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学勤天谴论 朱学勤借“天谴论”批现实合适吗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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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汶川地震之后,朱学勤在<南方都市报>发言:"这就是天谴吗?死难者并非作孽者.这不是天谴,为什么又要在佛诞日将大地震裂?爱中华者,当为中华哀.华南雪灾,山东车祸,四川地震,赤县喧嚣该清醒了."上述言论被网民称之为"天谴说",并进行了可谓语言暴力的批判.有论者认为,网民的反应缘于对朱学勤言论的误读.说实话,对此论笔者不敢苟同.在笔者看来,网民的反应与其说是对朱学勤的误读,倒不如说是,对于突如其来的大自然的劫难,网民和朱学勤的解读全然不同.仔细阅读朱学勤短短几

汶川地震之后,朱学勤在《南方都市报》发言:“这就是天谴吗?死难者并非作孽者。这不是天谴,为什么又要在佛诞日将大地震裂?爱中华者,当为中华哀。华南雪灾,山东车祸,四川地震,赤县喧嚣该清醒了。”

上述言论被网民称之为“天谴说”,并进行了可谓语言暴力的批判。有论者认为,网民的反应缘于对朱学勤言论的误读。说实话,对此论笔者不敢苟同。在笔者看来,网民的反应与其说是对朱学勤的误读,倒不如说是,对于突如其来的大自然的劫难,网民和朱学勤的解读全然不同。

仔细阅读朱学勤短短几句话,其实他说得很明白,死难者并非作孽者,因而对死难者言,不能说是“天谴”,但其接着却以“为什么又要在佛诞日将大地震裂?”一语来了个转折,最后以“赤县喧嚣该清醒了”结语。不难看出,朱学勤并未否定“天谴”之说,所否定者是将死难者视为“天谴”之对象,在其看来,所遭“天谴”的对象则是“喧嚣的赤县”。

较之于朱学勤之“天谴说”,网民的反应更是人性的悲悯情怀的自然流露。网民并没有对自然灾难进行任何象征性的解读和诠释。而朱学勤的反应,则显然具有以自然灾害为现实批判之工具的意味。笔者不敢做诛心之论,妄自猜测其“喧嚣的赤县”究竟有何确指,但笔者以为,将其理解为某种“现实”应当是不错的。换句话说,朱学勤在此处对自然灾害解读为某种社会负面现实的象征物,否则其又怎么会将雪灾、车祸、与地震并列(毕竟,就一般认识而言,车祸可谓人为,属于社会范畴,而雪灾和地震则是自然灾害)?又何来“赤县喧嚣该清醒了”一语?显然,朱学勤是通过对自然灾害进行象征性解读,从而赋予其现实批判之意义。我想,恐怕这才是其言论无法被网民接受的根本原因吧?

笔者以为,网民对朱学勤的批判,事实上提出了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即我们是否应当,以及又是否有理由对自然灾害进行象征性的解读,赋予自然灾害现实批判之意义?

朱学勤此言发表之时间是5月14日,即地震发生第三天,72小时黄金救援时间内。其时,尚有太多的生命生死未卜,太多的生命挣扎在死亡线上。无论如何,救援都应当是重中之重。而做为公共知识分子,在公共媒体发言,其潜在的前提自然是欲影响公众,从思想到情感,从认识到行动,那么请问朱学勤,发此现实批判之“天谴说”,又想收何种影响之效果?而那可能的影响于当务之急、重中之重的救援行动又会产生何种影响?难道朱学勤就没考虑过吗?

以笔者个人之感受,那样的时刻,以那样的自然灾害为现实批判的工具,对灾害现实批判之意义化,以及其所反应出的工具理性,是否太过冷漠?也因此,仅从感情而言,就无论如何都令人难以接受。

从这一意义而言,以笔者的愚见,朱学勤可谓是在一个错误的,至少也是不恰当的时间,发表了错误的,至少也是不恰当的言论。抛开感情的因素,又是否有理由将自然灾害现实批判工具化呢?

笔者以为,赋予自然灾害现实批判之意义,其实是批判者某种个人情感的宣泄,或者说是个人情感的表达和诉求。并且希望以自己的情感诉求唤起公众的某种情感认同,并将其引导、转化为公众对现实的批判。从批判的角度而言,如此的批判不是理性的而是感性的。

笔者以为,真正深刻的、有力量的批判,首先需要建基于理性思辨的基础,而非情感的基矗感性的批判常常难免会表现为某种激进的行为,并且因其激进而更多了几分现实破坏性,却少了几许建设性。从这个意义而言,赋予自然灾害现实批判之意义就尤为值得商榷。(田继贤 原题:赋予自然灾害现实批判之意义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