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死刑执行纪实 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林森浩被执行死刑
[A]备受社会关注的“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罪犯林森浩昨天被执行死刑。行刑之前,上海市二中院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等亲属进行了会见。当天下午,上海市二中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
前年4月,复旦大学医学院发生一起投毒案件,导致在校研究生黄洋死亡,经侦查确认投毒者是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本案因发生于大学校园等原因而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去年2月18号,上海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林森浩提出上诉。今年1月8号,上海市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最高法审理本案的主审法官介绍,判定被告人林森浩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林森浩主观上是否具有杀人的故意;二是林森浩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杀人的行为。
[(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森浩明知二甲基亚硝胺系剧毒化学品且有严重危害性,而向饮水机内投放大剂量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致被害人接水饮用后中毒。在被害人入院特别是转入重症监护室救治期间,林森浩仍刻意隐瞒真相,编造谎言,杀人故意明显,且实施了以投放毒物为手段的杀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A]那么,最高法院核准被告人林森浩死刑的主要理由是什么?主审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林森浩作为一名医学专业的研究生,本应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且尊重生命、关爱生命更应是其天职。但林森浩仅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不满,为泄愤,即利用自己所掌握的医学知识,蓄意向饮水机内投放剧毒化学品,故意杀死无辜的被害人,漠视他人生命。林森浩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属罪刑极其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林森浩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所以核准被告人林森浩死刑。
在本案复核过程中,辩护律师曾经提出了一些辩护意见,比如黄洋摄入的二甲基亚硝胺的含量难以达到致死量。黄洋的死亡原因除二甲基亚硝胺的影响外,无法排除黄洋可能死于药物过敏、药物性肝损伤和药物性肾损伤叠加因素的合理怀疑。最高法审查认为,关于致死量的问题,辩护律师的意见缺乏客观依据。林森浩此前曾做过医学动物试验,明知确可造成危害,且本案证据已经足以证实林森浩的投放毒物杀人行为与黄洋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明确的因果关系。所以对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A]复旦投毒案到现在已经过去大概两年半的时间了,林森浩是如何从一个名校高材生沦落到一个投毒者,他又是如何认识自己所犯的罪行呢?在死刑复核结果出来之前,央视记者对林森浩进行了采访,他表示,如果核准死刑,于他而言是一种偿债。
[(新闻报道):对我来说意味着一个偿债。我希望黄洋父母明天就能够放下怨恨,健康、积极地活下去。我希望我父母能积极地活下去,在我离开之后,不要再在这个案件上面纠结了//就是说做的事情呢,要负责任,这件事情确实是我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