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春认罪 中石油原副总王永春受贿近5000万 王永春当庭认罪将择期宣判
王永春当庭认罪 愿意接受一切法律制裁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指出,上述证据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形式合法、内容真实、与案件具有关联性,且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足以证明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事实,依法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
同时,被告人王永春主动交代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且关于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建议合议庭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辩护人发表了被告人罪轻的辩护意见,认为王永春具备多个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以及酌定从轻情节,建议法庭全面考量王永春的罪行,从轻进行处罚。
审判长指出,控辩双方就定罪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各方观点已经阐明,合议庭在评议时将予以充分考虑。
王永春被指受贿近5000万
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王永春作了最后陈述。他说:"我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没有异议,我的犯罪事实是客观真实的,真心实意地接受法庭的审判。我完全彻底地认罪悔罪,我愿意接受一切法律制裁。今后,我将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感谢办案检察官、法官始终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始终坚持依法办案,维护我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感谢我的两位律师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尽了最大努力。"据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