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英被查 彭泽英被诉 广东省水利厅已有多名厅官落马
正义网北京12月14日电(刘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广东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彭泽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泽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彭泽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泽英在担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水利工程招标、监管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彭泽英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4月5日,据该网站消息,彭泽英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被开除党籍。2016年8月10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彭泽英涉嫌受贿被移送审查起诉。
广东省水利厅一正两副厅长均落马 黄柏青“全家腐”
记者梳理发现,广东省水利厅已经有多名厅官落马,其中,原副厅长吕英明成为十八大后广东省第一个被“双规”的厅级干部。在吕英明落马后,曾经与其共事的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原副厅长张黎明先后落马。
11月21日,62岁的黄柏青涉嫌受贿罪一案开审。黄柏青被指控在1992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广东省惠州市外经贸委主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东金宝集团公司、广东中誉节能科技公司等27个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水利工程承包、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儿子黄某等人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212 万余元、港币2579万余元、美元8000元。
据报道,黄柏青与妻子陈某、儿子黄某一起构筑了一个衍生的腐败网络。其中,黄柏青作为轴心,负责权力运作。陈某成为赃款接收者与操盘手,负责开设并管理账户隐匿犯罪所得,更不时跳到台前大肆索贿。黄柏青的儿子黄某,是黄柏青与不法商人置换利益的工具。
从2009年下半年至今,黄柏青以借钱的名义向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庄某“索取”200万元给黄某做生意,又通过所谓的“项目合作”,以赠送干股分红的形式共计获得2000多万元,还有事先口头约定但尚未到账的共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取得香港户口的黄某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了“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黄柏青在庭审的最后陈述阶段称,如今坐在被告席,“心情是沉重的,深感羞耻,无颜见家乡父老,也无颜见领导和同事,家人和朋友”。他说自己落马拖累了同事,拖累了老父亲,以及自己60多岁的妻子,“尤其是我把自己的儿子也害了”。据悉,其子目前也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广东省水利系统窝案拉开水利系统反腐大幕
2013年1月28日,广东省纪委发布通报称,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相关媒体公开报道,拉开水利系统反腐大幕的是广东省水利系统窝案,而吕英明是这起窝案中落网级别最高的官员。
2008年1月至2012年5月间,时任省水利厅副厅长的吕英明滥用职权,违法批准某些企业的河道采砂许可证延期,导致西江河道被严重破坏、国家巨额的经济损失。
此事牵出了一串厅局长:水政监察局原副局长许某,云浮市务局副局长陈某、水政监察支队队长吴某……
2014年6月9日,吕英明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2015年7月9日,吕英明受贿、滥用职权上诉一案二审开庭审理。
彭泽英简历
彭泽英,男,广东化州人,汉族,1950年10月生,学历在职研究生,1970年8月参加工作,1971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任化州县副县长;1987年,任化州县委副书记、副县长;1990年,任信宜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1991年,任信宜县委书记;1992年,任化州市(县)委书记;1996年,任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9年任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