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庆良被双开 四中全会后候补中委将缩减至少5人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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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三位中央候补委员万庆良今年6月27日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随后在10月7日被宣布“双开”.(资料图)大公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 王俊) 今年

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三位中央候补委员万庆良今年6月27日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随后在10月7日被宣布“双开”。(资料图)

大公网北京10月9日电(记者 王俊) 今年6月落马的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因严重违纪违法,经中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其“双开”处分,并按程序待10月下旬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予以追认。

今年6月27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随后,身兼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的万庆良按程序被褫夺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职务职务。3个月后,中纪委公布了对万庆良的立案审查结果。

中纪委监察部10月9日上午10时40分许宣布,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对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事实上,万庆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这一违纪行为早在今年7月就已公开。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处长方文碧今年7月28日透过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万庆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特别是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通知下发以后,仍多次出入私人会所;在被组织调查的前几天,他还到会所里面去大吃大喝。

中纪委还通报了中央对万庆良的处理结果:“万庆良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发布后,最高检察院网站宣布:经审查决定,最高检日前依法对万庆良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根据《党章》规定,对中央委员会成员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因而中纪委监察部网站10月9日的通告称,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据此,即将在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追认中央政治局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处分决定。

事实上,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不仅万庆良,十八大后落马的另外2位候补委员李春城、王永春以及2位中央委员蒋洁敏、李东生被中央政治局给予开除党籍的决定都将获得追认。

十八大至今,已经有多达8名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落马,包括2名中央委员蒋洁敏、李东生,5名中央候补委员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陈川平、潘逸阳,1名中纪委委员申维辰。其中,蒋洁敏、李东生、李春城、王永春以及万庆良的案子都已进入司法程序。

根据《党章》,中央委员被开除党籍并被中全会追认后将会有递补中央委员的联动程序,因而,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排名第一的国家统计局长马建堂和排名第二的国家宗教局长王作安,料将在10月举行的四中全会上获递补为中央委员。

今年10月走完递补程序之后,十八届中央委员会205名委员规模将保持不变,但中央候补委员数字将减少至少5人至166人,未来将进一步缩减至164人。2012年11月14日,中共十八大上选举产生了由205名委员和17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

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5年间(2007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仅4位成员于幼军、康日新、刘志军、薄熙来被撤销职务相比,2012年11月起不到2年内已有7位十八届中委成员先后折戟,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执政后掀起的廉政风暴力度也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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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

(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得票相等的,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马建堂 王作安 毛万春 刘晓凯(苗族) 陈志荣(黎族) 金振吉(朝鲜族) 赵宪庚 咸辉(女,回族) 莫建成 崔波 舒晓琴(女) 马顺清(回族) 王建军 朱明国(黎族) 刘学普(土家族) 李强 杨崇勇(满族) 余远辉(瑶族) 陈武(壮族) 陈鸣明(布依族) 竺延风 郑群良 赵金(彝族) 赵立雄(白族) 赵树丛 段春华 洛桑江村(藏族) 钱智民 高津 高广滨 梁国扬 谌贻琴(女,白族) 韩勇 蓝天立(壮族) 詹文龙 潘良时 艾虎生 旦科(藏族) 任学锋 刘胜 刘慧(女,回族) 李士祥 李宝善 李家洋 杨岳 杨学军 张杰 张岱梨(女) 张建平 陈川平 郝鹏 柯尊平 娄勤俭 姚引良 夏杰(女,回族) 徐松南 蒋伟烈 万立骏 王辉忠 牛志忠 邓凯 叶红专(土家族) 尔肯江·吐拉洪(维吾尔族) 刘玉亭 刘石泉 李康(女,壮族) 李昌平(藏族) 杨卫泽 陈左宁(女) 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哈萨克族) 林铎 金壮龙 赵爱明(女) 秦宜智 秦银河 高建国 郭剑波 黄坤明 黄新初 曹淑敏(女) 葛慧君(女) 曾维 于伟国 王宁 王军 王健 吕锡文(女) 阮成发 李希 李群 李云峰 李国英 吴曼青 沈素琍(女) 范长秘 欧阳坚(白族) 赵玉沛 黄莉新(女) 龚克 梁黎明(女) 刀林荫(女,傣族) 马伟明 王敏 王文涛 牛红光 毛超峰 公保扎西(藏族) 朱善璐 任洪斌 汤涛 李金城 李宪生 李培林 吴政隆 张晓明 张喜武 张瑞敏 张瑞清 尚勇 胡和平 倪岳峰 殷方龙 曹广晶 雷春美(女,畲族) 王永春 许林平 孙金龙 金东寒 贺福初 夏德仁 鄂竟平 蒋超良 马正其 石泰峰 李玉妹(女) 杨晖 吴长海 宋丽萍(女) 张业遂 陈润儿 姜建清 梅克保 潘逸阳 丁薛祥 乌兰(女,蒙古族) 孙守刚 李佳 赵勇 徐乐江 曹清 蔡振华 万庆良 尹力 杜家毫 李春城 何立峰 陈刚 王荣 吉林 刘剑 李冰 张轩(女) 胡晓炼(女) 郭明义 王晓初 江小涓(女) 王洪章 胡怀邦 乙晓光 仇和 李小鹏

