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二审判决 带坏郴州官场

2017-06-09
字体:
浏览:
文章简介:李大伦,男,汉族,常德市桃源县人,1950年10月23日出生,研究生文化,曾任临澧县县长.县委书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州委书记,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省农办主任.1999年任郴州市委书记.2006年5月,被省纪委查处.2007年1月26日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11月20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二审宣判.驳回一审被告人李大伦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大伦犯受贿罪,判

李大伦,男,汉族,常德市桃源县人,1950年10月23日出生,研究生文化,曾任临澧县县长、县委书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州委书记,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省农办主任。1999年任郴州市委书记。2006年5月,被省纪委查处。2007年1月26日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8年11月20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今年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二审宣判。驳回一审被告人李大伦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大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失去监督的权力
公诉人指控,李大伦自1999年到2006年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邢立新等22人贿赂数十次,金额达1400多万元。


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喜欢舞文弄墨、有“官文人”之称的李大伦,事发前曾经多次在公共场合,引用宋朝大儒周敦颐《爱莲说》中的名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在他自己的诗文中,李大伦也多次表述要做一个高尚的、有益于人民的人。在《感受郴州》一文中,他曾这样写道:感受郴州,我肃然起敬,沉甸甸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心头。我们别无选择,惟有执着一念,以今天的努力,再铸辉煌,无愧过去,无愧明天,无愧郴州!
这些语言和文字曾经感动过多少善良的人们!然而,有谁能够想象,在李大伦儒雅的外表背后,掩藏的却是一颗独断专行、贪婪无度的心灵!


李大伦多次在会上喊出“谁影响郴州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用以威胁和恐吓当地的干部群众。这一口号还被多个县区制成横幅挂在公路上。后来有学者考证出李大伦这一语录也是大有来历的,据称慈禧太后当年就经常说“谁让我不快活一阵子,我就让谁不快活一辈子”。
人们常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长期的“一把手”经历使李大伦的自我意识极度膨胀,他不仅不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甚至连正常的意见和建议都完全听不进去。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但在李大伦那里,却只有“一把手”拍板的“一言堂”。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3年,李大伦在安仁县调研工作,有一次在台上讲话,发现台下有一个人打瞌睡,于是大发雷霆:“你打瞌睡吧,我现在就撤销你的一切职务。

”这个干部是一个乡政法委书记,后来果真被免职了,还被当作典型在《郴州日报》上通报。而事实的真相却是,这位政法委书记头天晚上在加班工作,一个通宵没睡。李大伦后来得知事情原委仍然不置可否,拒绝改变初衷。
2008年6月23日,办案人员在看守所找李大伦谈话,李大伦直言不讳的说:“我从县委书记到市委书记搞了好多年,搞一件成一件,我不点头就搞不成,大家都知道我有这样的分量,反对我的人很少很少,凤毛麟角,除非你不要乌纱帽了。无论是纪委、检察院,还是报社、电视台都不敢监督我,也监督不了我。


李大伦初到郴州任职时,当地干部群众对他的工作是基本认可的,他工作果敢,思路清晰,无论是在旅游开发、招商引资还是在城市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权力的巩固和权欲的膨胀,他最终实现了权力的高度集中。尤其是对干部人事任免权,李大伦更是视为己有。一方面是权力的高度集中,另一方面是监督的严重缺位,李大伦不可避免地走上了权力蜕变的不归路。
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改革开放以来,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的重灾区之一,李大伦的权钱交易也首先从这里开始。2002年8月31日,湖南不少地方遭遇了特大洪涝灾害,李大伦打着灾后重建的旗号,决定趁机搞一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于是不顾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对,断然拍板上马了一系列工程。以大搞“人民大会堂工程”而臭名昭著的永兴县县委书记雷渊利,这时候得到了李大伦的赏识,出任郴州市副市长,主抓城市建设。
李大伦除了在市区大搞“形象工程”之外,还鼓励各县大搞此类工程,每个县拿一个试点。工程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财政和老百姓都承受不了,改制企业的钱不能兑现,出现工人堵大门的现象。于是有老干部在2004年的春节座谈会上好心地建议领导们算一算账,量力而行。李大伦不但听不进去,反而将脸往下一拉,态度生硬地说:“经济要发展就必须要负债,美国里根政府都是这样搞的!”为了避免老干部们再说什么不中听的话,此后李大伦干脆不再开座谈会,不给他们说话的机会。


李大伦之所以热衷于大搞此类工程,除了挣面子、捞政绩之外,更多的还是出于私利的考虑。正是在大搞工程的过程中,李大伦把家乡的建筑队伍带入了郴州的建筑市场,被称为李大伦“嫡系部队”的常德队伍一进入郴州,即迅速击败郴州本土的建筑公司,很多重要工程都被他们轻而易举地拿了下来,如北湖区政府搬迁工程、兴隆步行街改建工程及桂阳县“四大家”办公楼搬迁工程等。
据公诉人介绍,桂阳的“四大家”搬迁工程,是邢立新通过李大伦向相关领导打招呼获得的。最初这个工程预算不超过1.6亿,但是最后,远远超过了1.6亿,达到了2个多亿。
邢立新曾是一名中学老师,出版过诗集,当过《常德日报》记者。

