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肃中国建筑史答案 赖德霖:评述20世纪最后15年中国建筑史

2017-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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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研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不仅中国城市建筑的现代化问题吸引了中外学者广泛的注意,而且中国国内还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体,取得了丰硕成果.由汪坦先生和日本藤森照信先生主编的包括有十六个大中城市近代建筑普查资料的<中国近代建筑总览>更是二十世纪继中国营造学社之后中国建筑方面的第二次大规模调查.经过十余年脚踏实地的工作,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不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已大大超过了以往.五.六十年代以政治史的分期为框架,以建筑功能类型.技术和造型风格为内容的比较宏观的中国近代建

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近代建筑史的研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不仅中国城市建筑的现代化问题吸引了中外学者广泛的注意,而且中国国内还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体,取得了丰硕成果。由汪坦先生和日本藤森照信先生主编的包括有十六个大中城市近代建筑普查资料的《中国近代建筑总览》更是二十世纪继中国营造学社之后中国建筑方面的第二次大规模调查。

经过十余年脚踏实地的工作,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不论是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已大大超过了以往。

五、六十年代以政治史的分期为框架,以建筑功能类型、技术和造型风格为内容的比较宏观的中国近代建筑史叙述正在被这一时期以专题、个案为对象的中、微观研究所替代。前者强调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变革对建筑发展的影响,是中国建筑社会学研究的先导;尤其是当时对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情况下城市发展特点的探讨,以及对工业建筑、城市中下层居住建筑、农村和革命根据地建筑的调查至今仍不失其价值。

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历史决定论的影响,这种叙述把物质现象当作为"时代精神"的表现,注重规律性和共性,也即社会因素的作用,忽视了或然性和特殊性,也即建筑业自身发展的具体情形;而对政治史叙述中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认同也影响了对于中国建筑同时发生的现代化转变的充分认识。

近十五年来,尤其是大陆方面在业师汪坦先生的首先倡导下,学者们改变了视角,开始将中国建筑业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去探讨系统内部各个方面在外来影响下向现代化转变的具体过程和表现,通过对专题、个案的研究推进了学科总体的拓展和深化。

以下笔者试就管见所及对近十五年来这项研究已经取得的主要成果从以下九个方面在内容和方法上做一评述:1.关于近代建筑史分期问题;2.关于近代建筑的生产关系,即建筑系统的现代化过程;3.

关于近代建筑教育;4.关于近代中外建筑家;5.关于近代建筑类型与技术;6.关于近代市政与城市规划;7.关于近代重要城市建筑;8.关于近代重要建筑作品;9.关于近代建筑思想。

1.关于中国近代建筑史分期问题

分期问题其实是如何建构近代建筑史的写作框架的问题。在五十年代,受意识形态的影响,近代建筑史写作必须与官方政治史的叙述相联系,因此如何定义"近代建筑",如何看待中国近代建筑发展的整体特征便成为突出问题。八十年代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重新开始时这个问题再次引起讨论。

有的学者认为应把近代建筑的产生与发展作为近代中国政治、经济背景发展变化的结果来考察,因而主张采用政治史研究的时期分段。还有学者认为应根据建筑本身的发展特点进行分期而不必与政治史一致。

笔者以为,在分期问题的讨论方面,有三点需要注意:第一,分期必须以对基本问题的研究为基础。而如何分期也应视具体研究主题而定,不必也不可能强求不同主题在分期上完全一致。

随着研究的深入,主题的细分,我们对分期问题肯定还会有新的认识,关键是不能以"论"代史,即不能把分期当作建筑史研究的目的。第二,建筑的发展无疑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外部因素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但后者的变革是多层次、非同时的复杂过程,它们对建筑的作用也不是简单的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

建筑史研究的深化应体现在对它们之间关系揭示的具体化,而不是抽象化上。第三,建筑是一门独立学科,对学科发展过程的揭示,构成了建筑史的专业特性。

近代建筑史研究应该尽力去探寻中国建筑业、建筑科学、城市环境、建筑艺术在特定历史时期里的发展过程和具体特点。我们需要借鉴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但不能相反,将建筑和建筑环境作为其他学科研究的辅助材料。