十八大后首位“落马”的中央委员蒋洁敏简历:

蒋洁敏,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阳信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文化大革命后恢复高考,考入山东大学。1982年毕业于山东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蒋洁敏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2013年3月18日,蒋洁敏出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3年9月1日,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9月3日,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4年6月30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蒋洁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蒋洁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蒋洁敏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八大后第二位“落马”的中央委员李东生简历:

李东生,男,汉族,1955年12月生,山东诸城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高级编辑。第二届韬奋新闻奖获奖者。曾任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副总警监警衔。

还曾担任中央电视台副台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等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2013年12月,李东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之后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4年,国务院免去其公安部副部长职务。2014年6月30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原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东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李东生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东生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八大后首位“落马”的中央候补委员李春城简历:

李春城,男,汉族,1956年4月生,辽宁海城人,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4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助理研究员。

1973年4月下乡当知青。

1978年7月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先后任系辅导员、教师、党委办公室副科级调研员、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7年9月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副书记、书记,哈尔滨市太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5年12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太平区委书记。

1997年9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

1997年11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8年12月四川省成都市副市长。

2000年8月四川省泸州市委书记。

2001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1年2月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6月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2003年8月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5年2月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

2011年9月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

2011年11月四川省委副书记、省委民工委书记(兼)。

2012年12月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领导职务。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十六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4年4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李春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弟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国家财政资金巨额损失;腐化堕落。

李春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滥用职权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春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二位中央候补委员王永春简历:

王永春,男,汉族,1960年7月出生,籍贯吉林省乾安县,1983年8月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并参加工作,中科院地质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83.08——1999.09,吉林油田勘探开发研究院工作,历任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

1999.09——2000.06,吉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00.06——2004.10,吉林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4.10——2007.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7.11——2008.0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

2008.02——2009.08,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

2009.08——2011.04,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2011.04——2013.0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任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大庆石油管理局局长)、大庆油田党委副书记。

2013年8月26日,中央纪委透露,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6月30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中石油集团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永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永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永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王永春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违法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永春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三位中央候补委员万庆良简历:

万庆良,男,汉族,1964年2月生,广东五华人。1986年11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

1981年9月嘉应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4年7月嘉应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团总支书记。

1985年12月广东省梅县地委讲师团教员。

1986年11月梅县地委宣传部干事。

1988年7月梅县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副科长(其间:1989年3月到1991年1月挂任平远县石正镇党委副书记)。

1991年2月广东省梅州市文明办主任。

1992年8月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主任。

1993年6月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1994年8月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讲师团团长(其间:1994年9月到1995年7月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96年9月梅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1994年9月到1997年1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1995年10月到1997年12月挂任蕉岭县委副书记)。

1997年12月广东省蕉岭县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8年3月蕉岭县委书记。

1998年9月梅州市委常委、蕉岭县委书记。

2000年2月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党组书记、省青联主席。

2003年3月广东省揭阳市委副书记。

2003年4揭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6月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4年7月揭阳市委副书记、市长(主持市委、市政府全面工作)。

2004年10月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05年3月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03年3月到2006年6月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8年1月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揭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年2月广东省副省长、党组成员(2002年9月到2009年12月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0年4月广东省副省长、广东省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0年8月广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12月广州市委书记。

2012年5月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2014年6月27日,中纪委监察部宣布,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0月,万庆良被宣布双开。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十八大后“落马”的第四位中央候补委员陈川平简历:

陈川平,男,汉族,1962年2月生,山西省平陆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

1979年7月入沈阳冶金机械专科学校铸造专业学习;

参加工作后历任太原钢铁公司机械厂铸铜工段技术员、副段长,二铸钢车间副主任、主任,机械厂副厂长,第一炼钢厂副厂长、厂长,太原钢铁(集团)公司生产处处长;

1995年12月任太原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7月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

2000年2月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常委;

2001年12月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常委(期间: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在西安交通大学数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

2008年1月任副省长;

2010年9月任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副省长,同年11月不再担任副省长职务;

2014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十八大后“落马”的第七位中央候补委员潘逸阳简历:

潘逸阳,男,汉族,1961年8月生,广东惠阳人,198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

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

1978.03—1982.01 中山大学数学力学系力学专业学习

1982.01—1983.06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十一处干部

1983.06—1987.03 广东省佛山市政策研究室干事、市委书记秘书

1987.03—1989.05 广东省顺德县大良镇党委副书记(挂职锻炼)

1989.05—1991.08 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副书记

1991.08—1992.09 共青团广东省佛山市委书记

1992.09—1992.12 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兼佛山市团委书记

1992.12—1995.07 共青团广东省委副书记(其间:1993.03—1995.07在中山大学经济学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5.07—1998.03 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

1998.03—1998.12 广东省广州市委常委、从化市委书记

1998.12—2001.12 江西省新余市委书记(1996.03—2001.06在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1.12—2003.09 江西省委常委、农工部部长

2003.09—2010.10 江西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

2010.11--2013.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

2013.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内蒙古行政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