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剑锋抱女子跳水 “富商抱女子跳水库致其溺亡”现新疑团:双方或相识

20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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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而同日的<信息时报>报道称,"2013年10月16日,何某与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划水俱乐部游玩.当天下午3时许,何某来到水库准备游泳.

而同日的《信息时报》报道称,“2013年10月16日,何某与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划水俱乐部游玩。当天下午3时许,何某来到水库准备游泳。当他看到正在水库浮台边游玩的女子李某时,何某便想开个玩笑,从后面抱着李某的腰一起跳入水库中。谁知李某不会游泳,下水后便从何某的手上滑开了。”文中并未提及两人是否相识。

但澎湃新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增城市人民法院关于该案的一审判决书《何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4)穗增法刑初字第108号),从判决书内容来看,何剑锋与受害女子简某君不排除相识的可能。

这份判决书提交于2014年3月18日,该判决书写明:“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0月16日,被告人何剑锋与被害人简某军等人驾车来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滑水俱乐部游玩,15时许,当被害人简某君站在水库浮台边时,被告人何剑锋突然抱住不会游泳的被害人简某君跳入水中,导致被害人简某君溺水死亡。”判决书也以同样的措辞称法院“审理查明”了这一事实。

何剑锋与简某君是否相识?澎湃新闻就此向公诉机关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求证,该院公诉科在获知采访来意后婉拒了采访。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毛立新律师分析,从检方指控“被告人何剑锋与被害人简某军等人驾车来到水库游玩”的表述来看,何剑锋和简某君很可能是相识的。这可作两种分析,第一,正因为两者相识,这才印证了何剑锋是在开玩笑,其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第二,正因为两者相熟,何剑锋有不排除故意杀人的动机,但这种动机要有一系列证据来佐证才能成立。

如何判断何剑锋是否具有主观杀人动机?毛立新说,首先要看何剑锋本人的供述情况,其次要看客观行为,如整个行为的过程、一系列动作等,这需要周边证人的证言。“由于判决书内容过于简略,要判断是否属于故意杀人,要查阅公安机关的侦查卷后,才能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