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县委书记王先民 宕昌原县委书记王先民白银受审

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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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本报讯从参加工作到副科.正科.副县.正县级干部,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现年43岁的宕昌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可谓仕途春风得意,一帆风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本是年富力强

本报讯从参加工作到副科、正科、副县、正县级干部,在不到20年的时间里,现年43岁的宕昌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可谓仕途春风得意,一帆风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本是年富力强、大有可为的年轻干部,却在权力和金钱面前迷失了自己,最终于今年6月跌落马下。

11月2日,王先民一案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一整天。白银市法院、检察院的干部以及被告人家属等100多人到场旁听。17时30分左右,庭审结束。鉴于案情重大,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在职期间受贿1550多万元

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从2004年至2010年3月,被告人王先民在担任陇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宕昌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建筑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工程中提供方便,先后收受陇南华业建筑公司第十分公司经理杨新平等14位工程承包商人人民币1108.

7万元;收受陇南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超全位于四川绵阳和成都的房产3套,总计人民币258.1166万元;利用职权和职务产生的便利条件,在招商引资、矿业管理、市政建设等工作中,收受宕昌鑫达出租车公司经理牛佛全等人民币103万元;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在人事调整、春节及本人生病住院期间,先后收受县直部门及乡镇干部所送人民币和购物卡等总计人民币86万元。

合计1550多万元。

36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据了解,被告人王先民系我省岷县人,2006年11月任宕昌县委书记,至今年6月11日,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予以逮捕。6月12日,由兰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该案经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于8月9日向白银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检方当庭指控,案发后,侦查机关依法扣押了被告人王先民的现金、银行存款、房产、黄金制品等财产,折合人民币2000余万元。但除其受贿所得和合法收入外,尚有363.73万元被告人王先民及其家庭成员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对此,被告人王先民表示认罪。王先民说,除了自己和妻子的工资、父母给的以及以前家人经营店铺和贷款有一部分钱外,直到案发时,自己也不清楚自己有多少钱,愿以侦查机关查扣的数字为准。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王先民的辩护人也就部分事实当庭作出辩护。

庭审直击

当日上午9时许,身穿黄色囚服的被告人王先民在几名法警的押护下,缓步进入了法庭。如果不是这身囚衣,如果不是在这法庭氛围中,让人很难把这么一个身材中等且略有些书生气的堂堂“县委书记”与一个“拥有”2000多万资产的官场巨贪联系在一起。

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近70项犯罪事实,王先民均干脆地表示属实;但对指控的部分犯罪事实细节,王先民表示有异议,并且拿出事前准备好的答辩词予以“辩解”。

几处房产系朋友之间馈赠

据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4年至2009年间,被告人王先民利用担任陇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和中共宕昌县委书记职务之便,先后3次收受陇南金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李超全所赠送的位于四川绵阳和成都的房产3套,总计人民币258.1166万元。

对此,王先民辩解称,他和李超全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并且在刚赠房时,他还是陇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超全没有向其提出过什么请求,他也没许诺给李超全什么利益。因此,他俩之间的赠房纯属朋友之间的馈赠,不属于受贿范畴问题。

但当检察机关道出此后在他担任宕昌县委书记之后利用职权和职务产生的便利条件,帮助李超全承揽了宕昌县新城区滨河路硬化工程的一个标段、宕昌县职教中心教学楼、哈达铺中学、旧城中学、城关四小教学楼工程和县广电传媒中心等工程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后,王先民便默不作声了。

“茅台酒”箱内装现金50万

法庭上,让王先民称作“不知道”的还有他自己藏在办公室衣柜的一箱价值50万元的“正宗茅台酒”。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0年3月,被告人王先民利用担任宕昌县委书记职务之便,先后5次收受宕昌县龙海建筑公司法人代表冉百娃所送的165万元人民币,便给有关部门打招呼,为冉百娃承包县城区垃圾处理工程、哈达铺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高庙山公园承建工程提供方便,使其顺利中标。

对所受贿金额,王先民表示属实,但继而辩称,自己只是给有关部门打招呼让冉百娃参与工程竞标而已,工程以后的事他根本不知情。此外,冉百娃最后送给他的一笔50万元他确实不知道。王先民说:“当时,冉百娃给我送来了一箱密封好的茅台酒,并对我说,‘这是一箱正宗的茅台酒,你留着自己慢慢喝吧!

’因为正品茅台酒不好买,我以为真如他所说是一箱茅台酒,就把它放到自己的衣柜里了,也没拆封,直到侦查机关搜出来以后才知道里面装了整整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