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家刘炽前妻为“婚外情”起诉作家出版社
笔者昨天获悉,已故著名音乐家、《让我们荡起双桨》的作曲者刘炽的前妻、东方歌舞团著名民族歌舞导演柳春为讨名誉权,将作家出版社告上了法庭,索赔10万元,东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柳春诉称,她是刘炽原配妻子,在40年的婚姻期间,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工作和事业上互相支持。在建国后的各种政治运动风雨中及“文革”期间,她没有在刘炽危难时,甚至是犯了严重生活错误时抛弃或离开他,成就和保证了他的创作生涯。1989年,刘炽因有外遇而与原告离婚。
柳春说,2001年3月,《作家文摘》上刊登的一篇题为《音乐家刘炽与李容功38年婚外情》的文章,对她与刘炽的婚姻与感情生活加以歪曲和捏造,文中有大量对她及家庭进行侮辱和诽谤的文字,诸如她对刘炽“以刀相向”、“刘炽被刺”等等。该文的发表在社会上引起很大反响,严重损害了她及其家人的名誉。柳春为此要求法院判令作家出版社承担侵权责任,公开赔礼道歉,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