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宪法宣誓 新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宪法宣誓赵正永主持宣誓仪式并讲话
1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一闭幕,省人大常委会立即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13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陕西大会堂向宪法宣誓。 本报记者 宋红梅 张辰摄
1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一闭幕,省人大常委会立即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13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陕西大会堂向宪法宣誓。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仪式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唐俊昌等出席。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新当选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军领誓,其他12名宣誓人在领誓人带领下,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地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和对法治的信仰。
赵正永在讲话中勉励大家,要强化宪法意识,切实担负起遵守宪法法律的示范者、引领者的责任,带领本部门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尊宪守宪,竭力为建设法治陕西营造良好氛围。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定力,抓好落实,勇于担当,做好表率,积极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事业发展,确保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落到实处。
要自觉接受监督,时刻用宣誓誓言提醒、警醒自己,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改进自身工作、提高履职水平,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宣誓人员一致表示,向宪法宣誓既是庄重承诺,更是自我激励,大家将牢记誓词、忠于宪法,恪守承诺、廉洁奉公,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三个陕西”作出新贡献。 (记者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