副省长。姜有为、李晋修在发言中表示,一定不辜负全省各族人民的希望和重托,忠于职守、夙夜在公、敬业奉献,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勤政为民,依法履职,为推动吉林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