仅就中国建筑近代化过程的宏观而言,笔者以为有四个时期非常重要。这四个时期都与当时政府的改革和行政举措有关,它们分别是19世纪后期的洋务运动时期、1902年到清末的新政时期、以及南京政府成立之前的民国初期和成立之后的国民政府时期(该期可再分为南京时期、重庆时期和战后时期)。

目前学者们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也即1927年至1937年间的建筑问题注意较多,但对其他时期的探讨还很不够,或还有欠系统。例如,关于新政时期现虽已有为数不少的个案研究,但都没能将它视作一个整体。

这一时期的建筑成就综合地反映在如下方面:1.对以北京城为代表的传统城市的市政设施进行了近代化改造;2.建造了大量不同功能和造型类型的近代建筑;3.

通过全面学习日本,从日本引进了建筑的名词、近代建筑科学和许多建筑人才;4.建筑学科在中国近代大学教程中得到确立;5.出版了以近代科学为基础的建筑学著作;6.传统砖木结构建筑体系实现了近代化。这些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筹策和促成的,它们足以说明这个时期在中国建筑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而在民国初期,由于新的国家政权在国家事务上的渗透还比较弱,地方的自治势力相对比较强大,由此造成的建筑现象与1927年之后有很大不同,因此也值得深入探讨。

在早期的分期讨论中还能看到一些将中国近代建筑的发展类比为生物现象而分为发生期、发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的简单化做法。它体现了一种线性的历史观念,即将历史的主体统一化、匀质化、抽象化,进而试图发现它的发展规律。

在操作上这种线性的历史写作大多是一种"大事记"编年,它将发生于不同空间背景下的历史活动按照时间顺序联缀起来,用时间的先后体现因果,而不顾实际的空间关联,也就是用时间消除了空间。它对建筑和城市问题的描述通常也脱离了具体的时空背景,使得它们只是一种人为建构的"历史规律"框架的填充物,而自身所具有的历史意义常常遭到了忽视。

换句话说,这种写作最关心的是材料"有什么",而不关心材料的"为什么"。针对这一情况,赵国文先生在1987年发表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的分期问题"一文非常具有启发性。

他所强调的中国近代地域间发展的不平衡性从地域的角度打破了统一的和匀质的"中国建筑"的假设,在理论上促进了各地近代建筑研究的展开。

现在我们已经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中国城市和建筑的近代化大致集中在七个相对独立的区域。除了台湾地区以外,还有以上海和南京为核心的长江下游地区,以北京和天津为核心的(直隶)京津地区,以哈尔滨、长春、大连、沈阳为核心的满洲地区,以香港、广州、厦门为核心的华南地区,以武汉、重庆、昆明为核心的华中和西南地区,和以青岛、济南为核心的胶州地区。

这些地区的城市和建筑的近代化各有不同的原因、过程和特点,反映出历史的复杂性和丰富性,因此笔者主张,今后中国近代建筑史的写作不妨采取"记事本末"的方式,以时空范围都比较明确的专题研究为主导,兼顾年代先后。

各主题在时间上可有重叠,不必遵循看似清晰其实却简单化的线性编年。

2.关于近代建筑的生产关系,即建筑系统的现代化过程

中国建筑现代化的根本特征之一是建筑制度,也就是生产关系的资本主义化。主要表现在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和房地产业兴起、建筑法规的制定及自由建筑师的出现等一些方面。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伴随着人们对于经济体制的反思,建筑制度成为建筑业改革的一个焦点,近代建筑制度也因此成为一个重要的历史课题。

受八十年代上海史研究的启发,笔者曾以上海为例,探讨了近代资本主义建筑制度在中国产生的过程和影响。笔者认为,制度的变化是中国近代建筑与传统建筑和现当代建筑的一个本质区别。

笔者因此建议将"中国近代建筑"的时间范围定义为1840至1953年,也即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建筑制度开始在中国出现到被以"公私合营"为名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铲除之间。

最近笔者注意到李海清先生对建筑制度问题也表示出高度的重视。从他的文章中还得知台湾王俊雄等先生已对民国时期建筑师制度的形成进行了研究。今后有关制度的研究或许还值得针对各地、各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如北京和满洲的情况显然就与上海很不相同。关于各地建筑法规,尚值得探讨的是其制定所参照的蓝本及其所针对的实际情况。法规与建筑形态和城市形态的关系亦极重要。

