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云与苏东坡图片 人品风流:王安石与苏东坡的恩怨人生
四十二年前,二十二岁的王安石从江宁出发到汴京参加科举考试,自此走上从政道路。
王安石十六岁时随父进京述职认识了曾巩,曾巩把王安石的文章推荐给当时的文坛领袖欧阳修,得到欧阳修的高度评价:“翰林岁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然而,王安石十八岁时其父突然病逝于江宁通判任上,王安石在为父守孝期间,决定放弃恃才傲物的文人生活,据其《忆昨诗》记载,他决心以两位古代圣贤“契”和“稷”为榜样,承担自己的“天下己任”。
王安石以全国第四名的成绩高中进士。
其实应该是状元。
据邓广铭先生引用过的史料王銍《默记》记载:当主考官把前十名的考卷呈送皇上批阅时,是已经排好名次的——王安石第一、王珪第二、韩绛第三、杨寘第四,只是王安石的赋中有“孺子其朋”四字,也许触碰到了宋仁宗忌讳“朋党”的神经,宋仁宗很不高兴,采用汉武帝“后来居上”的政治手法,把王安石与杨寘互换,于是杨寘成了那一届的状元,王安石只得屈居第四名。
王安石的第一个公务员职务是“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公事”。
王安石一头扎进帝国的基层政权部门,一边积累基层政治经验,一边撰写《淮南杂记》,奠定自己日后改革的思想基础。
第二年,范仲淹和韩琦、富弼等人领导推行“庆历新政”,然而,仅仅一年多便宣告流产失败,韩琦也被贬到扬州,成为王安石的顶头上司。
王安石仍然“每读书达旦”,常常坐着打个盹就上班去了,有时连脸都不洗,加之不爱修边幅,其形象可想而知。韩琦以为王安石沉迷歌楼酒肆夜生活,便提醒他得努力读书,正值青春年少不能自暴自弃。
面对上司的误解,王安石居然能不置一辩,依然潜心撰写自己的《淮南杂记》。
按照北宋不成文的规定,只要进士及第,排名又靠前,在地方干满一任之后,便可以申请回朝廷担任馆阁之职,经常在皇帝身边出头露脸,提拔的机会自然更多。但是,王安石对自己的从政道路有着明确的自我设计:先当几任地方官,“以少施其所学”;所以,扬州三年任满之后,他选择知鄞县,当一个亲民的县委书记。
王安石在鄞县的政绩《宋史》有明文记载:“起坡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其中“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便是后来“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的雏形:相当于官办“小额贷款银行”,在农民青黄不接之际,以农民田里的青苗作抵押“贷谷与民”,待丰收之后再还本付息;当时民间的高利贷利息是100%至300%,而王安石只收20%至30%,仅用于借贷工作的损耗与运转——二十世纪孟加拉人尤努斯办了一个类似的“穷人银行”,为此获得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
在十六年的地方官经历中,王安石积累起极大的官声人望。他不仅深受老百姓爱戴,在士大夫中也被视为奇才,用司马光当时的话来说就是:“介甫不起则已,起则太平可令致,生民咸被其泽。”
和王安石参加科举考试的年龄一样,只不过晚了十六年,苏轼从四川眉山来到汴京,以全国第二名高中进士,风头比王安石更劲。
苏轼本来也应该是状元。
苏轼的“高考作文”《刑赏忠厚之至论》在汴京一鸣惊人,由于主考官欧阳修怕这篇文章是自己的学生曾巩所作,便把它压为第二名。这篇文章中的典故“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饱学如欧阳修也不知道出处,事后才从作者口中知道是杜撰的。这篇“高考作文”至今仍雄居于《古文观止》。
苏轼的第一个国家公务员职位是陕西凤翔签判。
由《宋史·苏轼传》可知,苏轼童年曾与其母有一段关于东汉政治英雄范滂的对话,从中可以看到,苏轼从小就有一种基于正义的政治激情,从他在凤翔所作《喜雨亭记》来看,也有一种心系百姓的民间精神。但是,如果说王安石是一位大政治家的话,苏轼终其一生最多也就是一位政治爱好者。
据史料记载,深知其夫的妻子王弗,就是《江城子》中那个“小轩窗、正梳妆”的王弗,对初到陕西为官的苏轼颇不放心,一直跟着来到凤翔。夫妻二人达成协议:凡是苏轼结交的朋友,都需要经过其妻验证通过。为了给足丈夫面子,每有新朋友来家,王弗都只是躲在内室中观察,待朋友走后,王弗才告诉丈夫,谁可以深交,谁应当保持距离、适可而止。
就这样,苏轼仍然与凤翔一把手陈希亮搞得别扭丛生。
陈太守是军人出身,他当年在长沙为官的时候,也曾经一口气搜捕过七十多名欺压百姓的地痞流氓。此时陈太守年事已高,与苏轼这样的风流才子相处,计较的就是一分尊重;然而,风流才子容易摆谱,这就造成了两人之间的一系列戏剧性矛盾。闹得最厉害的时候,甚至连皇帝都惊动了——多年之后,苏东坡为陈太守作传,曾表达过惭愧:“方是时年少气盛,愚不更事,屡与公争议,至形于色,已而悔之。”
与王安石不同,苏轼在凤翔任满之后,按北宋不成文规定回到了朝廷。此时王安石在扬州的顶头上司韩琦已是当朝宰相,宋英宗知道苏轼文笔漂亮,想破格提拔他为翰林学士撰写皇帝诏书,韩琦认为人才应该一步一步历练,官场应该讲究秩序和规矩,最后苏轼只判登闻鼓院,但苏轼认为韩琦是“爱人以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