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朱清文腐败 黄建盛检查绥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月9日,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建盛带队到绥化市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黄建盛对绥化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新要求。
上午,黄建盛等领导同志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清文,市委副书记、市长王金会,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兴东陪同下,先后深入到金晟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金龙生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市廉政教育中心进行工作检查指导。
下午,召开了绥化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汇报会。
朱清文代表市委汇报了绥化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绥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将其作为一项政治职责,坚决做到反腐倡廉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着力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
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有效途径,实行了责任“四级分解”和工作“四步推进”机制,实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任务目标,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制度规定,责任履行到位;实施量化管理,责任考核到位;实行奖优罚劣,责任追究到位。
大力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实效。发展的保障力、教育的渗透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影响力、惩处的威慑力进一步增强。市委切实加强了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领导率先垂范,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市委创新思路举措,实现了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去年,绥化市经济逆势强势而上,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加速扩张,增幅稳居全省前列,创造了绥化历史最好水平。
“五型经济”发展取得重大突破,重点工作推进取得重大突破,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取得重大突破。市委三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深化“六项重点改革”,推进升级发展,实现“两个翻番”,提前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特别汇报了绥化市重点推进的六项深化改革和发展升级工作。
黄建盛在讲话时指出,这几年,绥化市加快发展的思路非常清晰,确立了大发展大跨越、中心崛起、富民强市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建设全省“五个一流”的工作任务,自我加压发展“五型经济”,思路和举措完全符合省委的战略发展要求和绥化实际;形成了加快发展的态势,创造了绥化历史最好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排头,对全省发展大局贡献很大;民生改善比较显著;城乡建设发生明显变化,整乡镇推进农村城镇化变为现实,使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一定改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工作战略部署,坚定发展信心,强化发展措施,保持好发展势头,实现新的发展目标。
黄建盛强调,绥化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特点鲜明。领导特别是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做到了经济发展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推进了经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了大局,加强对重点建设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保障了长效地顺利实施,开展了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检查。注重了创新,创建了新的工作载体,建立了新的工作机制。工作的成效比较明显。
黄建盛要求,推进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保证政令畅通为重点的纪律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好《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检查监督。要着力抓好以密切群众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要着力抓好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抓好反腐倡廉的教育工作,加强制度创新和执行,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要着力抓好以“一岗双责”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带头作用,职能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纪委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朱清文代表市委表示,将强化认识提高,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升级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市领导吴仲秋、刘兴东、马立新、赵万山、王桂芝、杜吉国、王兴彪、于宝国、于丽颖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