3.关于近代建筑教育

传统营造体系向自由建筑师体系和营造厂体系的分化和转变是中国建筑现代化的又一重要特征,它导致了专业的内涵与职业运作方式的彻底变化。与自由建筑师的出现相关的一个重要课题是建筑教育。由于学校教育替代师徒关系成为传承专业知识的主要方式,因此知识的来源所反映的外来影响以及学校教学体系所体现的人才知识结构无疑有助于理解中国建筑的近代化过程和特点。

台湾建筑家黄健敏先生的文章"中国近代建筑教育溯往"最早总结了近代中国建筑教育中办学和留学的过程,并非常正确地指出了学院派影响在中国近现代建筑教育中所占的主导地位。

其后,齐康先生和晏隆余先生在"近代建筑教育史略"一文中也对中国近代的建筑办学做了较为系统的介绍笔者在提交1990年"第三次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讨论会"的论文中就土木工学在中国近代建筑业中的地位、近代学艺于在华洋行的中国建筑师、近代建筑留学和多渠道办学以及建筑教育思想等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探讨,之后在"梁思成建筑教育思想的发展及特色"和"中国近代建筑教育的先行者:江苏省立苏州工业专门学校建筑科"两篇文章中又做了一些补充。

在近代建筑教育的研究方面,徐苏斌女士的贡献十分突出。她以留学生为对象研究了近代日本对中国建筑的影响。经她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有关早期中国留日学生的情况已经基本得到厘清。

近年有关近代建筑教育的研究又有一些新的成果,其中包括徐苏斌女士关于京师大学堂教程和建筑的继续研究,王俊雄先生关于中国早期留美学生的研究,以及伍江先生关于圣约翰大学建筑系对现代建筑思想在中国的传播所起的作用的研究。

此外,潘谷西先生和单踊先生对苏州工专和中央大学建筑系的研究也是在前人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与该文所谈教师队伍问题相关的近代教育模式问题与中国现代化参照对象的变化有关,其结果或不限于教学内容一端,似仍值得深思。

近代欧美学院派建筑教育的情形应该是我们理解包括杨廷宝、梁思成在内的中国早期建筑家的创作和思想以及中国近现代建筑教育发展的一把钥匙。这方面的比较研究仍大有可为。王俊雄先生的论文"中国早期留美学生建筑教育过程之研究——以宾州大学毕业生为例",以及潘、单论文中引注的顾大庆先生有关西方建筑教育发展的论文显然是一个重要开端。

4.关于近代中外建筑家

与古代建筑史不同,中国近代建筑史是一部"有建筑家"的历史。八十年代以来这项研究非常正确地把对人物的研究作为一个重点。在关于近代在华外国建筑师的研究中,美国学者JefferyCody先生有关近代著名美国建筑师茂飞的博士论文已被许多中国同行所引用。

日本学者村松伸先生对一些在华外国建筑师也有专论。在资料整理方面中国学者也做了许多工作,比较突出的有黄遐女士所写的"晚清寓华西洋建筑师述录",张复合先生所写的"20世纪初在京活动的外国建筑师及其作品",和伍江先生所写的"旧上海的外藉建筑师"。但对这些建筑师的创作还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在近现代中国建筑师中梁思成无疑最具影响。目前学界最深入的研究也集中于他和夫人林徽因。这方面既有由他们的亲友所写的纪实性的回忆和传记,又有清华大学师生和海内外学人们的分析性研究,涉及梁、林的历史方法论、城市规划和文物建筑保护思想以及建筑教育思想。

近年来他们的建筑设计和思想也已引了人们的重视。应该注意的是,他们的思想并非孤立,尚需联系他们的生活经历、他们同时代中外建筑师的实践和当时西方流行的建筑思潮进行认识。如梁的"建筑可译论"就受到西方十七世纪以来将建筑类比语言的学术传统的影响,而林的"建筑意"概念似乎也与西方的浪漫主义思潮不无关系。

近代中国还有其他许多建筑家正在引起广泛的重视。1990年刘凡先生发表的有关吕彦直和其作品中山陵的论文是中国建筑界有关这位杰出的近代建筑家的第一篇重要研究。笔者也曾试对吕的创作语言进行了分析。1993年湖南大学纪念苏州工专建筑科的创办人柳士英先生诞辰100周年并出版了纪念专辑,可以说是柳士英研究的一个良好开端。

