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协主席朱明国被调查41岁时升至省部级
继万庆良之后,广东又有一名省部级高官被调查。中纪委官网昨天下午通报,“广东省政协主席朱明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至此,十八大以来被调查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已达54人。
一位广东省委办公厅的官员透露,朱明国于昨日下午被带走调查。
自去年以来,就有不少网帖举报朱明国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指称其为亲友经商提供便利,并介入“海南定安迷案诈骗案”等司法个案。
今年两度流传被调查
今年两会期间,未出席活动,在中央党校学习3个月,当地媒体无报道;当地官场盛传其被调查
据南方日报本月26日的报道,25日朱明国还曾公开亮相,出席在中山市召开的广东全省政协外事侨务工作座谈会,并讲话。
当地媒体的报道显示,在此之前的整个11月,朱明国的工作日程表都安排得满满的。
如21日,出席广东省政协机关为即将退伍的驻会武警三中队战士举行的欢送仪式;13日,主持广东省政府在广东省政协召开的专题协商会;12日,广东全省市县政协主席专题研讨培训班开班,朱明国作动员讲话。
但综合广东省多位官员的说法,看似正常的背后,朱明国被调查的消息早就在今年春节后开始流传,“出现过两次高峰期。”
第一次是今年3月份全国两会时期,“因为朱明国没有出席什么活动,这一消息流传很广。”3月17日,朱明国出席广东省传达贯彻2014年全国“两会”精神大会并发表讲话,流言一度停止。
随后近3个月,朱明国到中央党校学习,一直未在广东本地媒体报道中露面,有关他被调查的消息在广东官场“再次盛传”。
6月9日,广东《羊城晚报》报道称,朱明国结束了中央党校的学习,6月8日一早,朱明国就赶往广东省政协大楼主持党组扩大会议。朱明国走进会场,以“久违了”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热情地和参会者打招呼。
有关朱明国被调查的消息再次终止。
去年底以来,网帖也不断曝出朱明国的违纪违法问题,指称其利用职权安排亲友进入公安队伍;在海南任职期间,介入“海南定安迷案”等司法个案。
对于网帖指称的朱明国的问题,官方从未回应,相应网帖也没有删除,直至今天仍能查到。
41岁时升至省部级
曾任海南省副省长;后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调任广东后任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及现职
朱明国生于1957年,现年57岁,海南人。仕途履历历经海南、重庆、广东三地十余个重要岗位,任职履历颇丰。
他曾在海南保亭县(海南建省前隶属广东)畅好公社当过小学教师、公社党委书记等,1982年25岁时升任保亭县委常委。
其后,他在当时的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工作了4年,一直担任组织部副部长,亲历了海南建省的过程。1988年海南建省后,他出任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随后开始主政地方,在海南文昌工作了5年,官至文昌市委书记、市长。1998年41岁时升任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步入省部级官员序列。
2001年,朱明国调到重庆,出任重庆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在重庆工作5年后,朱明国来到广东,2006年至2011年间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后任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法委书记,2013年起任现职。
一位与朱明国打过多次交道的人士称,朱明国身材魁梧,作为基层起步的官员,“性情豪爽。”
查处“茂名窝案”,被指“高举轻放”
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期间,查处此窝案,曾有160余名官员未予追究
朱明国担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省政法委书记的7年间,广东查处了茂名官场窝案、汕头市委原书记黄志光案件等大要案;并处理了乌坎事件等引发全国关注的群体性事件。
其中“茂名窝案”的处理,被指“高举轻放”。今年3月,广东省纪委重新调查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消息显示,冯立梅被调查或为“茂名窝案”中受处理的官员及家属的举报。据媒体报道,此次广东省纪委复查冯立梅案,是应中央巡视组的要求。中央巡视组认为,当年对茂名腐败窝案的处理,尚欠妥当。而冯立梅是当时“漏网之鱼”之一。
自2009年起,包括原茂名常务副市长、两任市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在内的多位官员落马,全案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波及党政部门105个,市辖6个县(区)的主要领导全部涉案。
但这一腐败窝案最终立案查处61人,属省管干部19人、县处级以下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人。
“茂名窝案”揭盖时,正是朱明国任职广东省纪委书记期间。
媒体报道称,该案当年曾有160余名官员未予追究。据新京报记者了解,这让很多被追究责任的官员及其家属“不服气”,他们一直在向广东省、中央反映情况。
“罗荫国案”是茂名系列腐败窝案中的一环。2011年7月,时任广东省纪委书记的朱明国曾表示,“广东连续查处一些大案要案,尤其双规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反映了我们在反腐败方面的决心和魄力。”
但据新京报记者调查,这起案件中,向罗荫国行贿的44名官员中,截至目前只有3人进入司法程序,受到审判。该案中至少24人仍担任原职、其他职位或退休。
处理乌坎事件,提出“民意为重”
曾负责处理乌坎事件,提出“坚持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等理念,评价为具有现代治理理念
当地媒体报道称,朱明国曾负责处理乌坎事件,并在随后召开的维稳经验交流会上表示,“参与处理这个事件(乌坎事件),我心里特别沉重,压力非常大”。
一位广东省纪委的官员称,朱明国对乌坎事件的处理及事后反思,曾被广东省纪委内部人员评价为具有现代治理理念。
在处理乌坎事件时,朱明国提出“坚持民意为重、群众为先、以人为本、阳光透明、法律至上”等理念,得到村民认可,亦得到国内外诸多媒体肯定。
这7年间,朱明国多次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