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落款常识谈
在某一件书法作品中,正文写得好,并不等于整幅作品都好了。只有正文、落款和钤印全部都完成得很好,才算得上是真正的好。所以,作品中的落款非常关键,题好了能使作品生辉;题不好则会使作品黯然失色。初学者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款常常落不好,导致整幅作品废弃,非常可惜。
第一,用以注明作品正文的出处。比如,作品所写正文是:“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落款可写“唐王之涣登鹳雀楼诗一首”。
第二,用以注明作者姓名及有关情况。如作品创作时间、地点等。如辛巳岁暮,某某书于某书斋等。
第三,用以注明作品被赠人及有关情况。如被赠人的称谓、身份、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俗称落上款)。如某某先生(女士)雅存、雅正、正腕等。上款可与下款一起落在正文之后,上款亦可落在正文之前。
在通常情况下,上款通常用来书写索书者和被赠人的姓名等。为示敬意,除单名外一般都不写姓而只写名。如果索书者和作品被赠人是单位的话,为示敬意,宜写单位全称,一般不缩写。作品送给个人的,名字后面可带写恰当称谓或谦词。如:某某先生、某某方家、某某道兄、某某雅正、某某正腕、某某属书、某某惠存等。下款通常用来注明作者姓名、书写时间地点及书斋名号等。
在一幅完整的书法作品中,可以没有上款,但必须有下款。如正文之后空白所剩无几时,可落穷款,即只写名不写姓。如正文之后空白甚多时,可落长款。
落款书体的选择应与正文相协调,原则上是“选后不选前”,即“古不及今”。如正文为甲骨文、钟鼎文之类的古文字时,落款可用正书,使通篇有一种宁静庄重的韵味。如正文为正书时,落款可用正书或行书。如正文为行草书时,落款可用行书或行草书。行书,是落款的万能书体,它可以不受任何限制,适用于一切作品的落款。落款用字大小,一般应小于正文。
落款以后要加盖印章,印章大小应与落款字体大小相仿,一般情况下是宜小不宜大。在一幅作品中,只钤一方印的,通常用在穷款处。钤两方印或钤三方印的,应注意兼顾朱印和白印互用,不要单一。名章一般都用正方形的印,闲章可用方形,亦可用异形印。用在正文上首的印,俗称起首章,朱白皆可。名章有姓与名分制二印的,一般姓用朱文印,名用白文印,尺寸大小须一致,不可一大一小。
落款,是书法作品的后缀,不同作品款式中的落款布局,也会随书法作品款式的不同而各不相同。
中堂和条幅的落款,形式基本相同。可上接正文书写一行或数行,也可在正文之外另起一行来题写。另起一行书写的,落款部位的高低要适中,一般应“宁高毋低”。
对联的落款形式,在通常情况下,应把上款写在上联右边偏上的位置,把下款写在下联左边中间偏下的位置,使之上下呼应。但是,有一种叫龙门对的,其落款方式就比较特殊。龙门对的上款,是顺着正文自右而左地写在上联的左下边的,而其下款,是顺着正文自左而右地写在下联的右下边的,落款文字稍长的可作多行书写。
横匾、扇面、斗方等作品的落款形式,有些基本上与前类同,有些虽有不同,但也大同小异,在此不再重复。
关于如何写好落款的问题,还会涉及许多与书法相关的边缘学识,不是一篇两篇短文所能言尽的。所以,大家要多多注意欣赏和研究一些名家作品的落款,以不断积累落款的手法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