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厅原厅长受贿1961万获死缓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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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12月16日,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受贿案一审宣判.当日,湘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法院认为,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12月16日,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受贿案一审宣判。当日,湘西州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湖南省农业厅原厅长程海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法院认为,程海波有自首情节,且在案发后配合办案机关追缴了全部赃款及孳息,故减轻处罚。

与此同时,程海波的儿子程高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其程海波的弟弟程海良因与其共同收受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50万元。

报道, 1997年至2009年期间,程海波利用担任岳阳市委副***,常德市委副***、***、***及省农业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程海良、程高收受李加祥等19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961.3931万元。

其中,程海波单独收受他人财物高达人民币1312.8381万元,与其弟程海良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96.555万元;与其子程高共同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52万元。

据财新网此前报道, 2009年7月21日,程海波因涉嫌经济问题被调查。程担任常德***期间,曾与金钻广场的开发商李家祥关系密切;另外,程海波的妻子、弟弟、儿子也长期打着他的“招牌”在外从事经营活动。

现年59岁的程海波,乃湖南岳阳人,大学学历。1983年8月-1986年2月,任岳阳地区行署副专员。1986年8月至1993年1月,历任湘阴县委副***、湘阴县长、临湘县委***(保留副专员待遇)。

1993年1月,程海波获任岳阳市副***,后任岳阳市委副***。1998年2月至2006年3月,历任常德市委副***、副***、代***、***。2001年3月,任常德***。2006年4月,调任任湖南省农业厅党组***、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