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孙海东 鞍山发布首批“鞍山好人”时代楷模和最美人物
7日上午,鞍山市发布首批“鞍山好人·时代楷模”和“鞍山好人·最美人物”。市法学会副处级干部孔立菊、立山区灵西社区党委书记刘娟获得“鞍山好人·时代楷模”荣誉称号,岫岩前营镇中心小学教师李秀娟、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友好派出所警长王厚强、鞍钢炼钢总厂三分厂点检员林学斌、市自来水总公司管道维修公司抢修队队长宋阳、铁东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顾宇楠、市儿童福利院特教老师朱振峰、市传染病院护士长李静7人获“鞍山好人·最美人物”荣誉称号。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引领作用,按照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关于统一设立典型宣传系列载体的要求,市委宣传部结合实际,于今年1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鞍山好人”典型宣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鞍山好人”评选推荐工作。
“鞍山好人”典型宣传系列载体涵盖三个层级:“鞍山好人·时代楷模”、“鞍山好人·最美人物”、“鞍山好人·身边好人”。
按照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评选最美工人、最美教师、最美护士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鞍山好人”评选推荐活动,成为全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载体。截至4月15日,各地区各部门向市委宣传部推荐“鞍山好人”候选人51名。经过部门政审、考核调研,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讨论审核,报请市委批准,决定评选9人为首批“鞍山好人”,其中,“鞍山好人·时代楷模”2人、“鞍山好人·最美人物”7人。
这9位“鞍山好人”都来自基层一线,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爱党爱国,拼搏进取,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是模范践行新时期鞍山精神的优秀代表。市委宣传部号召全社会开展向“鞍山好人·时代楷模”和“鞍山好人·最美人物”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