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松运动员郭萍 马拉松运动员卖奖牌的心酸
原国家级马拉松运动员郭萍因为早期不合理训练埋下祸根,脚部受伤变形后11年无法行走。她曾因无钱治病状告教练获赔10万元,但生活依然拮据。近日郭萍欲将自己的16块奖牌卖掉,换点钱开个小餐馆维持生活。(12月17日《京华时报》)
曾经的体坛名将,如今生活陷入困顿,郭萍不是第一个,90年获得过全国女子举重冠军的邹春兰当了搓澡工、北京亚运会上获得男子举重无差别级冠军才力帮人看起大门、世界大赛上为中国体操队摘取过两枚金牌的张尚武街头“卖艺”, 甚至一度沦为乞丐,而最早卖奖牌的则是在洛杉矶奥运会上力助中国体操队勇夺女团季军的艾冬梅,之后还有在97年全国高山滑雪冠军赛夺得四枚金牌的赵永华,为了治疗糖尿病也欲卖奖牌筹药费。
奖牌融入拼搏的汗水,见证着成功的喜悦,如同自己的孩子,如非不得已,谁也不愿意将它卖掉。但是,一块奖牌,金不金银不银的,又值不了多少钱。卖奖牌不过是一种行为艺术,以此表达对政府有关部门的不满,赢取社会更多人的关注、同情和捐助。那么,他们的困境到底是如何造成的,曾经把美好的青春岁月奉献给了中国的体育事业,退役之后究竟应该得到什么?
在举国体制下,我国对体育竞技的重视无以复加。对退役运动员,无非三种态度,一种是由国家“包养”,另一种是由商家或是慈善家“圈养”,而“第三条路”则是将其放归社会实行“放养”。随着国家体育改革和退役运动员安置制度的深化,一次夺冠便由国家“包养”下来,让其躺在“功劳簿”上终身享受已是行不通,给退役运动员以合理的补偿已成为普遍方式。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杨树安曾称,中国运动员是“世界上最幸福的运动员”,说明国家对这些运动员并不薄。
再从民间视角来看,当运动员们捧金夺银登上世界领奖台时,那种风光谁人能享,当他们回国之后,可以拿数万、数十万、数百万奖金和赞助,又有谁人能比?同样是人,不过他们选择了体育罢了。如今,陷入困境,也是一种累积之后的“回报”。因为之前忙于体育竞技,而忽略了谋生技能的培训,退役之后思想再不及时转轨,便只有挨饿受累,因为,同样的退役运动中,也有转型很出色的。
此退役运动员,国家应当鼓励他们发挥运动方面的特殊才能和技艺,鼓励他们自强自立,自谋生路,自食其力,重在自我“造血”,而不是靠他人“输血”。当他们生活确实遇到困难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给以适当的帮助,但要注意,这不是“必须的”,如果说国家“必须”要做的事,就是完善退役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机制,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无忧,而让在体育训练和比赛中落下体伤的退役运动享受工伤待遇,则是国家有关部门早就出台的规定。
前半生争奖牌,后半生卖奖牌,似乎是一种尴尬,但是,笔者倒觉得,市场条件之下,奖牌可以买卖,只要有人买,照样可以成为一种自救的方式。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把奖牌卖完之后,又该卖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