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张惠荣 张惠荣(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局长)
张惠荣,祖籍江苏省常熟市。1977年8月毕业于山东海洋学院海洋水文气象系海洋水文专业,同年进入国家海洋局工作,现任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局长、高级工程师。在海大就读期间,张惠荣曾从师文圣常院士。用张惠荣自己的话说,“从这些德艺双馨的学者身上,我不仅学到了丰富的专业知识,更获取了受益一生的精神财富,那是一种对海洋事业深深的感悟和爱”。
当这种情感融入他的灵魂,那么,毕业后放弃直接到北京工作的机会、毅然选择最基层的海洋预报台站,随后将几十年的智慧和精力全部付诸海洋事业,这一切,都变得非常自然。
张惠荣同志多年从事海洋业务、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海洋业务知识和管理经验。他历任上海海洋预报台副台长,东海分局观测预报处副处长、处长,江苏省启东市政府主管科技的副市长,中国极地研究所副所长,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副局长、中国海监总队党委书记、常务副总队长,2007月3月,调任东海分局局长。
早年从事海洋业务工作时,他潜心钻研专业,成为业内出类拔萃的海洋技术人才。先后撰写专业技术报告10余篇,独立编著了《中国自然资源丛书上海分册》海洋资源中“沿海水域海况;深水岸段和航道资源”篇。1993年,荣获国家科技二等奖;1994年,获国家海洋局科技三等奖;2001年2月获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二等奖。
2001年12月至2007年3月,张惠荣担任中国海监总队党委书记常务副总队长。接任时,中国海监总队成立不久,白手起家,建功立业何其不易。
他首先从壮大队伍规模,充实队伍职能开始,一步步拉起了一支声名显赫、享誉国内外的海上行政执法队伍。2002年,张惠荣带领全国海监队伍以《海域使用管理法》出台为契机,通过“海盾”、“示范”等形式推动不同内容、不同层级队伍执法工作的开展。
“海盾”行动专注大案、要案查处,对一些难触动、难办理的官方背景案件、处罚额度大的重大案件“深入皮下,触其真骨”,在沿海乃至全国引起极大反响。中国海监也以其“依法执法、刚正不阿”的队伍风范被广为传颂。至今,“海盾”作为塑造海监形象、强化执法力度的品牌行动,仍然在规范用海、依法用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海监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系统的理论支撑,为使这支队伍从开始就具备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张惠荣带领海监队伍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不断完善执法规章制度。2002年12月,出台了《关于中国海监集中实施海洋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并以国土资源部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从国家层面上妥善解决了海监各级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
此后,张惠荣又先后组织制订出台了《重大海洋违法案件会审工作规则》、《海洋行政处罚听证实施规则》、《海洋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统计报表制度》、《海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若干意见》、《海洋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海洋行政处罚监督监督暂行办法》等多部规范海监执法行为的制度规章。
为规范执法行为,张惠荣主持编写了《海洋行政执法必读》。作为第一本全面介绍海监执法程序的业内工具书,2006年,该书荣获国家部级优秀图书奖。为积累办案经验,使执法工作有史可鉴,张惠荣主持编写了海洋行政执法案例汇编系列丛书,旨在如实记录海监执法典型案例,反映中国海监发展历程。2006年,《海洋行政执法案例汇编(一)》出版,汇编(二)也将于2007年下半年出版。
通过深入开展执法实践,有效维护合法用海者权益、规范用海秩序,海监队伍得到社会普遍认可,队伍规模逐步壮大。自1998年成立,中国海监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北、东、南三海区国家队,11个沿海省总队,51个地市级支队、182个县大队,总人数近8000人,国家、省、市、县四级机构健全的海洋行政执法队伍。
200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海监开始在我国东海管辖海域开展定期维权巡航执法。首开了我国管辖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之先河。2006年8月,曾培炎副总理登临中国海监83船出海视察,时任中国海监总队常务副总队长的张惠荣同志代表全国海监队伍向曾副总理作了汇报。曾副总理对中国海监在规范海洋资源开发秩序、保护海洋环境,特别是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7年2月,国务院批准,由中国海监总队代表中国政府在我国全部管辖海域开展定期维权巡航执法。至此,我国全海域定期维权巡航执法制度正式确立。中国海监,成为履行这一神圣使命的唯一一支海上行政执法队伍。张惠荣的名字,也由此与中国海监一起,载入了我国海洋行政执法工作的光辉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