早在李大伦在临澧县任职时,两人就非常熟悉,邢立新既是李大伦的下属,又是李的“文友”,交情非同一般。1999年,李大伦主政郴州,邢立新感觉到发财的机会来了,马上尾随而至,要李关照他在郴州做生意。大权在握的李大伦当即很讲义气地答应了,先后违规给邢立新介绍郴州市国土局办公楼装修工程、鲁永公路路面硬化工程、苏仙岭景区改造工程、桂阳县“四大家”办公楼搬迁工程、郴电国际万国大厦的装修工程、苏仙区相山瀑布景区的开发项目等,工程总造价达数亿元之多。
正所谓利令智昏,身为郴州市“一把手”的李大伦,在利益的驱使下,不仅指使下属县市区违规操作,还多次毫不避嫌地亲自出面帮邢立新讨要工程款。2004年4月份,李大伦向桂阳县委主要负责人打招呼,要求给邢立新支付工程款。

因桂阳县财政缺乏资金无法支付,李大伦便要郴州市财政局借1000万元给桂阳县用于支付工程款。郴州市财政局先后2次拨给桂阳县财政局调度资金1000万元,其中900万元被支付给了邢立新。这位“日理万机”的“书记大人”为何在帮着催要工程款的事情上如此雷厉风行呢?再愚笨的人都会怀疑到其中的猫腻,但被贪欲烧昏了头脑的李大伦已经完全不去想这一层了。别人盗铃还要玩玩掩耳的把戏,李大伦连这个把戏都顾不得玩了。这一方面反映了他的贪婪,另一方面也是他权倾一方、肆无忌惮的生动写照。
来自工商局的资料显示,永兴县的“幸福花园”和桂阳县的工程开发商都为郴州名锐置业,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邢立新及家人占480万元,长沙名锐实业占320万元。

而长沙名锐实业与郴州名锐置业的法人代表均为邢立新。其中,长沙名锐的500万元注册资金中,李大伦的妻子陈立华持有75万元。也就是说,从这些工程建设项目中,李大伦除了直接收受贿赂之外,其家人还可以“名正言顺”地分红。
公诉人介绍,邢立新通过李大伦打招呼,在郴州承揽了一系列的工程,总计送给李大伦人民币300多万元、美元2.3万元,还有给李大伦的女儿装修房屋,所以全部金额是340多万元。
在被立案侦查阶段,李大伦自己招认,有超过190个人给他送过钱。其女儿在长沙摆婚宴,收取的礼金居然高达500多万元。
除邢立新外,李大伦收受的贿赂还有:湖南省兴光冶炼有限公司董事长曹某,折合人民币206万元;郴州市北湖区毛家垄铅锌矿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人民币97万元;长沙远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人民币128万元;广东省韶关市南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某,人民币100万元;香港丰生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折合人民币54万元……
以上这些行贿人所托的事情,李大伦无不一一照办。

权钱交易,跃然纸上。
“官场怪圈”由此而生
在调查中,不少干部群众反映,李大伦习惯打着“解放思想、追求效率”的幌子,无限扩张个人权力和个人权威,破坏党的组织原则,大小决策基本上都由他个人专断。李大伦“一锤定音”的个人霸气和对监督体制的蔑视,使得整个郴州的官场形成了一个病态的文化生态圈,提供了一种极坏的价值导向。

在李大伦这个“班长”的带领和影响下,更多的官员加入到官商勾结和买官卖官的队伍中来。在这样一个官场怪圈中,一些声名狼藉的腐败官员被一再照顾和提拔。雷渊利和樊甲生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自称“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市长”雷渊利一而再地被“带病提拔”,全依靠对更大贪官李大伦的“孝敬”。正是在“形象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雷渊利和李大伦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和雷渊利一样,樊甲生也是靠向李大伦“进贡”而得到重用。
李大伦开始对樊甲生的印象并不好,后来樊甲生之所以跻身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职位,除了溜须拍马的功夫之外,起关键作用的自然还是金钱。

在谋求升迁的过程中,樊甲生先后9次向李大伦行贿,其中人民币63.68万元、价值1.5万元人民币的“帝舵”牌手表1块,共值65.18万元。
李大伦的卖官游戏中还有更多的面孔。郴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黄兆林(另案处理)先后对李大伦行贿美元3万元、人民币1万元,折合人民币计25.6278万元,谋求兼任市交通局副局长;郴电国际原董事长邓中华(另案处理)行贿美元8万元,折合人民币66.2142万元,谋求董事长、党委书记,还被李大伦列入市级党政后备干部人选……
2005年国庆期间,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决定,许可对涉嫌受贿达35万元的郴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兆林采取刑事拘留。

