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竹筠受刑 她比江姐年轻 受刑比江姐重 有种刑罚让人皮开肉绽侮辱人格!
共和国的创业史丰硕辉煌。许多可歌可泣的人物,用自己的生命之光,点亮了如今的幸福生活。我们不能忘记先烈们。除了曾经在课本上,我们知道的方志敏、董存瑞、江竹筠(江姐)等等光辉代表,还有成千上万的不被我们熟知的人物。
并不是因为他们不重要,只是因为这样的志士太多,而课本容量有限。今天要讲的这位烈士,牺牲时,年仅25岁,而且是在建国以后的半个月左右被屠杀的。最可悲的是,她是在反动派残酷的身体折磨、百般凌辱之下被杀害的。这一点,想着都是恨和泪。
她叫刘惜芬,和当代的女歌手只差一个字,命运却悲惨了千万倍。
她生于1924年,小江姐4岁。不过他和江姐没有交集,只是命运极为相似,一个在重庆遇害,一个厦门被杀。
16岁时,她考上护士。1949年5月加入共产党,任务是为党组织和闽粤赣边游击队募集经费和药品医疗器械。
当时的厦门,一片肃杀。国民党残余势力依然盘踞在这里,他们实行白色恐怖,企图将此地牢牢掌控住。刘惜芬被委以重任,需要了解当地警备司令部高层的军事机密。她化身摩登女郎,以交际花的身份打入敌人内部。
很不幸,她的一举一动被敌人早早觉察。在抓到一丝线索后,她于当年九月被捕。
厦门的警备司令部司令毛森当过中美合作所的指挥官,对于折磨人体的酷刑了熟于心。他妄图通过酷刑,让这女孩屈服,全盘供出当地地下党的秘密,然后就能将地下党组织一网打尽。
但是,他们失败了。在被捕的几个月里,刘惜芬先后经受了包括吊飞机、皮鞭抽、坐老虎凳、灌辣椒水、钢针刺指尖、烙铁烫乳房在内的种种酷刑。每一次酷刑,就将如花的少女身体留下永久不去的伤痛,每一次折磨令她的身体人形消瘦血液四流。
其中一种被称为“阴刑”的刑罚最不人道,可谓灭绝人性。行刑时,特务先扒光她的衣服,把她捆到刑台上,用强光灯照着她的下身,用老虎钳等刑具对她施刑……残酷、残暴的情形,超越常人所能想象的极限。这对于一个未婚的姑娘,无异于身心煎熬,侮辱人格。
每次受刑回来,刘惜芬三天滴水不进,气息奄奄。但当她醒来时,依然坚定的说:红旗都插遍了全国大多数地方,我们要坚持下去!
1949年10月15日,新中国成立半个月的日子,解放军队向厦门全面进攻。国民党特务对在押人员进行大屠杀,刘惜芬和战友被无情的绞杀在厦门鸿山。
10月17日,厦门解放,刘惜芬的事迹和英勇故事被铭刻在历史的丰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