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王良春 我院王良春院长荣获“绍兴市教育功臣”荣誉称号
近日,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对第二届绍兴市教育功臣、第六届绍兴市模范教师进行了通报表彰。我院王良春院长被授予第二届“绍兴市教育功臣”荣誉称号。
“绍兴市教育功臣”是绍兴市教育领域的最高荣誉,是全市教育工作者的标杆。每五年评选一次,是市政府为表彰在教育系统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教育工作者而设的荣誉称号,当选人不仅要有高尚的师德,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而且要在教育管理、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受到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其评选范围广泛,涵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在职人员。
王良春1983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校任教,1995年正式走上学校领导岗位,2012年开始担任学院院长。30年来,学校“三迁校址、六易其名”,从无一名学生到万人规模,从偏僻山区到繁华市区,从矿区废弃幼儿园到一校两区,从技工学校到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王良春在浙工职院这块热土上奉献了毕生的心血,学校不断发展壮大的辉煌历程留下了他不懈努力、辛勤耕耘的身影。
三十年如一日,凭借着对职教事业的无限热爱和执著追求,这位“职教老兵”也将自己从一名普通教师锻造成了省示范高职院校院长和“绍兴市教育功臣”。
教育功臣表彰大会(右二为王良春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