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厚实践美学述评 李泽厚对实践美学的建构与解构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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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作者简介:封孝伦,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封孝伦(1953- ),贵州省黄平县人,文学博士,教授,现为贵州大学常务副校长,曾发表<走出黑格尔>.<对自由与美关系反思>.<从自由.和谐走向生命--中国当代美本质概念的嬗变>等多篇具有广泛影响的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主要有<二十世纪中国美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中国当代文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安徽教育出版社

作者简介:封孝伦,贵州大学 人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封孝伦(1953- ),贵州省黄平县人,文学博士,教授,现为贵州大学常务副校长,曾发表《走出黑格尔》、《对自由与美关系反思》、《从自由、和谐走向生命——中国当代美本质概念的嬗变》等多篇具有广泛影响的学术论文,已出版学术著作主要有《二十世纪中国美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中国当代文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安徽教育出版社,1999),《生命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对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生命之思》(商务印书馆,2014)和《美学与艺术的集思》(贵州大学出版社,2014)等等。

内容提要:李泽厚先生最先根据马克思的有关语录提出并阐述了实践美学的核心精神,从而“创建”了“实践美学”。面对“实践美学”存在的诸多问题,他作了多次修补。在修补中,“实践美学”渐渐被他解构。

关键词:李泽厚/实践美学/修补/解构/Li Zehou/practical aesthetics/revision/deconstruction

一、实践美学的基本观点

实践美学的逻辑起点是把“实践”定义为人的“本质”或“本体”。我们知道,哲学对“本质”的解释是“现象”得以发生的“内在规定性”。说人的本质是实践,也就是说人的一切行为都被这个实践所规定。而人的一切行为及其成果则都是这个“实践本质”的外在表现。“实践美学”认为,美是由人类的社会实践产生的,美的事物是人的“社会实践”这个“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因此,我们欣赏美的事物不是欣赏它的什么,只是欣赏这个事物中显现出来的人的“社会实践”这个本质力量。事物所以美,根本上,在于它“确证”了人的“社会实践”这个“本质力量”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