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秋生老婆 临清政协副主席宛秋生与台球厅老板对簿公堂 孰是孰非
近日,网友晒出了一张起诉状,显示临清政协副主席、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宛秋生一纸诉状,将临清诸葛台球俱乐部老板诸葛群告上法庭。因双方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的巨大差异,此案引发了极大关注。
诉状显示,临清百货公司破产后,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临清人民法院2013年12月16日生效的民事裁定书,获得临清市百货公司实物资产,其中就包含临清诸葛台球俱乐部所在的原百货商场二楼。
诉状称,临清诸葛台球俱乐部业主诸葛群占据临清三和所有的百货商场二楼经营台球厅盈利,不但不向临清三和交纳任何费用,还以种种理由拒不搬出。
临清三和诉称,截至2015年6月30日,临清诸葛台球的行为已造成临清三和62.28万元的经济损失(日损失1153元),另外临清三和与装饰公司已签定装修合同,自2015年7月1日起,该公司进入场地进行施工,如临清三和不能保障该公司正常工作,临清三和将承担工程款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即每日2053元。
临清三和请求法院判决临清诸葛台球立即从原百货商场二楼搬出,停止继续侵害临清三和的利益,并赔偿至搬出之日止的经济损失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诉状起诉日期为2015年7月8日。
网友还贴出了台球厅与百货公司签订的场地使用协议、交款收据及法院的一则限期搬离公告。
场地使用协议约定,百货公司将其百货商场二楼提供给台球厅,协议期限10年,协议期内每月15日前台球厅应向百货公司交纳养老金,收据显示台球厅每月交纳1300元钱。
临清市人民法院发布于2015年5月8日的公告显示,该院审理的临清市百货公司破产一案已将百货公司商场营业楼经法定程序拍卖予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限原百货公司商场营业楼各租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迁出,到期拒不迁出,该院将已依法强制执行。
这一事件因诉讼双方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的巨大差异引起了网友广泛关注。
资料显示原告临清三和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为占地1600亩,建筑面积34万m2,拥有12000名职工的大型纺织集团。2014年1-6月份,半年时间实临清三和实现销售收入45.1亿元。 临清下属两个独立法人子公司,临清秋华纺织公司和临清润林牧业公司已初见成效。临清三和还涉足酒店、房地产等领域。临清三和董事长宛秋生为著名民营企业家,是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政协委员、临清市首个担任民营企业家的政协副主席。
相比临清三和强大的实力以及专业的法律团队,被告诸葛群仅为一台球厅老板。
诸葛群之前已经遭遇了强制断电,因此部分网友质疑临清三和受到了政府部门及法院的袒护,甚至劝诸葛群“不要做这种自毁前途的事”。
截至目前,临清三和及相关方面尚没有回应此事。
相关文字材料:
临清谈资点评:
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这都是非常复杂的一件事。
首先,诸葛群和百货公司的合同,涉及到了国有房产的非法租赁,这或许也是为什么合同里一直没有体现出租字样及租金的原因。按规定,国有企业出租房屋应经过严格、正当的程序,而从诸葛群和百货公司多处涂抹的合同看,显然没有履行程序。如因合同无效给诸葛群造成损失,诸葛群有权向百货公司破产清算组维权。
其次,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屋所有权人的转移不应影响租赁合同的执行。但是,此案的特点在于百货公司为破产国企。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百货公司破产清算组有权决定破产时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是解除还是继续履行,根据现有的情况看,破产清算组应该是选择解除合同了。
解除合同也不是不受限的,合同另一方如对随意解除合同的行为不服,可基于《合同法》,向法院提起确认上诉,按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因此,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三和集团取得百货商场的所有权程序合法,要求租户搬离也有法可依。
租户应该维权的对象,其实是百货公司破产清算组及其上级单位商业局、临清人民法院,向其主张损失,并要求从拍卖所得中获得赔偿。临清谈资尚不清楚百货公司破产走到了哪一步,因此尚无法就租户应如何维权做出评论。同时,商业局或相关部门应启动追责机制,问责当初擅自出租国有资产经办人,以及破产清算中的失察。
抛去程序正义,临清三和为临清最大的民营企业,肩负着社会责任。此事之所以引起热议,也与此不无关系,“以大欺小”成了市民对三和的普遍质疑。因此,从法律上来讲临清三和有权收回自己所有权的不动产,但从社会责任角度,还应慎重,尽量避免激化矛盾,为商业局顶雷。
回复“ 20150602 ”,阅读《临清鲁润拆迁或至先锋路 宛秋华操刀建商业综合体》;
回复“ 20150713 ”,阅读《临清三和疑陷用工荒 秋华纺织违法扣押工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