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华光大 传闻被双规3年后终证实 光大集团朱小华案引发讨论
本报北京8月15日电 今天,朱小华的名字在媒体上消失了3年之后,再度出现。
新华社今天公开的消息说:“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
今天有媒体把这个消息同“中国光大银行最近被财政部查账”相连。“尽管光大银行和香港的光大集团有关系,朱小华过去也担任过我们的董事长,但这两个事件毫无关联。”北京光大银行有关人士解释。
其实,早在1999年,朱小华就成为新闻热点的主角。当时,他从香港回到北京,在香港光大集团董事长的位置上突然离开。尽管当时公开的说法是,这是正常调动,但还是引发了海内外媒体的很多联想,香港股市上,光大集团旗舰光大控股的股价下落了3成。
在这之后的3年里,民间有很多关于这位年轻部级高官被“双规”的传说,今天被证实。
1996年,在赴香港担任光大一把手之前,他担任过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作为光大的第三任董事长,他的前任分别是王光英和邱晴。光大,是1983年在香港成立的直属国务院的窗口公司,与中信公司齐名。
了解朱小华的人士说,平民家庭出身的朱小华,1949年出生,原籍浙江,早年从上海去黑龙江接受再锻炼,据说他一直有“北大荒”情结。回上海后,他一直在金融系统任职,站过银行的柜台,上过财经大学的夜校,担任过金融管理处的处长,后来,有机会奉调进京,研究过西方金融学。他还去新华社香港分社工作过。
1993年7月,44岁的他做到了副部级的高官,并且是重要的位置:央行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虽然民间传说,他被“双规”可能与他在“外汇管理局局长”任上的一些做法有关,但是,今天新华社公布“朱小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说,“他在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巨额贿赂达数百万港元;违反规定,个人决定、批准将数亿港元贷给他人,给光大集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新华社点明:“朱小华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检察机关已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今天,新华社的这个消息,在网络上引发了讨论。“如何建立金融界的监督管理体制”,是其中的一个讨论热点。
著名财经记者胡舒立公开评论说:“中国的金融业近年来有太多曲折事端,位高权重者就有朱小华沉没和王雪冰去职;在各级银行分行长、支行长以及金融机构总经理中,过失或犯罪落马者更是无以数计。这些从反面印证了,(金融界)未来所能选择的路向只能是不再踌躇,加速改革。
”早在1999年,这位记者就发表名为《光大启示》的评论说,教训告诉我们,对光大、对“信托”、对“窗口”,因其公司业务具金融性质,迫切需要明确其究竟是政府机构还是独立公司。
她说,金融界现在主要还是实行传统的政府管理体制,主要人事任免由组织部门循旧例进行,激励约束机制非常薄弱。因此,当前所进行的银行改革,必须包括突破组织部门管理“金融干部”的传统模式,在市场上选拔人才,以市场方式对待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