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钰莹与赖昌星 杨钰莹说与赖文峰红楼秘事 “性”福往事很委屈
新华网厦门4月6日电(记者周英峰、杨维汉)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犯罪嫌疑人赖昌星涉嫌走私、行贿犯罪一案,6日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据悉,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2月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赖昌星犯罪集团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赖昌星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及时向赖昌星送达了起诉书,并向其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其律师会见和查阅全案卷宗,充分保障赖昌星及其律师的诉讼权利。经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参加了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申请参加了旁听。
杨钰莹这位甜歌偶像在1996 年后销声匿迹,当年的“厦门爱情”、“远华红楼”风波,如今看来,早已盖过了那句“让我轻轻地告诉你”。或许这也是她在这十年间,逐渐隐退直至“失踪”的原因。当重磅新闻发生于热点时间时,风起云涌的各种消息总是很轻易地将真相湮没,特别是杨钰莹之远华案件,事件敏感性与新闻吸引力的正比关系,体现得尤为明显,而杨钰莹本人则是第一次接受媒体采访谈及自己与赖文峰的那段真感情。
赖文峰是原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的侄子。当时,赖文峰担任香港远华公司的总经理。
杨钰莹:那个时候是非常幸福、很快乐的。但是当我们幸福快乐的时候,我没有想到多年以后,我们的感情会因为一些非常重大的事情而遭受了非常多的打击和不被尊重的现实;我觉得特别残忍。但是我觉得无论发生什么,它也不能破坏我当初这段感情的纯真和快乐。我想我跟远华所有的一切联系,应该是因为我在八年前认识了赖文峰,也就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那个时候,我们都是20 岁出头的年纪,他比我还小一些,那个时候大家在一起谈了自己彼此人生中的第一场恋爱,我们都很认真,感情也非常好。
记者:能谈谈你们第一次是怎么见面、怎么认识的吗?
杨钰莹:1994 年,有一次我去厦门演出,然后就碰到他了。我觉得可能是上天安排好的。那一次是我出席一个品牌的宣传活动。那天我也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了,早上的飞机,但是早上就是不想去,一直赖在床上不动,跟陈老师说我的嗓子坏了,如果合同上有要赔款的东西,赔多少我都愿意赔给他们。我是第一次那样,相对来说平时我都是一个很敬业的人。
记者:这要被传媒知道会说你耍大牌之类的话。
杨钰莹:当时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着了魔一样我就是不想去。那天其实一看时间,飞机已经快要飞了,飞机一飞我肯定就得逞了,赔钱好了。结果老师还说不行,让我一定起床,他说飞机要晚点了。因为就算我不是一个歌手,我对自己的形象也是非常注意的一个人,仅仅那一次,我只是略微有点披头散发,然后戴着一个墨镜,很无奈地赶到机场飞到厦门去参加那个活动,然后就见到他了。
记者:和他算是一见钟情吗?
杨钰莹:我想应该算是吧,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蓄谋已久。
记者:有可能。你后来没问过他吗?
杨钰莹:后来他告诉我,说有一次翻杂志,看到这个女孩,他说将来我的女朋友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我觉得他是一个很善良的人,跟我一样内心非常纯真,对一些自然的、真实的、朴实的事情充满了向往。可能因为这一点,我们有相同之处。那时候我经常跟他去乡下,我们会在乡下喝羊奶,我们在炉子上烧羊肉,加一点芝麻粉,吃得很香的。乡下一些小路,我们都会去走,然后跟村里的那些老人家打招呼。我觉得那是很快乐的岁月。
在杨钰莹的心里,和赖文峰交往的那段时光是她人生中第一次享受到爱情的滋润。在这三年中,杨钰莹游历了很多国家,还编写了一本有关美容的书,但是在“远华大案”曝光之后,有关杨钰莹和赖文峰的交往被描绘成若干版本,并通过盗版图书和网络在社会上流传。其中的一个比较流行的版本是说杨钰莹和赖文峰签署了三年的婚姻合同。
杨钰莹:几年以后我们也是因为性格问题,大家非常友好地分开了。但是后来有一些报纸写了一些非常具伤害性的东西,说我们的感情是他们所说的什么三年婚姻合同,我觉得难以理解。