但黄早已经通过行贿和李大伦夫妇成了一条道上的“战友”,而且李的儿子在国外读书,其费用由黄承担。于是身为市委书记的李大伦毫无遮拦地出面干涉,以黄已经退还了赃款为由,强令检察院不得起诉。
李大伦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也与另外一个重要人物的所作所为有关。他,就是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身为纪委书记的曾锦春,按理应该行使党内监督的重要职责,防范可能发生的权力滥用和违规提拔。但同样不干净的曾锦春期望的正是李大伦带头贪赃枉法,这样自己也更方便恣意妄为。他们心照不宣,狼狈为奸,各行其是。李大伦控制着郴州市的工程和人事,曾锦春则控制着矿山。


公诉人介绍,在这个互相监督的问题上可以举一个例子予以说明。就是有一个行贿人叫陈云飞,他为了在汝城县承包小垣镇的一个尾砂矿,找李大伦向当时的汝城县委书记打招呼,而同时,曾锦春也为了另一个行贿人想同时承包这个工程,同时向汝城县的主要领导打招呼。最后,由汝城县的主要领导来协调处理这个问题,就这样李大伦打招呼的陈云飞和曾锦春打招呼的另一个行贿人各占40%的股份,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李大伦和曾锦春都是在运用自己的权力谋取自己的私利。彼此心照不宣,所谓的监督根本不存在了。
2002年,湖南“8·31”大水之后,郴州市北湖区鲁塘矿区积水,当地官方披露的死亡人数达20人。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来到现场,严厉责令鲁塘镇原有的518个矿全部停产整顿。

身为第一责任人的李大伦不是积极落实中央的指示,而是想方设法予以庇护,最后市里保留下来30个。正是这30个矿,为当地官煤勾结开了口子。据当地干部称,仅曾锦春一个人批的条子就多达22个,而一个条子的市场价码100万元。此外,还有多名官员涉及官煤勾结。仅2005年上半年全国打击官煤勾结之初,郴州市就查出38名红顶煤老板。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19人。李大伦落网之后,省纪委和省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郴州市县处级干部通报会上,规劝与李大伦有染的官员在10天内主动自首,结果由于交代问题的人太多,自首期限又延长了6天。共计有150多名党政干部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牵涉其中。


李大伦不仅抵制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对待舆论也是有恃无恐、声色俱厉。在这方面,身为宣传部部长的樊甲生自觉充当了李大伦的“打手”。对于省内外媒体接二连三爆出郴州的负面新闻,李大伦和樊甲生不是进行自我反省,而是迁怒于记者。2004年,在李的授意下,樊甲生以宣传部的名义出台了一份与中央精神明显不符的“红头文件”。文件规定:郴州境内任何单位、机构和公职人员,未经市委宣传部门许可,一律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违者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和组织处分。
这份文件因严重违背政策和法律,后来不得不废止。但李大伦对待舆论监督仍然气势汹汹。他在一次党政联系会上公开叫嚣:“如果媒体来曝光,就把他们的照相机、摄像机砸了再说!

”一个市委书记,居然说出如此粗暴拙劣的话来,不能不让人震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喜欢附庸风雅的“官文人”李大伦,最后的落网过程既有巨大的讽刺意味,也有着强烈的戏剧色彩。2006年5月23日,前来采风的全国散文期刊主编及散文作家在郴州五连冠大酒店举行座谈会。李大伦率樊甲生等兴致勃勃地出席了会议,并且声情并茂地朗诵了自己的得意之作《感受郴州》。正在侃侃而谈的时候,李大伦的手机响了。他匆匆接了电话之后,阴郁着脸低声对身边的樊甲生说,“你来说两句”,随即匆匆离场。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先是被省纪委查处,接着被检察机关逮捕。
2002年10月9日李大伦在观看全省“现身说纪说法”警示教育大会录像片时,曾经写下过这样一首诗:警示教育心震撼,前车之覆后车鉴。

当年权重多风光,一旦贪婪跌深渊。地位是柄双刃剑,坚持改造世界观。廉洁自律何为最?权力金钱美色关。
可惜的是,当年的李大伦只是一时感怀,并没有诚心诚意地从中吸取教训、警示自我,结果自己又成了新的警示教材。正应了杜牧在《阿房宫赋》中的感叹:“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李大伦案件带来的教训是深刻的,导致他犯罪最根本的原因,是他模糊和淡忘了权力正义性的来源,将手中权力完全演变成私相授受的筹码,既没有对良心道德负责,也没有对组织原则负责。李大伦堕落悲剧警示所有握有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手中权力的时候,必须牢记这权力的来源,任何公权都是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利用公权谋取私利注定会走向腐败走向犯罪。


2004年1月,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公积金上亿元被立案审查。
2005年4月,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被湖南省纪委查处。
2006年5月,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被湖南省纪委查处。
2006年8月,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樊甲生被湖南省纪委查处。
2006年9月,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湖南省纪委查处。
2007年4月,曾担任过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湖南省国资委原党委书记周政坤被湖南省纪委查处。
2007年4月,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刘清江被湖南省纪委查处。
......
一个市级领导班子出现如此大面积的腐败案,包括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6名市级领导锒铛入狱,还有100多名干部涉案被查,人们震惊之余,不能不深思:这个系列腐败案的滋生到底有着怎样的温床?其畸形的腐败怪圈又是怎样形成的?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个系列腐败案中的主角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