最近葛立三先生、徐苏斌女士、柳肃先生和日本土田充义先生等又对他在日本所受教育的情况以及建筑活动做了进一步的考察。

侯幼彬先生对曾任中央大学建筑系主任的虞炳烈也有专文研究,发现了许多有关这位因英年早逝而渐不为后人所知的杰出建筑家的宝贵史料。何重建先生对中国近代一套非常重要的建筑杂志《建筑月刊》的主编杜彦耿的研究也极富开创性。

但除此之外,有关其他建筑人物的研究还很不够。刘敦桢先生是杰出的中国建筑史家,他与梁、林共同研究中国建筑史,但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与他们并不尽相同。然而目前除一些生平介绍之外,尚无对他的史学方法论的研究。

杨廷宝是中国近代最杰出的建筑大师,目前仅有的一本关于他的传记文学色彩过浓而历史研究太少,影响到该书的历史价值。张鎛先生在晚年写成了回忆录性的《我的建筑创作道路》,有大量篇幅是关于杨廷宝和他所在的近代中国最著名的建筑事务所"基泰工程司"的记述,可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史料。

几年前笔者借助已出版的《杨廷宝建筑设计作品集》,并联系他学生时代的美国建筑教育情况,试析了他的建筑形式语言。

但由于当时在史观上受正统现代主义理论的影响,加之对现代建筑之前的西方建筑话语了解尚少,所以对他的创作所体现的一些思想的重要性认识还不深。近年有关杨的研究虽又有阮昕先生对他所受中国传统教育和学院派训练之间的关联所作的讨论,但似乎仍不足以反映他的成就。

童寯先生也是公认的中国近现代最杰出的建筑家之一,在对他的研究方面方拥先生曾做过大量基础工作,新近出版的《童寯文集》为开展对他的进一步研究创造了方便条件。

关于中国近现代建筑师的资料整理工作始于七十年代末《建筑师》杂志"新中国着名建筑师"专栏的介绍。八十年代的研究又大大丰富了我们的认识。较为系统的介绍有伍江先生关于近代上海的中国建筑师的文章和张复合先生关于近代在北京的中国营造厂的文章。

笔者曾试图编纂一本《中国近代建筑人名录》,已搜集到千余位中国近代建筑人名和部份他们的生平材料,并在"近代哲匠录"一文里介绍了其中35位影响较大者,但仍不足以概括近代中国建筑师队伍的全貌。

记录中国建筑师队伍的整体状况需要行政部门的组织和支持,但现在中国至今尚无专门档案机构。由于中国长期忽视有关史料的记录与保存,了解到这些建筑家的生平、作品和著述的一般性情况已属不易,深入的研究更是难能。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建筑界的一大憾事。

应该指出的是,目前学界习惯于将中国近现代建筑师依照留学和在国内受教育的背景分为"第一代"和"第二代",但事实上这种分类并不能反映当时中国建筑师多渠道培养方式以及注册登记的实际情况。笔者以为,以建筑师毕业和开业年代作为分别似更为可取。

相对于建筑师个人,事务所和团体的情况显然更为复杂,值得从社会学的角度对群体的关系和群体的运作进行研究。何重建先生对上海营造业从传统行会组织向现代协会组织转变的研究就是一个范例。37法国学者娜塔丽女士曾经讨论过近代中国建筑师事务所中的校友关系。

而事实上许多事务所内部的同乡关系也很值得注意。林洙女士在《叩开鲁班的大门——中国营造学社史略》一书中对营造学社的研究也采用了社会学的方法。

除了通过采访当事人获得了大量第一手历史资料以及通过查证营造学社各期《汇刊》复原了学社主要调查工作的过程之外,她还非常细致地分析了其成员的组成,阐明了社会名流的加入对学社研究的顺利开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她的分析使我们了解到,在以国家为赞助人的政府学术机构和社会基金会体制尚未建立之前,私人学术团体不得不采用的一种组织策略。显然,在抗日战争时期,正是内部组织的解散导致的经济困难最终导致学社研究的终止。

