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韩超 公安部督查组深入延安督导检查部分场所消防工作
5月28日—29日,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韩超带领督查组对延安市落实公安部"5.26"会议精神和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邢西宁、副总队长高宏利、延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延军、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刘延军、督查支队贺永红支队长,消防支队副政委张英军、防火处处长常翔宇等陪同。
期间,督导组一行听取了支队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基础台账资料,抽查"八.一"敬老院、宝塔区中心敬老院、慧泽老年活动中心和家贝乐幼儿园4家单位,重点对各单位的消防控制室、住房、餐厅、娱乐室等重要部位的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幼儿园消防宣传教育、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并现场提问单位管理人、职员、护工对消防知识和防火救生常识的掌握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现场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强调:一是要深刻吸取"5.25"河南省鲁山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中央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
进一步重视、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完善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可行的灭火和自救疏散预案。特别是行动不便、自理能力不强的老年群体,一定要专人负责,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第一时间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伤亡。
二是要加强内部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严格按照标准配置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等设施,确保布局合理、完好有效。
三是要强化内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逃生自救演练,加强单位内部全员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护工、保安等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同时要严格吸烟和用火用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四是消防部门立即行动,全面开展敬老、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非法经营或者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取缔,对单位自身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提请政府解决;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出重拳、施重典,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