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海波开庭 戴海波:自贸区2014版负面清单更开放、透明与国际衔接

2018-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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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通报了2014负面清单总体情况.东方网记者刘歆.刘轶琳.曹磊7月1日报道: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情况说明会,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通报了2014版负面清单总体情况.戴海波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的公告>,自贸试验区2014年负面清单如期推出.2014年

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通报了2014负面清单总体情况。

东方网记者刘歆、刘轶琳、曹磊7月1日报道: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情况说明会,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通报了2014版负面清单总体情况。

戴海波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的公告》,自贸试验区2014年负面清单如期推出。

2014年负面清单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开放度进一步提高。从开放的角度看,取消了14条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管理措施,与2013年相比,进一步开放的比率达17.4%。

取消的14条开放措施中,服务业领域7条,包括:取消对进出口商品认证公司的限制、取消对认证机构外方投资者的资质要求、取消投资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的股比限制、取消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股比限制等;制造业等领域7条,包括:取消对投资400吨及以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的股比限制、取消对投资各类普通级(P0)轴承及零件(钢球、保持架)、毛坯制造、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的限制等。

放宽的19条管理措施中,涉及制造业领域9条,基础设施领域1条,房地产领域1条,商贸服务领域4条,航运服务领域2条,专业服务领域1条,社会服务领域1条。

例如:原“限制投资原油、化肥、农药、农膜、成品油(含保税油)的批发、配送”放宽为“限制投资农药、农膜、保税油的批发、配送”;原“限制投资船舶代理(中方控股)”放宽为“除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的,外资比例不超过51%外,限制投资船舶代理(中方控股)”等。

二是透明度进一步增加。2013年负面清单中无具体限制条件的55条管理措施大幅缩减为25条,并明确了部分无具体限制条件管理措施的条件。例如:明确了投资直销的条件,即投资者须具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且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明确了投资基础电信业务的条件,即外资比例不得超过49%等。

三是与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衔接。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对2013年负面清单中14条对内外资均有限制或禁止要求的管理措施,不再列入负面清单。主要涉及高耗能、高污染的制造业领域等,如:限制投资联苯胺、颜料、涂料生产、限制投资电解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等。

需要说明的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对外商投资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涉及突破我国外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去年国家层面已暂时调整实施了3部法律、15部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2014年负面清单需要在自贸试验区内进一步调整实施相关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部分内容。目前,暂时调整实施行政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工作正在按程序加快推进。

改革开放是一个渐进探索和逐步完善的过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建立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下一步,将按照新形势发展要求和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适时修订负面清单,不断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同时抓紧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创新,加强对市场主体“宽进”以后的过程监督和后续管理,在实践的基础上做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国家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