而久经宦海的朱启钤同时任用梁、刘二人是否意在引入竞争机制似也值得一问。建筑师的社会交往与业务无疑关系很大。基泰工程司的作品多政府建筑,华盖事务所的作品多商业建筑,其中原因何在就需要结合他们各自的社会关系进行研究。

另外,1927年成立的中国建筑师学会为了维护各成员的业务和团结,曾制定"公守戒约",以阻止成员互相批评,这一规定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何近代中国没有发展出健康的建筑评论机制,以及为何梁思成的一些批评只能针对外国人、已故的人和学会之外的人。

5.关于近代建筑类型与技术

新建筑类型的出现和新技术的应用也是中国建筑近代化的重要特征。五、六十年代的建筑类型研究注意较多的是与近代社会、经济、文化联系较大的新的功能类型,如工业、文化娱乐、宗教、商业,和居住建筑等。八十年代以后这方面研究继续深入,王绍周先生和陈志敏先生的《里弄建筑》一书在1987年出版,其他还有徐卫国先生对近代中国大学校园建筑的研究、刘先觉先生和杨维菊女士对南京工业建筑的研究、台湾学者林沖先生对南方沿海城市骑楼建筑的研究,以及已故学友董晓晶女士对近代铁路建筑的研究等。

工业建筑方面尤以乐卫忠先生为教材《中国建筑史》所写的相关部份内容最为丰富。此外,从"现代性"的角度看,一些新的建筑类型体现了人们更为丰富的现代认知,如博物馆是普及现代文化的场所,一直受到中外有识之士的重视,它以对历史(时间)和地理(空间)问题的关注,在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中,起到促进认同、教育大众和推动科学研究的作用,因而是重要的现代建筑类型。

其他如纪念性建筑、综合游乐性建筑,乃至政府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如上述铁路建筑)也有类似作用,它们也都值得深入研究。

在新建筑造型类型的研究方面日本学者起步较早。日本学者西泽泰彦对哈尔滨的新艺术运动风格建筑的研究没有简单地将哈尔滨当作外来风格的波及地,而是探讨这种风格在当地的流行方式与欧洲的不同。由藤森照信先生领导的日本东京大学的学者们十分重视对十九世纪东亚地区流行的"殖民地外廊式"建筑的研究,这种建筑类型在19世纪的亚洲非常流行,牵涉到外来影响和地方特色,因此对它的调查和研究格外重要。

以笔者管见,目前关于中国的殖民地外廊建筑的研究似乎尚停留在外形风格的层面上。

作为中国的研究者,我们似乎还需进一步研究它与具体地方条件的结合,以及由此产生的新建筑型制在造型和结构上的规律性。例如,笔者曾于1990年参观厦门鼓浪屿建筑,当时注意到早期"殖民地外廊式"建筑的基座楼层(GroundFloor)在后来的同样风格建筑上趋于消失而变为基座,环廊也变为前后廊或正立面当中的阳台。

五间拱券的典型的"殖民地外廊式"建筑的立面构图被两边实墙,中央外廊的三段式构图取代。

这种转变的原因何在却不得而知。又如二十年代之前,"工"字形和"王"字形平面是中国公共建筑的两个常见平面。这种建筑无论在外观上还是在结构方式上都迥异于传统的中国建筑,如砖柱代替了木柱,叠涩代替了斗拱,拱券代替了木梁枋,行架代替了抬梁式屋架,马口铁屋面代替了瓦屋面。

地域上的相似性也使得它们更象是工匠依据某种程式所作的重复建造,而不象后来建筑师因地制宜所做的设计。这种建筑的立面也多有外廊,很可能脱胎于早期的"殖民地外廊式"建筑。

但它们是否已经定型化的,其建造方式有无统一的规范尚有待研究。笔者曾试图寻找有关中国建筑现代化早期的建筑规程,发现了1910年出版的《建筑新法》一书。但该书虽不乏新技术原理的介绍,却并非施工规范。要搞清上述问题,或许还需要进行大量的实物调查和测绘分析,也即建筑考古类型学的研究。

对建筑类型的研究还可以以特定的时间空间为范围进行综合考查。例如晚清新政时期,仅北京就出现了洋式的住宅、衙署、学堂、工厂、兵营、市政设施、监狱等大量新型建筑。对它们进行综合性的研究意义显然要大于对单体个案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