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楷点评马克昌 如何评价张明楷教授的学术观点?
本科有幸受几位前辈指点,所以没学四要件,直接研习德国刑法。 毕竟刑法这个东西大陆法系一大抄,直接从源头学绕的弯路少一点,后来事实也证明我的选择是对的,很多研究生纠结的问题我大三甚至大二就纠结过了。 后来认识的前辈和朋友越来越多,接触的面广了,学的也深了,渐渐的也就明白张教授并没有大家说的那么神,在理论届,尤其是归国的博士们并不怎么待见他也不是毫无道理。
虽说张教授喜欢炒冷饭偶尔玩点偷换概念,有时候还在自己的书里打自己的脸。
但其在中国引入和普及新理论(不管是日本还是德国也好),是中国刑法学理论进步的巨大贡献,他载入中国刑法学理论史册并不为过,这也是我多次和朋友强调的。 张教授为什么在国内法学学生中是近乎封神的存在?除了他自身学术水平的因素外,更多的还是群众的心理因素。
因为大家圈子小眼界窄,别人说的没见过,听着高大上,试问有谁多少人能在本科忍住寂寞和那蛋疼的翻译钻研到国外晦涩难懂的法哲学理论里去?再加上司考命题人的光环和各种圈内宣传,盲目追捧一个人也是正常的反应。
尽管张教授确实值得追捧,但是不该盲目。 说到这里跑题吐槽一句,国内法学圈确实也乱,每当看见一些人一边喊着作为一个法学人要具有独立精神和理性思维这种话,一边又抱着某些教授和过时书本的话奉为圭臬不放。
我也只能笑骂一句傻逼…… 答这个问题并不是为了装逼,因为这事装逼风险太大而且毫无意义。只是想简单说说个人想法,对德日国刑法有一定研究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我是真没法解释。 德国日本几百年的体系和理论发展呢,怎么能随随便便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